宗鏡錄卷第六十三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【小乘九難:唯識所因.世事乖宗.聖教相違.唯識成空.色相非心.現量相違.夢覺相違.外取他心.異境非識】
【世事乖宗:處定難。時定難。身不定難。作用不定難】
【作用不定難:論主答。總答。一喻】
第四作用不定難者。於中分出三難。
第一難云:
復有何因?患眩瞖者所見髮蠅等,即無髮蠅等實用;餘不患眩瞖者所見髮蠅等物,是實用非無。
汝大乘既許皆是唯識者,即須一時有實作用,不然一時無實作用。
今既不同,未審何者是其唯識?
第二難云:
復有何因?有情於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服等,即無實作用;
及至覺時,若得,便有實用。
第三難云:
復有何因?尋香城等,即無實作用;餘甎土城等,便有實作用。
論主答前四難,引《三十唯識論》頌云:『 (T1590)
處時定如夢,身不定如鬼,同見膿河等,如夢損有用。』
若依此頌答前四難即足。
且第一答前處定難者。
論主云:汝還許有情於夢中,有時見有村園,或男或女等物,在於一處即定。
其有情夢心有時便緣餘處,餘處便不見前村園等物,即夢心不定。
汝且總許是唯識不?
經部答云:我宗,夢中雖夢境處定,夢心不定。然!不離有情夢心,皆是唯識。
論主云:我覺時境色亦復如然。雖山處長定,其有情能緣心不定。然!皆不離現心,總是唯識。
立量云:我宗,覺時所見境色是有法,定是唯識為宗。
因云:境處定,心不定故,喻如汝宗夢中之境,皆是唯識。
第二答前時定難者。
論主云:且如有情於夢中所見村園等物,其夢心若緣時,可是唯識。若不緣時,應非唯識。
經部答云:我夢中之境,若夢心緣時,亦是唯識。若夢心有不緣時,然不離夢心,亦是唯識。
論主云:我覺時境色亦復如然。
我今長時緣南山,山不離心,是唯識。有時緣山,心雖不生,然不離現心,亦是唯識。
頌云:處時定如夢。此一句答前二難。
第三答身不定難。
論主云:汝經部還許眾多餓鬼同於一處,於中有三有五業同之者,即同見膿河定。
又有三五,隨自業力所見不定,即同於一處或有見猛火,或有見糞穢,或有見人把棒欄隔。
如是餓鬼同於一處,一半見境定,一半所見各異。汝總許是餓鬼唯識不?
答云:雖見有同異,然!不離餓鬼自業識所變,皆是唯識。
論主云:我宗唯識,亦復如然。
雖一類悉眩瞖者所見各別,有一類不患眩瞖者所見即同。
然不離此二類有情識之所變,皆是唯識。
頌云:身不定如鬼,同見膿河等。此兩句頌答此一難,成唯識。
《寶生論》偈云:『 (T1591.卷2)
身不定如鬼者,實是清河,無外異境。
然諸餓鬼,悉皆同見膿滿而流,非唯一覩。
然於此處,實無片許膿血可得,何容得有溢岸而流?
雖無實境,決定屬一,理定不成。
此即應知「觀色等心,雖無外境不決定性,於身非有,遮却境無。」
即彼成立,有境之因有不定過。
於無境處,亦有多身共觀不定,如何實無膿流之事,而諸餓鬼不別觀之?
由其同業,感於此位,俱見膿流,慳悋業熟,同見此苦。 【感於/咸於】
由昔同業,各熏自體,此時異熟,皆並現前。
彼多有情,同見斯事,實無外境,為思憶故。 【思憶/恩益】
準其道理,仁亦如斯,共同造作,所有熏習成熟之時,便無別相色等相分從識而生。
是故定知,不由外境,識方得起,豈非許此同一趣生?
然非決定。
彼情同業,由現見有良家賤室、貧富等異,如是便成見其色等應有差別。
同彼異類,見成非等,故知斯類與彼不同,彼亦不由外境力故生色等境。
然諸餓鬼,雖同一趣,見亦差別;由業異相,所見亦然。
彼或有見大熱鐵團融煮迸灒,或時見有屎尿橫流,非相似故。
雖同人趣,薄福之人,金帶現時,見為鐵鎖,赫熱難近,或見是蛇吐其毒火。
是故定知,雖在人趣,亦非同見。
若如是類,無別見性,由其皆有同類之業,然由彼類有同分業生同分趣。
復有別業各別而見,此一功能隨其力故,令彼諸人有同異見。 【此一/此二】
復以此義亦答餘言:
有說別趣有情鬼傍生等,應非一處有不別見,由別作業異熟性故。
此雖成趣業有差別,同觀之業還有不異。
即諸有情自相續中,有其別異業種隨故,彼任其緣各得生起。』
第四.總答作用不定中三難者。
論主云:汝經部等,還許有情夢中所得,刀杖飲食等,無實作用,是唯識不?答云:爾。
又問:只如有情於夢中,有時遺失不淨及失尿等事,即有實作用,汝亦許是唯識不?答云:爾。
論主例答:汝既許夢中,有實作用及無實作用,俱是唯識者,
即知我宗患眩瞖及不患者、并夢中現覺、兼假城實城,此三般皆是有實作用。
亦如汝夢中有實無實作用,皆是唯識。
論主以量成立云:我宗,覺時境色是有法,定是唯識。
宗因云:有實作用故,如汝夢中境色不然,汝夢中境色是有法,應非唯識。
宗因云:有實無實作用故,如汝覺時境色。
《唯識》頌云:如夢損有用。此一句答上難境。
又都將一喻,總答四難。
《三十唯識》頌云:「一切如地獄,同見獄卒等,能為逼惱事,故四義皆成。」
且如世間,處定、時定、身不定、作用不定等事。
亦如地獄中受罪有情各見治罰事,亦有處定、時定、身不定、作用不定,此皆唯識。
但是諸有情惡業增上,雖同一獄,然受苦時所見銅狗鐵蛇、牛頭獄卒、治罰之具,或同或異。
如是苦器逼害罪人,此皆是罪人自惡業心現,並無心外實銅狗等物。今世間事法,亦復如然。
若罪人同一獄者,是總報惡業力;若各別受苦者,即是別報惡業力。
《諸經要集》云:『 (T2123.卷11)
夫云罪行,妄見境染,執定我人,取著違順,便令自他皆成惡業。』
是以經偈云:『 (T0650.卷2)
貪欲不生滅,不能令心惱。若人有我心,及有得見者,是人為貪欲,將入於地獄。』
是故:心外雖無別境,稱彼迷情強見起染,如夢見境起諸貪瞋,稱彼夢者謂實不虛。
理實無境,唯情妄見故《智度論》說:『 (T1509.卷6)
如夢中,無善事而善,無瞋事而瞋,無怖事而怖。
三界眾生,亦復如是,無明眠故,不應瞋而瞋等。』
故知:心外雖無別境,稱彼迷情,妄見起染;心外雖無地獄等相,惡業成時,妄見受苦。
如《正法念處經》云:『 (T0721.卷11)
閻摩羅人非是眾生,罪人見之,謂是眾生手中執持焰然鐵鉗。
彼地獄人惡業既盡,命終之後,不復見於閻羅獄卒。 (卷34)
何以故?以彼非是眾生數故。
如油炷盡,則無有燈。業盡亦爾,不復見於閻羅獄卒。
如閻浮提,日光既現,則無暗冥。惡業盡時,閻羅獄卒亦復如是;
惡眼惡口,如眾生相,可畏之色皆悉磨滅。
如破畫壁,畫亦隨滅;惡業畫壁,亦復如是,不復見於閻羅獄卒可畏之色。』
『以此文證:眾生惡業應受苦者,自然其中妄見地獄。 (T2122.卷71)
問曰:見地獄者,所見獄卒及虎狼等,可使妄見。
彼地獄處閻羅在中判諸罪人,則有此境。云何言無?
答曰:彼見獄主,亦是妄見。
直是罪人惡業熏心,令心變異,無中妄見,實無地獄閻羅在中。』
又《唯識論》中『 (T1588)
問曰:地獄中主烏狗羊等,為是眾生?為非眾生?答曰:非是眾生。
問曰:以何義故,非是眾生? 答曰:以不相應故。
此以何義?有五種義,彼地獄主及烏狗等,非是眾生。何等為五?
一者,
如地獄中,罪眾生等受種種苦,地獄主等若是眾生,亦應如是受種種苦。
而彼一向不受如是種種苦惱。以是義故,彼非眾生。
二者,
地獄主等若是眾生,應遞相殺害,不可分別此是罪人此是主等。
而實不共遞相殺害,可得分別此是罪人此是獄主。以是義故,彼非眾生。
三者,
地獄主等若是眾生,形體力等,應遞相殺害,不應偏為受罪人畏。
而實偏為罪人所畏。以是義故,彼非眾生。
四者,
彼地獄地常是熱鐵,地獄主等是眾生者,不能忍苦,云何能害彼受罪人?
而實能害彼受罪人。以是義故,彼非眾生。
五者,
地獄主等若是眾生,非受罪人,不應於彼地獄中生。
而實生於彼地獄中。以是義故,彼非眾生。
此以何義?
彼地獄中受苦眾生,造五逆等諸惡罪業,於彼中生。地獄主等不造惡業,云何生彼?
以如是等五種義故,名「不相應」。
問曰:若彼主等非是眾生,不作罪業,不生彼者;云何天中得有畜生?此以何義?
如彼中有種種鳥,諸畜生等生在彼處,於地獄中,何故不爾?畜生餓鬼種種雜生令彼為主?
答曰:偈言:「畜生生天中,地獄不如是。以在於天上,不受畜生苦。」 (T1588)
此偈明何義?
彼畜生等生天上者,彼於天上器世間中有少分業,是故於彼器世間中受樂果報。
彼地獄主及烏狗等不受諸苦,以是義故,彼地獄中無有實主及烏狗等除罪眾生。
又《寶生論》云:『 (T1591.卷3)
如上所言得差別體,地獄苦器不同受之,或諸猛火,由業力故便無燒苦。 【苦器/器苦】
斯則自非善友,誰能輒作斯說?
凡是密友性善之人,不論夷險,常為思益,為欲顯其不受燒苦,故致斯言。
然於此時,助成立義,即是顯出善友之意。由其不受彼之苦故,意欲成立非那洛迦。
今復更云:「
由其業力,說有大火。言不燒者,斯則真成立唯識義。
由無實火,但唯業力,能壞自性,既定不受如斯苦故,便成此火自性元無。
然有實性,是宗所許。
若也許其是識現相,事體元無,此由業力故無實火,斯成應理,由其先業為限劑故。
若異此者,彼增上業所招之果既現在,彼如何不見?如無智者欲求火滅,更復澆酥。
今唯識宗,轉益光熾,由斯眾理,證此非成那洛迦類。』
故知唯心所現,正理無差。
如《觀佛三昧海經.觀佛心品》云:『 (T0643.卷5)
是時佛心如紅蓮華,蓮華葉間有八萬四千諸白色光,其光遍照五道眾生。
此光出時,受苦眾生皆悉出現。
所謂苦者:阿鼻地獄、十八小地獄、十八寒地獄,乃至五百億刀林地獄等。』
問:若眾生惡業心感現地獄事,理即可然。且如觀佛心時,云何純現地獄?
答:此略有二義:
一若約理而觀,佛之心性,本含法界,無一塵而不遍,無一法而不通。
二若約事而觀,佛唯用救苦為意,以物心為心,則地獄界全是佛心,運無緣慈,不間同體。
所以《觀佛心品》云:『 (T0643.卷5)
佛告天王:「
欲知佛心光明所照,常照如此無間無救諸苦眾生;佛心所緣,常緣此等極惡眾生。
以佛心力自莊嚴故,過算數劫,令彼罪人發菩提心。」
乃至, (卷6)
爾時世尊說是語時,佛心力故,十種白光從佛心出。
其光遍照十方世界,一一光中,無量化佛乘寶蓮華。
時會大眾見佛光明,如玻璃水,或見如乳。
見諸化佛,從佛胸出,入於佛臍,遊佛心間,乘大寶船,經往五道受罪人所。
一一罪人,見諸化佛,如己父母,善友所親,漸漸為說出世間法。
是時,空中有大音聲,告諸大眾:汝等今者應觀佛心,諸佛心者是大慈也。
大慈所緣,緣苦眾生。
乃至,次行大喜,見諸眾生安隱受樂,心生歡喜,如己無異。
既生喜已,次行捨法,是諸眾生無來去相從心想生(心想生者,因緣和合,假名為心)。
如此心想,猶如狂華從顛倒起,苦從想起,樂從想生,心如芭蕉中無堅實,廣說如經十譬。
作是觀時,不見身心,見一切法同如實性,是名菩薩身受心法。
依因此法廣修三十七助菩提分,若取證者是聲聞法,不取證者是菩薩法。』
又《寶生論》云:『 (T1591.卷2)
時處定如夢者。
有說:由心惑亂,遂乃便生時處定解。
然於夢中,無其實境決定可得,故世共許。如何將此比餘定事為作過耶?
乃至,爾時於彼夢中,實亦無其時處決定。相狀在心,由何得知?
如有頌言:若眠於夜裏,見日北方生。參差夢時處,如何有定心?
又云:
此之夢心有何奇異,營大功業,不假外形,而能巧利構茲壯麗?
或見崇墉九仞飛甍十丈,碧條靃蘼紅華璀璨,匠人極思亦未能雕。
若言於他同斯難者,彼無此過,不假外色功力起故,但由種熟仗識為緣,即於此時意識便現。
又未曾見有經論說,於彼夢中生其別色。』
《百法鈔》云:『
論主言:如於夢中與女交會,流洩不淨;夢被蛇螫,能令悶絕、流汗心迷。
雖無實境而有實作用,此是唯識不?
經部答云:此是唯識。
論主云:汝既許夢中有實作用、無實作用,皆是唯識,即我宗。
夢中現覺眩瞖者、不眩瞖者、假城實城,此三般有實無實作用,如汝夢中,亦是唯識。
論主立量云:有瞖無瞖等是有法,有用無用,其理亦成宗。
因云:許無實境故,如夢中染污等。』
所以《唯識論》云:如夢損有用。 (T1830.卷7)
【小乘九難:唯識所因.世事乖宗.聖教相違.唯識成空.色相非心.現量相違.夢覺相違.外取他心.異境非識】
第三明聖教相違難者。
小乘難意云:論主若言一切皆是唯識,無心外實境者,何故世尊於《阿含經》中說有十二處?
若一切皆唯識者,世尊只合說意處、法處,即不合說有十色處。
今世尊既說有十二處者,明知離却意法處外,別有十色處是心外有,何言一切皆是唯識?
論主答:
中分三:初假答、二正答、三喻答。
初假答,引《三十唯識》頌云: (T1585.卷4)
識從自種生,似境相而轉。為成內外處,佛說彼為十。
言識從自種生者,即五識自證分現行,各從五識自種而生,將五識自種便為五根。
言似境相而轉者,即五識自證分,從自種生已,而能變似二分現。
其所變見分,說名五識;所變相分似外境現,說名五境。
其實,根境十處皆不離識,亦是唯識。
此是假將五識種子為五根,答經部師,以經部許有種子。
問:設許有種子,豈不執離識有?
答:彼許種子在前六識中持,亦不離識有。
論主云:「其所變相分似外五境,亦不離識有;能變五識種即五根,亦不離識有。
雖分內外十處,然皆是唯識。」
言佛說彼為十者。
以佛密意,為破外道執身為一合相我故,遂於無言之法,強以言分別說有根塵十處。
有大勝利,故《唯識》頌云:依此教能入,數取趣無我。 (T1590)
解云:為若有智者,即依此佛說根塵十處教文,便作觀云:「
我於無量劫來,為惡慧推求、愚癡迷闇,妄執自他身為一合相我,因此生死沈淪。
今依教觀自他身,但有根塵十處,以成其體。
於一一處中,都無主宰自在常一等用,何曾有我?」
因此便能悟入無我之理,成我空觀。
此即大乘假將五種子為五根,假答小乘也。
小乘又難云:「若爾者,且如五塵相分色是五識所變故,可。
如汝宗是唯識,其本質五境色,未審是何識之唯識?」
謂五識及第六,皆不親緣本質五境。即此本質五境,豈不是離心外有,何成唯識?
因此問故,便是論主第二正答。
《唯識論》云:「依識所變,非別實有。」 (T1585.卷7)
解云:此依大乘自宗正解,即約已建立第八識了。
既論主云五塵本質色,此是第八識之親相分。相分不離第八識,亦是唯識。
第三喻答者,即論主舉喻答小乘「世尊建立十二處之所以」。
《唯識論》云:「如遮斷見,說續有情。」
但是佛密意破於眾生一合相我,假說有十二處名,令眾生觀十二處法,都無有我,便入我空。
次依唯識,能觀一切諸法之上,皆無實軌持勝性等用。既除法執,便成法空。」
【小乘九難:唯識所因.世事乖宗.聖教相違.唯識成空.色相非心.現量相違.夢覺相違.外取他心.異境非識】
小乘難云:「既言一切諸法,皆無實軌持自在勝性等用,成法空觀者,
即此唯識之體,豈不亦空,因此便成?」
第四唯識成空難。
論主答云:唯識體即不空,非所執故。
我前言空者,但是空其一切法上妄心執有實軌持勝性等用遍計虛妄之法。
此即是空,非空「離執唯識之體」。
即如根本智正證如時,離言絕相,其遍計虛妄一切我法,皆不現前。
於此位中,唯有本智與理冥合,不分能所。
此識體亦空,便無俗諦;俗諦無故,真諦亦無,真俗相依而建立故。
《唯識論》云:撥無二諦是惡取空,諸佛說為不可治者。 (T1585.卷7)
第五色相非心難。
《唯識論》云:若諸色處亦識為體,何緣不似色相顯現,一類堅住,相續而轉? (T1585.卷7)
小乘難意云:「
若言一切外色皆心為體,由心自證分,變似能取說名見分,變似可取說為相分者,
何故所變色相即顯現,其能變心即不顯現?
又若外色以心為體者,何故所變色即一類相續而轉?
且如外色山河大地等,即千年萬年一類更無改變,又相續不斷得多時住。
若有情能變心,即有改變不定,又不得多時。
今外色既不似內心者,明知離心有外實色,何言一切皆是唯識?」
答云:《唯識論》云:名言熏習勢力起故。 (T1585.卷7)
此但由一切有情,無始時來前後遞互,以名言虛妄熏習作心外堅住相續等解。
由此勢力,有此相現,非是真實有心外堅色等。
外人又問:既言唯識者,有情何要變似外色而現?
答:《唯識論》云:謂此若無,應無顛倒,便無雜染亦無淨法。是故諸識變似色現。 (T1585.卷7)
論主云:「
一切有情,若不變似外色現者,便無染淨之法。
且如一切凡夫,由先迷色等諸境,顛倒妄執,由此雜染便生,雜染、體即二障。
汝外人若不許識變似外色現者,即有情不起顛倒,顛倒妄執既若不起,即雜染煩惱不生。
雜染既若不生,淨法因何而有?」
所以《攝論》頌云:亂相及亂體,應許為色識,及與非色識,若無餘亦無。 (T1594.卷2)
言亂相者,即所變色相。
言亂體者,即能變心體。
應許為色識者,即前所變亂相。
及與非色識者,即前變心是體。
若無餘亦無者,若無所變似外色境為亂相者,亦無能變之識體。
故知,須變似外境現。
所以,諸色皆不離心,總是唯識。
【小乘九難:唯識所因.世事乖宗.聖教相違.唯識成空.色相非心.現量相違.夢覺相違.外取他心.異境非識】
第六現量違宗難者。
《唯識論》云:色等外境,分明現證現量所得,寧撥為無? (T1585.卷7)
小乘難意云:且如外五塵色境,分明五識現證,是現量所得。
大小乘皆共極成,何故撥無,言一切唯識?
《三十唯識論》中亦有此難云:「 (T1590)
諸法由量,刊定有無,一切量中現量為勝。
若無外境,寧有此覺,我今現證如是境耶?」
意云:論主若言無外實境者,如何言五識現量,取外五塵境?
若是比量非量,遍計所起、遍計所執、強思計度、構畫所生相分,不離於心可成唯識。
今五識既現量得外實五塵境者,何故亦言皆是唯識?
答:《唯識論》云:「現量證時不執為外,後意分別妄生外想。」 (T1585.卷7)
論主云:
且如現量五識,正緣五塵境時,得法自性,不帶名言、無籌度心、不生分別、不執為外。
但是後念分別意識,妄生分別,便執為外,言有實境。
問:且小乘許現量心中,不執為外不?答:許。
問:與大乘何別?
答:《唯識鏡》云:若是大乘,即五識及同時意識皆現量,不執為外。 (T1830.卷7)
若小乘宗,即唯是五識不執為外。
論主云:汝小乘既許五識緣境是現量不執為外者,明知現量心中皆無外境,是其唯識。
外人又問云:其五識所緣現量五塵境,為實為假?答:是實。
難云:若爾者,即是離心外有實五塵境,何言唯識?
答:五識緣五塵境時,雖即是實,但是五識之所變自識相分,不離五識,皆成唯識。
故《唯識論》云:「 (T1585.卷7)
故現量境是自相分,識所變故,亦說為有。
意識所執外實色等,妄計有故,說彼為無。」
意云:五識各有四分,其五塵境,是五識之親相分。
由五識自證分,變似色等相分境現,其相分又不離見分,皆是唯識。
若後分別意識起時,妄執心外有其實境,此即是無,不稱境體而知故。
問:且如五識中,瞋等煩惱起時,不稱本質,何言唯是現量?
答:雖不稱本質,然稱相分亦是現量,由心無執故其第六意識相應瞋。
若與執俱時,相分本質皆不稱;若不與執俱起時,即同五識。
問:何故五識無執?
答:由不通比非二量故無執,故知五識現量緣境,不執為外,皆是唯識。
又小乘都申一難:若唯識無外境者,由何而得種種心生?
既若無境牽生心,即妄心由何而起?未有無心境,曾無無境心。
答:《論》頌云:由一切種識,如是如是變,以展轉力故,彼彼分別生。 (T1585.卷7)
一切種識者,即是第八識。
此識能持一切有為之法種故,即一切種子各能自生果差別功能,名一切種識。
功能有二:
一現行名功能,即似穀麥等種能生芽功能是。
二第八識中種子名功能,有能生現行功能故。
今言一切種識者,但取本識中種子功能,能生一切有為色心等法。
即色為所緣,心便是能緣;即色是境,不離心是唯識。
即此心境,但從本識中而生起,何要外境而方生?
如是如是變者,如是八識從種生,即是八識自證分轉變起見相二分,相分不離見分,是唯識。
以展轉力故者,即餘緣是展轉力,以心法四緣生,色法二緣起。
彼彼分別生者,即由彼見相二分上,妄執外有實我法等分別而生。
故知但由本識中種而生諸識,不假外妄境而亦得生。故知一切皆是唯識。
又《唯識論》云:『 (T1588)
問曰:如汝向言,唯有內識,無外境界。若爾,內識為可取,為不可取?
若可取者,同色香等外諸境界;若不可取者,則是無法。
云何說言唯有內識,無外境界?
答曰:如來方便漸令眾生得入我空及法空,故說有內識,而實無有內識可取。
若不如是,則不得說我空法空。
以是義故,虛妄分別,此心知彼心,彼心知此心。
問曰:又復有難:云何得知諸佛如來依此義故,說有色等一切諸入,而非實有色等諸入?
又以識等能取境界,以是義故,不得說言無色等入?
答曰:偈言「彼一非可見,多亦不可見。和合不可見,是故無塵法。」』
宗鏡錄卷第六十三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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