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四十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若談心佛唯唱性宗者,則舉一攝諸,不論餘義。今何背已,述教迷宗?
答:夫論至教,皆為未了之人,從上稟承,無不指示。
如忠國師臨終之時,學人乞師一言。師云:「教有明文,依而行之,即無累矣!吾何言哉?」
如斯殷勤真實付屬,豈局已見,生上慢心?
終不妄斥如來無上甘露、不可思議大悲所熏、金口所宣難思聖教。
如云"依而行之"者,且依何旨趣?不可是依文字語句而行,不可是依義路道理而行。
直須親悟其宗,不可輒生孟浪。
若決定信入者,了了自知,何須他說?聞甚深法,如清風屆耳。
今只為昧性徇文之者,假以言詮方便開示。
直指出六根現用,常住無生滅性,與佛無異,親證現知,分明無惑。
免隨言語之所轉,不逐境界之所流。
今於六根之中,且指見聞二性最為顯現,可驗初心,疾入圓通,同歸宗鏡。
且見性者,當見之時即是自性,以性遍一切處故,不可以性更見於性,分明顯露絲毫不隱。
古教云:「摩尼殿有四角,一角常露。」 (X1565.卷7)
祖師云:「眼門放光,照破山河大地。」 (X0287.卷10)
又歌云:「應眼時若千日,萬像不能逃影質。」 (T1998A.卷18)
凡夫只是未曾觀,何得自輕而退屈?
是知顏貌雖童耄,見性未曾虧,明暗自去來,靈光終不昧,則是現今生滅中,指出不生滅性。
方知窮子衣中寶乃輪王髻裏珠,貧女室中金是如來藏中物,何假高推極聖,自鄙下凡?
一向外求,不能內省,抂功多劫,違背己靈,空滯行門,失本真性。
所以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2)
佛告阿難,若汝見時,是汝非我,見性周遍,非汝而誰?
云何自疑汝之真性?性汝不真,取我求實?』
故知,明暗差別是可還之法,真如妙性乃不遷之門。
若隨物觀,局大小之所在;若約性見,絕器量之方圓。
見性即成如來,於一毛端建十方之寶剎;
徇物即為凡庶,向真空裏現六趣之狴牢。
變易在人,一性無異;迷悟由己,萬法不遷。
如經云:『 (T0945.卷2)
波斯匿王起立白佛:「
我昔未承諸佛誨勅,見迦旃延、毘羅胝子,咸言:此身死後斷滅,名為涅槃。
我雖值佛,今猶狐疑,云何發揮,證知此心不生滅地?
今此大眾諸有漏者,咸皆願聞。」
佛告大王:汝身現存,今復問汝,汝此肉身,為同金剛常住不朽?為復變壞?
世尊!我今此身,終從變滅。
佛言:大王!汝未曾滅,云何知滅?
世尊!我此無常變壞之身,雖未曾滅。
我觀現前念念遷謝、新新不住;如火成灰,漸漸消殞,殞亡不息,決知此身當從滅盡。
佛言:如是大王!汝今生齡已從衰老,顏貌何如童子之時?
世尊!我昔孩孺,膚腠潤澤,年至長成血氣充滿,
而今頹齡迫於衰耄,形色枯悴,精神昏昧,髮白面皺,逮將不久,如何見比充盛之時?
佛言:大王!汝之形容應不頓朽。
王言:世尊!變化密移,我誠不覺;寒暑遷流,漸至於此,何以故?
我年二十雖號年少,顏貌已老初十年時,三十之年又衰二十。
于今六十又過于二,觀五十時宛然強壯。
世尊!我見密移,雖此殂落,其間流易且限十年。
若復令我微細思惟,其變寧唯一紀二紀,實為年變;豈唯年變亦兼月化,何直月化兼又日遷。
沈思諦觀,剎那剎那念念之間,不得停住,故知我身終從變滅。
佛言:大王!汝見變化遷改不停,悟知汝滅;亦於滅時,知汝身中有不滅耶?
波斯匿王合掌白佛:我實不知。
佛言:我今示汝不生滅性。大王!汝年幾時,見恒河水?
王言:我生三歲,慈母携我謁耆婆天,經過此流,爾時即知是恒河水。
佛言:大王!如汝所說,二十之時衰於十歲,乃至六十,日月歲時,念念遷變。
則汝三歲見此河時,至年十三,其水云何?
王言:如三歲時宛然無異,乃至于今年六十二,亦無有異。
佛言:汝今自傷髮白面皺,其面必定皺於童年。
則汝今時觀此恒河,與昔童時觀河之見,有童耄不?
王言:不也,世尊!
佛言:大王!汝面雖皺,而此見精,性未曾皺;
皺者為變,不皺非變;變者受滅,彼不變者元無生滅;
云何於中受汝生死,而猶引彼末伽梨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?
王聞是言,信知身後捨生趣生,與諸大眾踊躍歡喜,得未曾有。』
又如眾生八識之中,前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及第八識,俱緣現量,得諸法之自性,不帶一切名言。
又無二種,計度分別、隨念分別,即現前不生滅。
若六七二識落在比非二量,及具"計度、隨念"分別,即念念常生滅,亦是於生滅中有不生滅性。
已上經文,此是因闍王示疑,寄破外道斷見,有此方便分別生滅、不生滅二性。
若不執斷常見性之人,則八識心王同一真性,皆是實相無有生滅。
如《大智度論》云:『當知色生時,但是空生。色滅時,但是空滅。』
《中觀論》偈云:『無物從緣起,無物從緣滅。起唯諸緣起,滅唯諸緣滅。』 (T1566.卷4)
故知:萬法既不從緣生,亦不非緣生;又不空亦不生,空亦不生。何者?
若一切法是不空者,即無有生;以無自性空故,方能隨緣成諸幻有。
若一切法是空者,亦無有生;以無自體故,無有生相;既無有生,亦無有滅。
如《論》偈云:『 (T1564.卷3)
果不空不生,果不空不滅,以果不空故,不生亦不滅。
果空故不生,果空故不滅,以果是空故,不生亦不滅。』
但隨心現,畢竟無生。
如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2)
佛言:善男子!我常說言「色心諸緣,及心所使諸所緣法,唯心所現。」
汝身汝心,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。
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?認悟中迷,晦昧為空?
空晦昧中,結暗為色,色雜妄想,想相為身;
聚緣內搖,趣外奔逸,昏擾擾相,以為心性。
一迷為心,決定惑為色身之內,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虛空大地,咸是妙明真心中物。
譬如澄清百千大海,棄之唯認一浮漚體,目為全潮,窮盡瀛渤。
汝等即是迷中倍人,如我垂手等無差別,如來說為可憐愍者。』
如上所說,見性周遍湛然,似鏡常明如空不動;萬像自分出沒,一性未曾往還,但隨生滅之緣。
遺此妙明之性,是以一切祖教皆指「
見性識心,不從生因之所生,唯從了因之所了。
相麁易辨,性密難明,隨轉處而莫知,在照時而方了。」
如今不見者,皆被三惑心牽,六塵境換。不知境元是我,翻成主被客迷。
但能隨流得性之時,自然無惑。
復有云「般若唯以心神契會,以心傳心,方成密付,不可以言迹事相而求」者。
此是為未入人顯宗破執,恐取相背心、情求意解,故有是說。
若融會而論,則隨緣體妙,即相恒真。且如正見相時,是誰見相?
以六塵鈍故,名不自立、相不自施;
以六根利故,強自建立,而為緣對。
若能了境本寂,識自無生,則入平等真空,方稱究竟見性耳!
故云「見性周遍,非汝而誰?」
聞性者,即今聞性具三真實。
文殊簡出現證可知,觀音入門圓通立驗,非從行得不墮有為,豈假功成,本來如是!
《首楞嚴經》偈云:『 (T0945.卷6)
譬如人靜居,十方俱擊鼓。十處一時聞,此則圓真實。
目非觀障外,口鼻亦復然。身以合方知,心念紛無緒。
隔垣聽音響,遐邇俱可聞。五根所不齊,是則通真實。
音聲性動靜,聞中為有無。無聲號無聞,非實聞無性。
聲無既無滅,聲有亦非生。生滅二圓離,是則常真實。』
釋曰:
此是直說,如今一切眾生日用現行,聞性三真實之理:一圓真實、二通真實、三常真實。
一圓真實者。
以聞性遍一切處,十方聲塵應時無有前後。
以同時周遍,一一皆不出自性,如水起波、波不離水。
以聲處全聞,聞外無法,即是本聞自具圓通之性,非待證聖方有斯事。
故《法華經》偈云:「父母所生耳,清淨無瑕穢。以此常耳聞,三千世界聲。」
又云:「持是法華者,雖未得天耳。但用所生耳,功德已如是。」
二通真實者。
且眼根見性,雖即洞然,能觀前而不觀後;鼻舌身等三根,皆以合中知,因能所而生起。
若意知根,所緣不定,念念遷移,故五根所不齊,唯耳根圓通無礙。
聽響之際,任隔礙而遠近俱聞;妙應之時,無揀擇而大小咸備。
故高城和尚歌云:『 (X1298.卷1)
應耳時,若幽谷,大小音聲無不足。十方鐘鼓一時鳴,靈光運運常相續。』
則處凡身而不減,居聖體而非增。
常現常通,塵勞不能匿其神彩;非間非斷,天魔不能挫其威光。
壞緣生之耳根,圓具一靈之妙性。
三常真實者。
音聲性動靜者,動靜是音聲之體,性於聞中似有似無。
若無聲時號無聞,非實聞無性,以聞性常在;
若聞性隨聲塵滅,則前聲滅時,後聲不合更聞。
故知,聲塵自無,聞性非滅;聲塵自有,聞性非生。
又非唯聞性無生,返觀聲塵亦無生滅,以從緣而起,自體全無。
如《華嚴論》云:「一切諸法,猶如谷響。」 (T1739.卷30)
《楞嚴疏鈔》云:「如谷中無聲,無聲即無響。」
法界中皆無聲,一切聲皆是妄心。
妄心不動時,皆無妄想,以有差別心執受即有聲。
四大如枯木,即本無聲,皆緣執故諸大菩薩不以音聲聽法。
是知,聲塵本無,皆因執有,情消執喪,萬法本虛。
有無既虛,生滅何有?則知我性與如來性無異,一切世間法即是佛法故。
經云:「是法住法位,世間相常住。」 (T0262.卷1)
「如憍陳那,因聲悟道,妙音密圓。」 (T1758.卷2)
古釋云:若有能所,未得名密。
悟四諦理,推能聞及所聞皆是自心。
心即是本覺,光明圓照法界;始覺智心亦圓照法界,即是因聲得悟。
一切眾生依此觀亦得解脫。
若聞聲可意、不可意生憎愛,便被聲縛。
但觀心海中是聲出處,以心海元無有相,心雖含聲,聲亦無相。
無相,即於一切聲中而得解脫。故知「無法不心,無心不法」。
如是明達,則於一切諸法,不合不散、無縛無脫矣!
故『佛告阿難:「 (T0945.卷4)
汝學多聞,未盡諸漏。心中徒知顛倒所因,真倒現前實未能識。
恐汝誠心由未信伏,吾今試將塵俗諸事,當除汝疑。」
即時如來勅羅睺羅擊鐘一聲。
問阿難言:汝今聞不?阿難大眾俱言"我聞"。 鐘歇無聲。
佛又問言:汝今聞不?阿難大眾俱言"不聞"。 時羅睺羅又擊一聲。
佛又問言:汝今聞不?阿難大眾又言"俱聞"。
佛問阿難:汝云何聞?云何不聞?
阿難大眾俱白佛言:鐘聲若擊,則我得聞;擊久聲消,音響雙絕,則名無聞。
如來又勅羅睺羅擊鐘。
問阿難言:爾今聲不?阿難言:聲。 少選聲消。
佛又問言:汝今聲不?阿難大眾答言"無聲"。 又頃,羅睺羅更來撞鐘。
佛又問言:爾今聲不?阿難大眾俱言"有聲"。
佛問阿難:汝云何聲?云何無聲?
阿難大眾俱白佛言:鐘聲若擊,則名有聲;擊久聲消,音響雙絕,則名無聲。
佛語阿難及諸大眾:汝今云何自語矯亂?
大眾阿難俱時問佛:我今云何名為矯亂?
佛言:我問汝聞,汝則言聞;又問汝聲,汝則言聲。
唯聞與聲,報答無定。如是云何不名矯亂?
阿難!聲消無響,汝說無聞。
若實無聞,聞性已滅,同于枯木,鐘聲更擊,汝云何知?
知有知無,自是聲塵或無或有,豈彼聞性為汝有無?聞實云無,誰知無者?
是故,阿難!
聲於聞中自有生滅,非為汝聞聲生聲滅,令汝聞性為有為無。
汝尚顛倒或聲為聞,何怪昏迷以常為斷,終不應言「離諸動靜閉塞開通,說聞無性」。
如重睡人眠熟床枕,其家有人於彼睡時,擣練舂米。
其人夢中聞舂擣聲,別作他物,或為擊鼓或復撞鐘;即於夢時,自怪其鐘為石木響。
於時忽寤遄知杵音,自告家人「我正夢時,惑此舂音,將為鼓響」。
阿難!是人夢中豈憶靜搖、開閉通塞?
其形雖寐,聞性不昏,縱汝形消,命光遷謝,此性云何為汝消滅?』
《楞嚴疏》云:『 (X0287.卷4)
擊鐘以辯真妄者,即聞性而可真,舉聲塵而辯妄!
若因聲有聞,此聞不離聲;若離聲有聞,此是真聞。
汝今但執隨聲之聞,此聞不離於聲,只合是聲,不合是聲。
又言是聲,又言是聞,既隨言印順,故成矯亂。』
若真聞性,如水不滅;聲塵如風,鼓水成波,故有聞相。
聲塵不起,聞相即無,而聞性不滅。以性不滅,聲塵若來,還有聞相。
如水不滅,若風動時,即有波相;如色真性遍十方界,隨心感現則有色相。
此之聞性,亦復如是。
故知,不認自體恒常之聞性,却徇聲塵生滅之聞相。
遂乃聞讚而生喜,聞毀而起瞋,以迷本聞故,隨聲流轉。
故『文殊云:眾生迷本聞,循聲故流轉, (T0945.卷6)
阿難縱強記,不免落邪思。豈非隨所淪,旋流獲無妄。
又云:旋汝倒聞機,返聞聞自性,性成無上道,圓通實如是。』
如今,以聲為聞,背心循境,豈不是倒聞之機?
若能旋聲塵之有流,復本聞之無妄,則是返聞自性,得本歸原。
內滅翳根,外消塵境,能所既脫,本覺道成,寂照圓通,真實如是。
所以『佛告阿難:以諸眾生,從無始來, (卷4)
循諸色聲,逐念流轉,曾不開悟性淨妙常;
不循所常,逐諸生滅,由是生生雜染流轉。
若棄生滅,守於真常,常光現前,根塵識心應時消落。
想相為塵,識情為垢,二俱遠離,則汝法眼應時清明,云何不成無上知覺?』
是以,若了聞性,即成正覺。於是心境雙融,動靜俱泯。
『如觀音言: (卷6)
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。
初於聞中入流亡所,所入既寂,動靜二相了然不生。
如是漸增,聞、所聞盡,盡聞不住;覺、所覺空,空、覺極圓;空、所空滅。
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,忽然超越世出世間,十方圓明獲二殊勝:
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,與佛如來同一慈力。
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,與諸眾生同一悲仰。』
是以,初從聞性入時,先亡動靜聲塵之境,次亡能聞所聞之心。
既心境俱亡,又不住無心境及能覺所覺之智,則覺智俱空。
此空亦空,方成圓覺,故云「空、覺極圓,空、所空滅」。
始盡生滅之原,到寂滅本妙覺心之地。
如《起信論》云:『一切諸法皆由妄念而有差別;若離妄念,則無境界差別之相。』(T1667)
故知妄念空而根境謝,識想消而塵垢沈,則法眼應時清明,常光了然頓現。
見聞本性既爾,諸根所現亦然。故經云:六自在王,常清淨故。 (T0223.卷5)
又《首楞嚴經》偈云:『 (T0945.卷6)
一根既返原,六根成解脫。見聞如幻翳,三界若空華。
聞復翳根除,塵消覺圓淨。淨極光通達,寂照含虛空。
却來觀世間,猶如夢中事。但以未覺悟,前於染淨中。』
有一毫見聞取捨之處,皆在三界無明長夜生死夢中。
纔得見性,便同覺後,自覺覺他,故名為佛。
又此自心之性遍一切處,隨處得入,非獨見聞;
或意消香界而入圓通,或心開塵境而證法忍,
或入水觀而達性,或審風力而悟宗,或刺是疼痛而純覺遺身,
或了心無際而入佛知見,或觀煖觸而成火光三昧,或演法音而降伏魔怨。
當此大悟之時,終不見有一境可生、一言可執。
今只為迷性徇文背心求道者,假以言說,指歸自心,從此一向內觀,捨詮究理。
斯則豈不是因言悟道,藉教明宗,為此之人不無利益。
遂使初心學者,信有所歸,便能息外馳求,迴光反照,頓見自己,了了明心。
如正飲醍醐,親開寶藏,方悟隨言之失,深慚背己之愆。
故阿難等,因世尊開示自性之後,發自慶言「
消我億劫顛倒想,不歷僧祇獲法身。故能不動塵勞,現身成佛。」
祖佛言教,有如是不可思議之力。為是廣大無邊法利故,所以具引全文佛語為證。
云何反有背己之言,論文之誚乎?
若不觀心內證,法、律、禪師等,各有十種過患。
『如《像法決疑經》云:三師破壞佛法,略各有十過。
一法師十過者。 (T1921.卷1)
一但外求文解,而不內觀修心。釋論云:「有論而無慧,所說不應受」。
二不融經息諍趣道,但執己非他、我慢自高,不識見心苦集。
三不遵遺囑,不依念處修道,不依木叉住,非佛弟子。
四經云:「非禪不慧,偏慧不禪。」一翅一輪,豈能遠運?
五法本無說,說破貪求,名利弘宣,寧會聖旨?
六貴耳入口出,何利於己?經云:「如人數他寶,自無半錢分。」
七無行而宣,何利於他?
八又多加水乳,無道之教,教誤後生。
九四眾失真法利,轉就澆漓。
十非但不能光顯佛法,亦乃破於佛法也。
禪師十過者。
一經云:「假名阿練若,納衣在空閑,自謂行真道,好說我等過。」
二者恃行陵他,不識戒取苦集煩惱。
三無慧修定,盲禪無目,寧出生死也?
四不遵遺囑,不依念處修道,不依木叉而住,非佛弟子。
五無慧之禪,多發鬼定,生破壞佛法,死墮鬼道。
六名利坐禪,如扇提羅,死墮地獄。
七設證得禪,即墮長壽天難。
八如水乳禪,教授學徒,紹三塗種子。
九四眾不霑真法之潤,轉就澆漓。
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,亦乃破佛法也。
律師十過者。
一但執外律,不識內戒,故被淨名訶。
二執律名相,諍計是非,不識見心苦集。
三然戒定慧相資,方能進道。但律不慧不禪,何能進道?
四弘在名譽,志不存道,果在三塗。
五不遵遺囑,不依念處修道,不依木叉而住。
六執律方便小教以為正理,而障大道。
七師師執律不同,弘則多加水乳。
八不依聖教傳授,誤累後生。
九四眾不霑真法,轉就澆漓。
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,亦乃破佛法也。』
是知,若不觀心,具如上之大失。
如《大智度論》云:菩薩摩訶薩,若欲不空食國中之施者,當學般若波羅蜜。 (T1509.卷77)
又《寶梁經》云:若學大乘佛法者,受施主摶食,如須彌山;受施主衣,可敷大地。
如不學者,若未墮僧數,十方無唾地處。
《維摩經》亦云:「敬學如師。」
纔起學心,便有為人天之分,或聞宗鏡一句,定成佛無疑。
故《法華經》云:「若有聞是法,無一不成佛。」 (T0262.卷1)
唯除未聞者、盲冥不信人;
若已聞者,皆是曩因。既受衣珠,曾親佛會,不可放逸,須志披尋,忽遇緣差,空無所得。
所以《瑜伽論》云:『 (T1579.卷31)
不緩加行中,又能如是勇猛精進,謂我今定當趣證,所應證得,不應慢緩。
何以故?我有多種橫死因緣,
所謂身中,或風或熱,或痰發動,或所飲食不正消化住在身中,或宿食病;
或為於外蛇蠍蚰蜒百足等類諸惡毒蟲之所蛆螫;
或復為人非人類等之所驚恐,因斯夭沒。
於如是等諸橫死處,恒常思惟,修無常想,住不放逸。
由住如是不放逸故,恒自思惟:「
我之壽命,儻得更經七日六日、五日四日、三日二日、一日一時、半時須臾,
或經食頃,或從入息至於出息,或從出息至於入想,乃至存活,
經爾所時,於佛聖教,精勤作意修習瑜伽。
齊爾所時,於佛聖教,我當決定多有所作。」
如是名為「不緩加行」。』
問:義學多樂聽讀,禪宗唯精內觀;然教觀二門,闕一不可。
若但觀心而不尋教,墮闇證上慢之愚;若但尋教而不觀心,受執指數寶之誚。
有不達者,遞相是非。今宗鏡廣搜祖教意足,請為微細開拆,以決深疑?
答:教觀難明,須分四句。如云:『 (T1778.卷9)
一教門非理門,教是能通,理是所通,能所異故。
二理門非教門,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故。
三教門即理門,文字即解脫故。
四理門即教門,解脫即文字故。
又以門對教,四句分別。
一得教不得門,文字法師是。
二得門不得教,觀慧禪師是。
三得門復得教,聞慧法師是。
四門教俱不得,假名阿練若是。』
又或隨方便之詮,則執權害實;若達圓頓之教,則了實開權。
執權則教觀兩分,了實則人法一旨。
人法一旨,則境智俱冥;教觀兩分,則信法雙現。
信法雙現,則有觀有聞;境智俱冥,則無內無外。
斯乃隨根利鈍,有此開遮;若能就旨圓融自無取捨,則塵塵合道。
信行同法行之機,念念歸宗教門等觀門之旨。
如是則無一心可照,誰執觀門?無一法可聞,孰論教道?
方入宗鏡,與此相應;未達斯門,終成隔礙。
且教中具述,有二種修行人:一是信行、二是法行。
薩婆多,明此二人,位在見道,因聞入者是為信行,因思入者是為法行。
曇無德云:『位在方便。 (T1911.卷5)
自見法少、憑聞力多,後時要須聞法得悟,名為信行。
憑聞力少、自見法多,後時要須思惟得悟,名為法行。
《止觀》云:
若論利鈍者,
法行利,內自觀法故;信行鈍,藉他聞故。
又信行利,一聞即悟故;法行鈍,歷法觀察故。
或俱利或俱鈍。
信行人,聞慧利,修慧鈍;
法行人,修慧利,聞慧鈍。』
已上且約三師所說,自然不可偏執,觀心與教道,定據聽學與坐禪。
今若得一心,萬邪滅矣,則何心而非教?
若一聞千悟,獲大總持,則何教而非心?
何教而非心,則心外無法;何心而非教,則法外無心。
更約智者大師,對法行二人,以止觀安心,隨四悉檀意,以逗機宜,俱令入道。
『師即問言:汝於定慧,為志何等? (T1911.卷5)
其人若言:「
我聞佛說,善知識者,如月形光,漸漸圓著。
又如梯隥,漸漸增高,巧說轉人心,得道全因緣。
志欣渴飲,如犢逐母。」
當知是則信行人也。
若言:「
我聞佛說,明鏡若不動,色像自分明;淨水無波,魚石自現。
欣捨惡覺,如棄重擔。」
當知是則法行人也。
【為信行人說安心:〈樂欲。便宜。對治。第一義〉*〈止/觀〉】
既知根性,於一人所,八番安心。
咄!善男子!
無量劫來,飲狂散毒,馳逐五塵,昇沈三界。
猶如猛風吹兜羅毦,大熱沸鑊煮豆昇沈;從苦至惱,從惱至苦。
何不息心達本,以一其意?意若一者,何事不辦?
苦集得一,則不輪迴;無明得一,不至於行,乃至不至老死。
摧折大樹,畢故不造新;八弊得一則度彼岸,唯此為快。 【八弊/六弊】
善巧方便,種種因緣、種種譬喻,廣讚於止,發悅其情。
是名「隨樂欲以止安心」也。
又善男子!
如天亢旱,河池悉乾,萬卉燋枯,百穀零落。
娑伽羅王,七日構雲,四方霔雨,大地霑洽。
一切種子皆萌芽,一切根株皆開發,一切枝葉皆欝茂,一切華果皆敷榮。
人亦如是,以散逸故,應生善,不復生;已生善,還退失。
禪定河乾,道品樹滅,萬善燋枯,百福殘悴,因華道果不復成熟。
若能閑林一意,內不出,外不入,靜雲興也;發諸禪定,即是降雨也。
功德叢林、煖頂方便,眼智明覺,信忍、順忍、無生寂滅忍,乃至無上菩提,悉皆剋獲。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止,生其善根。
是名「隨便宜以止安心」也。
又善男子!
夫散心者,惡中之惡,如無鉤醉象,蹋壞華池;穴鼻駱駝,翻倒負馱。
疾於掣電、毒逾蛇舌;重沓五翳,埃藹曜靈;睫近霄遠,俱皆不見。
若能修定,如密室中燈能破巨闇;金鎞抉膜,空色朗然,一指二指、三指皆了。
大雨能淹囂塵,大定能靜狂逸,止能破散,虛妄滅矣!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止,破其睡散。
是名「對治以止安心」也。
又善男子!
心若在定,能知世間生滅法相,亦知出世不生不滅法相;如來成道,猶尚樂定,況諸凡夫?
有禪定者,如夜見電光,即得見道,破無數億洞然之惡,乃至得成一切種智。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止,即會真如,
是名「隨第一義以止安心」也。
其人若言「我聞寂滅,都不入懷;若聞分別,聽受無厭。」即應為說:
三惡燒然,駝驢重楚,餓鬼飢渴,不名為苦;癡闇無聞,不識方隅,乃是大苦。
多聞分別樂,見法法喜樂,以善攻惡樂;無著阿羅漢是名為最樂。
從多聞人聞甘露樂,如教觀察,知道非道,遠離坑埳,直去不迴。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觀,發悅其情。
是名「隨樂欲以觀安心」。
又善男子!
月開蓮華,日興作務;商應隨主,彩畫須膠。
坯不遇火,無須臾用;盲不得導,一步不前。
行無觀智,亦復如是。一切種智以觀為根本,無量功德之所莊嚴。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觀,生其功德。
是名「隨便宜以觀安心」。
又善男子!
智者識怨,怨不能害;武將有謀,能破強敵。
非風何以卷雲?非雲何以遮熱?非水何以滅火?非火何以除闇?
析薪之斧,解縛之刀,豈過智慧?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觀,使其破惡。
是名「對治以觀安心」。
又善男子!
井中七寶、闇室瓶盆,要待日明。日既出已,皆得明了。
須智慧眼觀知諸法實,一切諸法中皆以等觀入般若波羅蜜,最為照明。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觀,令得悟解。
是名「第一義以觀安心」。
如是八番,為信行人說安心也。
【為法行人說安心::〈樂欲。便宜。對治。第一義〉*〈止/觀〉】
其人若云「我樂息心,默以復默,損之又損之,遂至於無為;不樂分別,坐馳無益。」
此則法行根性,當為說止:
汝勿外尋,但內守一,攀覺流動皆從妄生,如旋火輪,輟手則息;洪波鼓怒,風靜則澄。
《淨名經》云:「何謂攀緣?謂緣三界。何謂息攀緣?謂心無所得。」
《瑞應經》云:「其得一心者,則萬邪滅矣!」
龍樹云:「實法不顛倒,念想觀已除,言語法皆滅。 (T1509.卷18)
無量眾罪除,清淨心常一,如是尊妙人,則能見般若。」
夫山中幽寂,神仙所讚;況涅槃澄靜,賢聖尊崇。
《佛話經》云:「 (T1911.卷5)
比丘在聚,身口精勤,諸佛咸憂;
比丘在山,息事安臥,諸佛皆喜。」
況復結跏束手,緘脣結舌,思惟寂相,心原一止,法界洞寂,豈非要道?唯此為貴,餘不能及。
善巧方便,種種因緣,種種譬喻,廣讚於止,發悅其心。
是名「隨樂欲以止安心」。
其人若云「我觀法相,只增紛動,善法不明。」當為說止:
止是法界,平正良田,何法不備?
止捨攀緣即是檀,止體非惡即是戒,止體不動即是忍,止無間雜即是精進;
止則決定即是禪;止法亦無、止者亦無,即是慧;因止會非止非不止即是方便;
一止一切止即是願,止止愛、止止見即是力;此止如佛止,無二無別即是智;
止具一切法即是祕藏。但安於止,何用別修諸法?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令生善根。
即是「隨便宜以止安心」也。
若言「我觀法相,散睡不除」者,當為說止大有功能:
止是壁定,八風惡覺不能入;止是淨水,蕩於貪婬,八倒猶如朝露,見陽則晞;
止是大慈,怨親俱愍,能破恚怒;止是大明呪,癡疑皆遣;
止即是佛,破除障道,如阿伽陀藥遍治一切,如妙良醫呪枯起死。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令其破惡。
是名「對治以止安心」。
其人若言「我觀察時,不得開悟。」當為說止:
止即體真,照而常寂;止即隨緣,寂而常照;止即不止止,雙遮雙照;
止即佛母,止即佛父,亦即父即母;
止即佛師、佛身、佛眼、佛之相好、佛藏、佛住處,何所不具?何所不除?
善巧方便,種種緣喻,廣讚於止。
是為「第一義以止安心」。
彼人言「止狀沈寂,非我悅樂。」當為說觀推尋道理,
七覺中有擇覺支,八正中有正見,六度中有般若,於法門中為主為導,乃至成佛。
正覺、大覺、遍覺,皆是觀慧異名。
當知觀慧最為尊妙,如是廣讚。
是為「隨樂欲以觀安心」。
若勤修觀,
能生信、戒定慧、解脫、解脫知見;知病識藥,化道大行,眾善普會,莫復過觀。
是為「隨便宜以觀安心」。
觀能破闇,
能照道,能除怨,能得寶;傾邪山,竭愛海,皆觀之力。
是為「隨對治以觀安心」。
若觀法時,
不得能所,心慮虛豁,朦朧欲開,但當勤觀開示悟入。
是為「用第一義以觀安心」。
是為八番,為法行人說安心也。
復次,人根不定,或時迴轉。
薩婆多,明轉鈍為利;《成論》明數習則利。此乃始終論利鈍,不得一時辯也。
今明眾生心行不定,或須臾而鈍,須臾而利,任運自爾,非關根轉亦不數習。
或作觀不徹,因聽即悟;或久聽不解,暫思即決。
是故,更論轉根安心。
若法行轉為信行,逐其根轉,用八番悉檀而授安心。
若信行轉成法行,亦逐根轉,用八番悉檀而授安心。
得此意,廣略自在說之。轉不轉,合有三十二安心也。
自行安心者,當察此心,欲何所樂?
若欲息妄令念相寂然,是樂法行;若樂聽聞徹無明底,是樂信行。
樂寂者,知妄從心出,息心則眾妄皆靜。
若欲照知,須知心原,心原不二,則一切諸法皆同虛空,
是為「隨樂欲自行安心」。
其心雖廣分別心及諸法,而信念精進毫善不生,即當凝停莫動。
諸善功德因靜而生,
若凝停時,彌見沈寂都無進忍,當計校籌量,策之令起。
若念念不住,如汗馬奔逸,即當以止對治馳蕩;
若靜,默然無記與睡相應,即當修觀破諸昏塞。
修止既久,不能開發,即應修觀;觀一切法無礙無異,怗怗明利,漸覺如空。
修觀若久,闇障不除,宜更修止;止諸緣念無能無所,所我皆寂,空慧將生。
是為「自修法行,八番善巧布歷,令得心安」。
信行安心者。
或欲聞寂定,如須彌,不畏八動,即應聽止;
欲聞利觀,破諸煩惱如日除闇,即應聽觀。
聽觀多,如日燋芽,即應聽止,潤以定水;
或聽定淹久,如芽爛不生,即應聽觀,令風日發動,使善法現前。
或時馳覺,一念叵住,即應聽止,以治散心;
或沈昏,濛濛坐霧,即當聽觀,破此睡熟。
或聽止豁豁,即專聽止;或聞觀朗朗,即專聽觀。
是為「自修信行,八番巧安心」也。
若法行心轉為信行,信行心轉為法行,皆隨其所宜,巧鑽研之。
自行有三十二,化他亦三十二,合為六十四安心也。
復次,信法不孤立,須聞思相資。
如法行者,隨聞一句,體寂湛然,
夢妄皆遣,還坐思惟,心生歡喜。又聞止已,還更思惟,即生禪定。
又聞於止,還即思惟,妄念皆破。又聞止已,還更思惟,朗然欲悟。
又聞觀已,還更思惟,心大歡喜。又聞觀已,還更思惟,生善、破惡、欲悟等,准前可知。
此乃聽少思多,名為法行,非都不聽法也。
信行端坐,
思惟寂滅,欣踊未生,起已聞止,歡喜甘樂。
端坐念善,善不能發,起已聞止,信戒精進倍更增多。
端坐治惡,惡不能遣,起已聞止,散動破滅。
端坐即真,真道不啟,起已聞止,豁如悟寂。
是為信行,坐少聞多,非都不思惟。
前作一向根性,今作相資根性。
就相資中,復論轉不轉,亦有三十二安心;化他、相資,亦有三十二安心,合六十四。
合前為一百二十八安心也。
夫心地難安,違苦順樂。今隨其所願,逐而安之。
譬如養生或飲或食,適身立命。養法身亦爾,以止為飲,以觀為食。
藥法亦兩,或丸或散,以除冷熱;治無明病,以止為丸,以觀為散。
如陰陽法,陽則風日,陰則雲雨,雨多則爛,日多則燋,陰如定,陽如慧。
定慧偏者,皆不見佛性。八番調和,貴在得意。
一種禪師不許作觀,唯專用止,引偈云:「思思徒自思,思思徒自苦。息思即是道,有思終不覩」。
又一師,不許作止,專在於觀,引偈云:「止止徒自止,昏闇無所以。止止即是道,觀觀得會理」。
兩師各從一門入,以己益教他。
學者不見意,一向服乳,漿猶難得,況復醍醐?若一向作解者,佛何故種種說耶?
天不常晴,醫不專散,食不恒飯;世間尚爾,況出世耶?
今隨根隨病迴轉,自行化他有六十四,若就三番止觀,即三百八十四。
又一心止觀,復有六十四,合五百一十二。
三悉檀是世間安心,世醫所治,差已復生;
一悉檀是出世安心,如來所治,畢竟不發。世出世法,互相成顯。
若離三諦,無安心處;若離止觀,無安心法。
若心安於諦,一句即足;如其不安,巧用方便,令心得安。
一目之羅,不能得鳥;得鳥者,羅之一目耳!
眾生心行,各各不同,或多人同一心行,或一人多種心行。
如為一人,眾多亦然;如為多人,一人亦然。須廣施法網之目,捕心行之鳥耳!』
如是委細種種安心,利鈍齊收,自他兼利。若有聞者,頂戴修行。
宗鏡錄卷第四十四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