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六十七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雖說我相起盡根由,皆是外道凡夫麁重情執。如何是內教修行之人微細法我之見?
答:法執難亡,更是微細;以法執為本,人執為末。
所以,法愛不盡,皆為頂墮之人;圓證涅槃,猶是我見之者。
如《圓覺經》中:『 (T0842)
淨諸業障菩薩白佛言:「
大悲世尊!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,一切如來因地行相,令諸大眾得未曾有。
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,一切功用猶如一念。我等菩薩深自慶慰。
世尊!若此覺心本恒清淨,因何染污,使諸眾生迷悶不入?」
乃至,
佛言:善男子!
一切眾生從無始來,妄想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,認四顛倒為實我體,由此便生憎愛二境。
於虛妄體重執虛妄;二妄相依,生妄業道;有妄業故妄見流轉,厭流轉者妄見涅槃。
由此不能入清淨覺,非覺違拒諸能入者,有諸能入,非覺入故。
是故,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。
何以故?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己主宰。
一切眾生生無慧目,身心等性皆是無明,譬如有人不自斷命。
是故當知,有愛我者,我與隨順;非隨順者,便生憎怨。
為憎愛心養無明故,相續求道皆不成就。
善男子!
云何我相?謂諸眾生心所證者。
善男子!譬如有人,百骸調適,忽忘我身。
四支絃緩,攝養乖方,微加針艾,則知有我。是故證取方現我體。
善男子!其心乃至,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,皆是我相。
善男子!
云何人相?謂諸眾生心悟證者。
善男子!悟有我者,不復認我。所悟非我,悟亦如是,悟已超過一切證者,悉為人相。
善男子!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,心存少悟,備殫證理,皆名人相。
善男子!
云何眾生相?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。
善男子!譬如有人作如是言"我是眾生",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。
云何非我?我是眾生,則非是我;云何非彼?我是眾生,非彼我故。
善男子!但諸眾生了證"了悟皆為我人,而我人相所不及"者,存有所了,名眾生相。
善男子!
云何壽者相?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,一切業智所不自見,猶如命根。
善男子!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,覺所覺者不離塵故。
如湯消氷,無有別氷;知氷消者,存我覺我亦復如是。
善男子!
末世眾生不了四相,雖經多劫勤苦修道,但名有為,終不能成一切聖果。』
此我法二執,經論偏治,助業潤生,順情發愛。
於六七識上,妄起端由;向根塵法中,強為主宰。
固異生之疆界,為煩惱之導師;立生死之根原,作眾苦之基址;
壞正法之寶藏,違成佛之妙宗;塞涅槃之要津,盲般若之智眼;
障菩提之大道,斷解脫之正因,背覺合塵,無先於此。
如上廣引,破斥分明,願斷疑根,頓消氷執,則正修有路,功不唐捐,一念證真,全成覺道。
問:不了唯識之徒,妄執我法。聖教之內,云何復言有我法等?
答:對機假設,非同情執。
『假有二種。 (T1830.卷1)
一者無體隨情假。多分世間外道所執,雖無如彼所執我法,隨執心緣亦名我法,故說為假。
二者有體施設假。聖教所說,雖有法體而非我法。
本體無名,強名我法,不稱法體,隨緣施設,故說為假。』
又凡聖通論,
『我有六種。 (T1813.卷1)
一執我。謂分別俱生在於凡位。
二慢我。謂但俱生,在有學位。
三習氣我。謂二我餘習,在無學位。
四隨世流布我。謂諸佛等隨世假稱。
五自在我。謂八自在等,如來後得智為性。
六真我。謂真如、常樂我淨等,以真如為性。
圓中稱我,通後三種。』
問:云何是無二我義?
答:人我見,如六陰七情,畢竟無體;法我見,猶乾城焰水,徹底唯空。
如經論明『二無我者: (T1791.卷3)
一人無我者。
梵云「補特伽羅」,唐言「數取趣」。
謂諸有情起惑造業,即為能取當來五趣,名之為趣。
雖復數數起惑造業,五趣輪迴都無主宰實自在用,故名無我。
二法無我者。
謂諸法體,雖復任持軌生物解,亦無勝性實自在用,故言無我。』
問:執有我見,雖順所緣,是顛倒體。無我之心,成何勝善?
答:了二無我理,證會真如,則成佛之正宗,超凡之妙軌。若論法利,功德難量。
古德云:『 (T1830.卷1)
無我之心,雖不稱境,違於染故,名非顛倒。
如緣真如作有如解,即是法執;若作無解,雖不稱如,仍因成聖。』
釋曰:「
若作如解即是法執者,若起能解之心,即立所證之理,所境既立,迷現量心。
知解纔生,便成比量,皆為法執,失唯識宗。」
所以《華嚴經》云:「智外無如為智所入,如外無智能證於如。」 (T1735.卷27)
則心境如如,一道清淨。
《廣百門論》云:『 (T1571.卷8)
識能發生諸煩惱業,能牽後有。如是識心緣色等起,無所緣境,識必不生。
若能正觀境為無我,所緣無故能緣亦無。能所既亡,眾苦隨滅,證寂無影清淨涅槃。
至此位時名自利滿,諸有本願為利益他,住此位中化用無盡,亦令有識住此涅槃。
是故,欲求自他勝利真方便者,應正勤修空無我理。』 【我理/我見】
問:《涅槃經》佛說有真我佛性之理,諸菩薩等皆申懺悔「我等無量劫來,常被無我之所漂流」。
今廣說無我者,莫不違涅槃之教不?
答:今言無我者,謂破凡夫外道迷唯識理,妄執心外實有我法。
『如外道所執,略有三等: (T1585.卷1)
一僧佉等執我,體常周遍,量同虛空,隨處造業受苦樂等。
二尼乾子執我,其體雖常,而量不定,隨身大小有卷舒故。
三遍出,執我,體常至細,如一極微,潛轉身中作事業故。』
餘九十種所計我等,不異此三故。
此等妄執俱無道理,唯成五見之邪思,豈同四德之真我?
如《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4.卷39)
外道言:如瞿曇說「無我我所」,何緣復說常樂我淨?
佛言:善男子!我亦不說「內外六入及六識意,常樂我淨。」
我乃宣說「滅內外入所生六識,名之為常;以常故名之為我;
有常我故名之為樂;常我樂故名之為淨。」』
夫真我者,是佛性義,常恒不變,非生因之所生;具足圓成,唯了因之所了。
(T1876)
又如經云:『 (T0374.卷2)
爾時世尊讚諸比丘,善哉善哉!汝等善能修無我想。
時,諸比丘即白佛言:「
世尊!我等不但修無我想,亦更修習其餘諸想。所謂苦想、無常、無我想。
世尊!譬如人醉,其心愐眩,見諸山河、石壁草木、宮殿屋舍、日月星辰,皆悉迴轉。
世尊!若有不修苦、無常想、無我等想,如是之人,不名為聖,多諸放逸,流轉生死。
世尊!以是因緣,我等善修如是諸想。」
爾時佛告諸比丘言:「諦聽諦聽!汝向所引醉人喻者,但知文字,未達其義。
何等為義?如彼醉人見上日月,實非迴轉,生迴轉想。
眾生亦爾,為諸煩惱,無明所覆,生顛倒心:
我計無我、常計無常、淨計不淨、樂計為苦,以為煩惱之所覆故。
雖生此想,不達其義,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。
我者即是佛義,常者是法身義,樂者是涅槃義,淨者是法義。
汝等比丘!云何而言"有我想者,憍慢貢高,流轉生死"?
汝等若言:我亦修集無常、苦、無我等想,是三種修無有實義。
我今當說「勝三修法」:
苦者計樂,樂者計苦,是顛倒法;無常計常,常計無常,是顛倒法;
無我計我,我計無我,是顛倒法;不淨計淨,淨計不淨,是顛倒法。
有如是等四顛倒法,是人不知正修諸法。
汝諸比丘!
於苦法中生於樂想,於無常中生於常想,於無我中生於我想,於不淨中生於淨想。
世間亦有常樂我淨,出世亦有常樂我淨,世間法者有字無義,出世間者有字有義。
何以故?
世間之法,有四顛倒,故不知義。所以者何?有想顛倒、心倒、見倒。
以三倒故,世間之人,樂中見苦、常見無常、我見無我、淨見不淨,是名顛倒。
以顛倒故,世間知字而不知義。何等為義?
無我者名為生死;我者,名為如來。
無常者聲聞緣覺;常者,如來法身。
苦者,一切外道;樂者,即是涅槃。
不淨者即有為法;淨者,諸佛菩薩所有正法。
是名不顛倒。
以不倒故,知字知義。若欲遠離四顛倒者,應知如是常樂我淨。』
釋曰:夫迷四真實起八顛倒者,無非人法二我之見。
為生死之樞穴,作煩惱之基坰,成九結之樊籠,開十使之業道。
二乘雖斷人我,常被無我之所漂流;外道謬認識神,恒為妄我所之輪轉。
所以上云:
無我者名為生死者,以昧一真我之門,無大自在之力。
我者,名為如來者,達佛性之妙理,承如實之道來。
無常者聲聞緣覺者,修生滅之妄因,證灰斷之小果。
常者,如來法身者,入不動之真宗,契圓常之妙體。
苦者,一切外道者,運無益之苦行,墮生滅之邪輪。
樂者,即是涅槃者,斷二死之妄原,入四德之祕藏。
不淨者即有為法者,積雜染之情塵,成夢幻之虛事。
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者,乃究竟之圓詮,履無為之至道。
是以,
外道執有我見,如蒸砂作飯,認妄為真;二乘證無我門,似捉石為珠,以常為斷。
俱不達無我之中而有真我。
又常樂我淨者,但是一法,以心性不變異故常,常故樂,樂故我,我故淨。
以不了心性常住故,心外別求,妄有所作,作故無常,無常故無樂,無樂故無我,無我故無淨。
何者?以無常遷變,純受其苦,寧有樂乎?
既不得樂,恒俱繫縛,不得自在,豈成我乎?
既不見真我佛性,長隨染緣,豈得淨耶?
如上剖析,皆屬一期教門,不可於此定執有無,迷於方便。
如《廣百論》云:『 (T1571.卷2)
為止邪見撥無涅槃,故說真有常樂我淨,此方便言不應定執。
既不執有亦不撥無,如是乃名正智解脫。』
問:外塵無體,唯識理成,正教昭然,妙旨非謬。
今凡夫所執,多徇妄情,以見聞之心、熏習之力,多執現見之境,難斷纖疑。
前雖廣明,猶慮未信,更希再示,以破執情?
答:法性無量,得之者有邊;真如相空,執之者形礙。
如《還原觀》云:「 (T1876)
真空滯於心首,恒為緣慮之場;實際居在目前,翻為名相之境。」
《起信鈔》云:「 (T1848.卷11)
若是唯心,則不合有境,以心無相不可見故。既有所見,云何唯心?
意云:一切法從心起故,所起無體即是一心。」
何用說見與不見?根本是心故。
又云:「
境本非善,但以順己之情,便名為善。
境本非惡,但以違己之情,便名為惡。」
故知,妍醜隨情,境無定體。既無自體,曷有境乎?唯心之門,從茲明矣!
故知,佛為信者說,不為疑者施。垢重障深,自生疑謗;遮輕根利,頓入玄微。
《廣百論》云:『 (T1571.卷5)
一切所見皆識所為,離識無有一法是實。
謂無始來數習諸見,隨所習見、隨所遇緣、隨自種子成熟差別,變似種種法相而生。
猶如夢中所見事等,皆虛妄現,都無一實,一切皆是識心所為。
難:若爾大乘應如夢啞,撥一切法皆悉是虛,不能辯說一切世間出世間法自性差別。是大苦哉!
我等不能隨喜如是大乘所立虛假法義,以一切法皆可現見,不可撥無,現見法故。
答:奇哉可愍!薄福愚人,不能信解大乘法義。
若有能見,可見所見;能見既無,誰見所見?以諸能見,不能自審知自有體,亦不審他。
於審察時,能見所見皆無所有。是故,不應執現見法決定有體,以迴心時,諸所緣境皆虛假故。
所以者何?
起憶念時,實無見等種種境界,但隨因緣,自心變似見等種種境相而生。
以所憶念非真實故,唯有虛假憶念名生;如所曾更諸法體相,迴心追憶故名為念。
當憶念時,曾所更境皆無有故,能念亦無。而名念者,隨順串習顛倒諸見假名施設。
由此念故,世間有情妄起種種分別諍論,競執諸法自性差別,沒惡見泥,不能自出。
若無所見亦無所聞,是則一切都無所有,云何今時編石為筏?』
《唯識論》『 (T1588)
問云:依信說有,信者有四種:一現見、二比知、三譬喻、四阿含。
此諸信中現信最勝,若無色等外境,云何世人言我現見此青等物?
偈答:「現見如夢中,見所見不俱,見時不分別,云何言現見?」
諸凡夫人煩惱夢中有所見事,皆如夢中。
如現見色,不知色義,以於後時意識分別,然後了知。
意識分別時,無眼等識於先滅故,以一切法念念不住故。
以見色時,無彼意識;意識起時,無彼眼識及以境界。』
《入大乘論》『 (T1634.卷1)
問云:諸法體相,世間現見,云何無耶?
答:是事不然。凡愚妄見,此非可信。
生滅之法皆悉是空,生滅輪轉無暫停時,相似相續故妄見有實。
猶如燈焰念念生滅,凡夫愚人謂為一焰。』
《中觀論》『 (T1564.卷1)
問: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、住住者,而眼見有去住。
答:肉眼所見不可信。若實有去去者,為以一法成,為以二法成?二俱有過。』
夫肉眼者,是過去顛倒業因所成;如牛羊眼不辯方隅,實不可信。
唯佛眼真實,只可從實,不可憑虛。
『又問:現見眾生作業受報,是事云何? (卷3)
答:如化人,無有實事,但可眼見。又化人口業說法、身業布施等,是業雖無實而可眼見。
如是生死身作者及業,亦應如是知。』
諸業皆空無性,如幻如夢。
『又問曰:世間人盡見諸法是有是無,汝何以獨與世間相違,言無所見? (卷1)
答曰:若人未得道,不見諸法實相,愛見因緣故種種戲論。
見法生時謂之為常,取相言有;見法滅時謂之為斷,取相言無。 【為常/為有】
智者見諸法生即滅無見;見諸法滅即滅有見。
是故於一切法雖有所見,皆如幻如夢,乃至無漏道見尚可滅,何況餘見?
是故,若不見安隱法者,則見有見無。』 【見安/見滅見安隱法】
《大智度論》『 (T1509.卷6)
問:若一切諸法空如幻,何以故諸法有可見可聞、可嗅可嘗、可觸可識者?
若無而妄見者,何不見聲、聞色?若皆一等空無所有,何以有可見、不可見者?
答曰:諸法相雖空,亦有分別可見、不可見。
譬如幻化象馬及種種諸物,雖知無實,然色可見、聲可聞,不相錯亂,與六情對故。
諸法亦如是,雖空而可見可聞,不相錯亂。』
詳斯論意,是約世間凡情所見,以眼根對色塵及中間眼識三種和合,得稱為見。
此根塵識,自性俱空,各各不能生見,和合亦不能生見。但虛妄情識所對見聞不無。
故經云:以凡夫見之為世諦,以聖人見之為真諦。所稱諦者,審實不虛,故稱為諦。
世諦不無,執假為諦;真諦非有,證實為諦。
問:一切內外諸法,皆有流類。於諸類中,約有幾種差別及隨類通別等義?
答:古釋有五:
一異熟類。一通.即一切草木皆是初青後黃,豈非異熟。二別.唯善惡二業,感異熟果。
二長養類。一通.即是一切皆有長養。 二別.唯是飲食睡眠,梵行等持所益故。
三等流類。一通.即一切自類相似皆是等流。 二別.唯同類因之所生。
四實事類。一通.即一切有體諸法。 二別.唯是無為,簡有為,非是實事故。
五剎那類。一通.即一切有生滅法。 二別.唯是見道初一剎那也。
問:有情所住,遍三界中。云何《維摩經》云"七識處為種"?
答:有情,通凡至聖,有六十二有情身,約依處有四十二居止。
若通門,由業繫故,樂與不樂並立居止;下在七識心住之例,為識心唯樂於七處住故。
四十二居止者:八地獄、傍生、餓鬼、四洲、六欲天、色界十八、無色有四,都成四十二居止。
七識處者。『 (T1541.卷4)
一種種身、種種想。
種種身者,欲界人天有尊卑上下也。
種種想者,有苦樂捨三受想。
二種種身、一想。
種種身者,初禪梵王為尊,梵眾為卑,故有種種身。
一想者,有一戒取想也。
梵王自謂我能生諸梵,諸梵謂已從梵王生。非因計因是戒取。
三一身、種種想。
一身者,二禪地上無尊卑上下也。
種種想者,有喜樂想也。
四一身、一想。
一身者,三禪無尊卑上下也。
一想者,唯一樂想也。
空識已上無身,唯有一想。
五空處,唯一空想。
六識處,唯一識想。
七無所有處,唯一慧想。』
此上七識處,對治眾生計識為我,樂住七處,以有漏五陰為體。
第四禪,有無想定;非想地中,有滅盡定。
三塗之中能受諸苦,識不樂住,故不說也。
又第四禪及非想地,雖復滅識,不滅假名眾生居,所以不立。
三惡趣中為苦所逼,眾生不樂居,所以不立。
問:破外境空,立唯識有者,境從何而空?識從何而有?
答:境隨情起,識逐緣生;情唯遍計之心,緣是依他之性。
緣法是有,依勝義之門;情執本空,歸世俗之道。
《識論》云:『 (T1585.卷1)
外境隨情而施設故,非有如識;
內識必依因緣生故,非無如境。由此便遮增減二執。
境依內識而假立故,唯世俗有;
識是假境所依事故,亦勝義有。』
釋云:『 (T1830.卷1)
外境是遍計所執心外實境,由隨妄情施設為假,體實都無,非與依他內識相似。
內識體是依他故,必依種子因緣所生,非體全無如遍計境,彼實我法猶如龜毛。
識依他有,故非彼類。
此中色等相見二分,內識所變。不離識故,總名內識。
由此內識體性非無,心外我法體性非有。
便遮外計離心之境實有增減執,及遮邪見惡取空者,撥識亦無,妄空減執。
【字異】
即離空有,說唯識教「有心外法,輪迴生死;覺知一心,生死永棄」。
可謂無上處中道理。』
問:境唯世俗之有,識通勝義之門者,云何為世俗諦?云何說勝義諦?
答:夫一切諦智,皆從無諦而起。無諦者,即絕待真心,非是對有稱無,故云絕待。
猶如虛空,非對小空而稱大空。從此無諦立一實諦。
此一實之名,是對三權而名一實。待虛名實,此是對待得名。
又從此一實,對機約教,或分開二諦等。此二諦者,約情智而開。
如《涅槃經》云:「 (T0374.卷13)
如出世人之所知者,名第一義諦;世間人知者,為世諦。」
《仁王經》云:「於解常自一,於諦常自二。」 (T0245.卷2)
所以『 (T1736.卷9)
《仁王》雖分二諦,智照常一;《涅槃》本唯一諦,解惑分二。 【字異】
斯則二而不二、不二而二,一二自在,為真二諦。
故昔人頌云:「二諦並非雙,恒乖未曾各。」即其義也。
生公云:「是非相待故,有真俗名生。」
《梁攝論》云:「智障甚盲闇,謂真俗別執。」
然!法相務欲分析,法性務在融通,各據一門,勿生偏滯。』
何者?若但分析而不融通,法成差異;若不分析,事成混濫。
又無可融通,則性相歷然而非異,事理融即而非同。非異非同,圓中妙理。
又境則不礙真而恒俗,智則不礙寂而常照。
意以心寂對於境真,心照對於境俗。以照對俗,則心境非一;以寂對真,則心境非異。
雖雙融空有二境、寂照二心,終不得言。
「境則不礙真而恒俗,智則不礙照而恒寂。 (T1735.卷5)
境則不礙俗而恒真,智則不礙寂而常照。」 【次序異】
《中觀論》偈云:「 (T1564.卷4)
若人不能知,分別於二諦,則於深佛法,不知真實義。」
《金剛般若不壞假名論》云:『 (T1515.卷1)
佛所說法咸歸二諦:一者俗諦、二者真諦。
俗諦者,謂諸凡夫、聲聞、獨覺、菩薩如來,乃至名義智境業果相屬。
真諦者,謂即於此都無所得。
如說第一義,非智之所行,何況文字?乃至無業、無業果,是諸聖種性。
是故,此般若波羅蜜中說不住布施。一切法無相,不可取不可說。
生法無我、無所得、無能證、無成就、無來無去等。此釋真諦。
又說內外世間、出世間,一切法相及諸功德。此建立俗諦。』
【七種二諦:略述諸意。明二諦。判麁妙。開麁顯妙。明三諦。明一諦】
又台教約四教、四證、三接,立七種二諦及五種三諦。
如《法華玄義》云:『 (T1716.卷2)
夫經論異說,悉是如來善權方便。
知根知欲,種種不同,略有三異:一謂隨情、二隨情智、三隨智。
隨情說者。
情性不同,說隨情異。如《毘婆沙》明:世第一法有無量種。真際尚爾,況復餘耶?
如順盲情,種種示乳。盲聞異說而諍,白色豈即乳耶?
眾師不達此意,各執一文,自起見諍,互相是非,信一不信一,浩浩亂哉,莫知孰是。
若世三說及能破者,有經文證,皆判是隨情二諦意耶;無文證者,悉是邪見。
謂同彼外道,非二諦攝也。
隨情智者。
情謂二諦,二皆是俗。若悟諦理,乃可為真,真則唯一。
如五百比丘各說身因,身因乃多,正理唯一。
經云:「世人心所見,名為世諦;出世人心所見,名第一義諦。」
如此說者,即隨情智二諦也。
隨智者。
聖人悟理,非但見真,亦能了俗。如眼除膜,見色見空。
又如入禪者出觀之時,身虛心豁,似輕雲藹空,已不同散心,何況悟真而不了俗?
《毘曇》云:「小雲發障,大雲發障。無漏逾深,世智轉淨。」
故經偈云:「凡人行世間,不知世間相。如來行世間,明了世間相。」
此是隨智二諦也。
若解此三意,將尋經論,雖說種種,於一一諦皆備三意也。
【七種二諦:略述諸意。明二諦。判麁妙。開麁顯妙。明三諦。明一諦】
二正明二諦者。
取意存略,但點「法性為真諦,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諦」,於義即足。
但人心麁淺,不覺其深妙,更須開拓,則論七種二諦,一一二諦更開三種,合二十一種二諦。
若用初番二諦破一切邪,謂執著皆盡,如劫火燒,不留遺芥。
況鋪後諸諦,迴出文外,非復世情圖度。
所言七種二諦者。
一者實有為俗,實有滅為真。
二者幻有為俗,即幻有空為真。
三者幻有為俗,即幻有空不空共為真。
四者幻有為俗,幻有即空不空、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。
五者幻有、幻有即空皆名為俗,不有不空為真。
六者幻有、幻有即空皆名為俗,不有不空、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。
七者幻有、幻有即空皆為俗,一切法趣有、趣空、趣不有不空為真。
實有二諦者。
陰入界等皆是實法,實法所成森羅萬品,故名為俗。
方便修道,滅此俗已,乃得會真。
《大品經》云:「空色、色空」。以滅色故,謂為空色;不滅色故,謂為色空。
病中無藥,文字中無菩提,皆是此意,是為實有二諦相也。
約此亦有隨情、情智、智等三義,準此可知。
幻有空二諦者。
斥前意也。何者?實有時無真,滅有時無俗,二諦義不成。
若明幻有者,幻有是俗,幻有不可得,即俗而真。
《大品經》云:「即色是空,即空是色。」空色相即,二諦義成,是名幻有二諦也。
約此亦有隨情、情智、智等三義:
隨智小當分別,何者?實有隨智照真,與此不異。
隨智照俗不同,何者?通人入觀巧,復局照俗亦巧。
如百川會海,其味不別;復局還源,江河則異。
俗是事法,照異非疑;真是理法,不可不同。
只就通人出假,亦人人不同,可以意得。例三藏出假,亦應如是。
幻有空不空二諦者。
俗不異前,真則三種不同,一俗隨三真,即成三種二諦。其相云何?
如《大品》明「非漏非無漏」。
初,人謂非漏是非俗,非無漏是遣著。何者?
行人緣無漏生著,如緣滅生使,破其著心,還入無漏,此是一番二諦也。
次,人聞非漏非無漏,謂非二邊,別顯中理,中理為真,又是一番二諦也。
又,人聞非有漏非無漏,即知雙非,正顯中道。
中道法界,力用廣大與虛空等,一切法趣非有漏非無漏,又是一番二諦也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聲聞之人但見於空,不見不空。智者見空及與不空」。即是此意。
二乘,謂著此空。破著空故,故言不空;空著若破,但是見空,不見不空也。
利人,謂不空是妙有,故言不空。
利人,聞不空謂是如來藏,一切法趣如來藏,還約空不空,即有三種二諦也。
復次,一切法趣非漏非無漏,顯三種異者。
初,人聞一切法趣非漏非無漏者,謂諸法不離空,周行十方界,還是瓶處如。
又,人聞趣知此中理須一切行來趣發之。
又,人聞一切趣,即非漏非無漏具一切法也。
是故說此一俗隨三真轉,或對單真,或對複真,或對不思議真。
無量形勢,婉轉赴機,出沒利物,一一皆有隨情、情智、智等三義。
若隨智證,俗隨智轉。
智證偏真,即成通二諦。
智證不空真,即成別入通二諦。
智證一切趣不空真,即成圓入通二諦。
三人入智不同,復局照俗亦異。何故?
三人同聞二諦而取解各異者,此是不共般若與二乘共說,則深淺之殊耳。
《大品經》云:「
有菩薩初發心,與薩婆若相應。
有菩薩初發心,遊戲神通,淨佛國土。
有菩薩初發心,即坐道場為如佛。」即此意也。
幻有無為俗,不有不無為真者。
有無二故為俗,中道不有不無不二為真。二乘聞此真俗,俱皆不解故,如啞如聾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我與彌勒共論世諦,五百聲聞謂說真諦」。即此意也。
約此亦有隨情、情智、智等三義。
圓入別二諦者。
俗與別同,真諦則異。
別人謂「不空但理而已」。欲顯此理,須緣修方便,故言一切法趣不空。
圓人聞不空理,即知具一切佛法無有缺減,故言一切趣不空也。
約此亦有隨情等三義。
圓教二諦者。
直說不思議二諦也。真即是俗,俗即是真。
如如意珠,珠以譬真,用以譬俗;即珠是用,即用是珠,不二而二,分真俗耳。
約此亦有隨情、情智等三義。
身子偈云:「佛以種種緣,譬喻巧言說,其心安如海,我聞疑網斷」。即其義焉。
問:真俗應相對,云何不同耶?
答:此應四句:俗異真同、真異俗同、真俗異相對、真俗不異而異相對。
三藏與通,真同而俗異;二人通,真異而俗同;
別,真俗皆異而相對;圓,真俗不異而相對。
不同而同,若不相入,當分真俗,即相對。
七種二諦廣說如前。
略說者,界內相即、不相即;界外相即、不相即。
四種二諦也,別接通,五也;圓接通,六也;圓接別,七也。
問:何不接三藏?
答:三藏是界內不相即,小乘取證根敗之士,故不論接。
餘六是摩訶衍門,若欲前進,亦可得去,是故被接。
問:若不接亦不會?
答:接義非會義,未會之前,即論被接。 【即論/不論被接】
【七種二諦:略述諸意。明二諦。判麁妙。開麁顯妙。明三諦。明一諦】
三、判麁妙者,
實有二諦半字法門,引鈍根人蠲除戲論之糞,二諦義不成,此法為麁;
如幻二諦滿字法門,為教利根諸法實相,三人共得,比前為妙。
同見但空,方後則麁;以別入通,能見不空,是則為妙。
教談理不融是故為麁;以圓入通為妙,妙不異後。
帶通方便,是故為麁;別二諦不帶通方便,是故為妙。
教談理不融是故為麁;圓入別理融為妙。
帶別方便為麁;唯圓二諦,正直捨方便,但說無上道,是故為妙。
【四味麁妙:轉乳成酪.轉酪生酥.轉生為熟.轉酥醍醐】
次約隨情智等判麁妙者,
且約三藏初聞隨情二諦,執實語為虛語,起語見故生死浩然,無佛法氣分。
若能勤修念處,發四善根,是時,隨情二諦皆名為俗;發得無漏,所照二諦皆名為真。
從四果人以無漏智所照真俗,皆名隨智二諦。
隨情則麁,隨智則妙。
譬如轉乳始得成酪,既成酪已,心相體信,入出無難。
即得隨情、情智、智等,說通、別入通、圓入通,令其恥小慕大,自悲敗種,渴仰上乘。
是時,如轉酪為生酥,心漸通泰。即為隨情、情智、智等,說別、圓入別。
明不共般若,命領家業,金銀珍寶,出入取與,皆使令知。
既知是已,即如轉生酥為熟酥。
諸佛法久後,要當說真實,即隨情、情智、智等,說圓二諦,如轉熟酥為醍醐。
是則六種二諦調熟眾生,雖成四味,是故為麁;醍醐一味,是則為妙。
又束判麁妙,
前二教,雖有隨智等,一向是隨情,說他意語故,故名為麁。
別入通去雖有隨情等,一向束為情智,說自他意語故,亦麁亦妙。
圓二諦,雖有隨情等,一向是隨智,說佛自智、說佛自意語,故稱為妙。
問:前二二諦,一向是隨情,應非見諦,亦不得道?
答:不得中道,故稱隨情。諸佛如來不空說法,雖非中道第一義悉檀,不失三悉檀益。
大概判之,皆屬隨情為麁耳。
【七種二諦:略述諸意。明二諦。判麁妙。開麁顯妙。明三諦。明一諦】
四、開麁顯妙者…
五、次明三諦者。
却前兩種二諦,以不明中道故,就五種二諦得論中道,即有五種三諦。
約別入通,點非有漏非無漏,三諦義成:有漏是俗,無漏是真,非有漏非無漏是中。
當教論中,但異空而已;中無功用,不備諸法。
圓入通三諦者,二諦不異前,點非漏非無漏具一切法,與前中異也。
別三諦者,開彼俗為兩諦,對真為中,中理而已。
圓入別三諦者,二諦不異前,點真中道具足佛法也。
圓三諦者,非但中道具足佛法,真俗亦然,三諦圓融,一三三一。
判麁妙者。
別圓入通,帶通方便故為麁;別不帶通為妙。
圓入別,帶別方便為麁;圓不帶方便最妙。
約五味教者。
乳教說三種三諦,二麁一妙。
酪教但麁無妙,生酥、熟酥,皆是五種三諦,四麁一妙。
此經唯一種三諦,即相待妙也。
開麁顯妙者。
決前諸麁入一妙,三諦無所可待,是為絕待妙也。
【七種二諦:略述諸意。明二諦。判麁妙。開麁顯妙。明三諦。明一諦】
六、又明一諦者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所言二諦,其實是一,方便說二。如醉未吐,見日月轉,謂有轉日及不轉日。」
醒人但見不轉,不見於轉。轉二為麁,不轉為妙。
三藏全是轉二,同彼醉人。諸大乘經帶轉二,說不轉一。
今經正直捨方便,但說無上道,不轉一實,是故為妙。
諸諦不可說者。
「諸法從本來,常自寂滅相」。 (T0262.卷1)
那得諸諦紛紜相礙?一諦尚無,諸諦安有?
一一皆不可說,可說為麁,不可說為妙。
不可說亦不可說,是妙亦妙,言語道斷故。
若通作不可說者。
生生不可說,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說。前不可說為麁,不生不生不可說為妙。
若麁異妙,相待不融;麁妙不二,即絕待妙也。
問:何故大小通論無諦?
答:釋論云:「不破聖人心中所得涅槃;
為未得者執涅槃生戲論,如緣無生使,故破。」言無諦也。
問:若爾,小乘得與不得俱皆被破,大乘得與不得亦俱應破。
答:不例。小乘猶有別惑可除、別理可顯故,雖得須破。中道不爾,云何破?
問:若爾,中道唯應有一實諦,不應言無諦?
答:為未得者執中生惑,故須無諦。實得者有,戲論者無。』
end_《妙法蓮華經玄義》
又唯識論,於真俗二諦,名開四重,都成八諦。
『俗諦四者。 (T1830.卷1)
一假名無實諦,謂瓶盆等,但有假名而無實體,從能詮說故名為諦。
二隨事差別諦,謂蘊界等,隨彼彼事立蘊等法。
三方便安立諦,謂苦集等,由證得理而安立故。
四假名非安立諦,
謂二空理依彼假空門說為真性,由彼真性內證智境,不可言說名二空如,但假說故。
勝義四者。
一體用顯現諦,謂蘊界等有實體性,過初世俗名勝義。隨事差別說名蘊等,故名顯現。
二因果差別諦,謂苦集等智斷證修因果差別。
三依門顯實諦,謂二空理過俗證得,故名勝義。依空能證,以顯於實,故名依門。
四廢詮談旨諦,謂一實真如,體妙離言已名勝義。
又,真不自真,待俗故真,即前三真亦說為俗;俗不自俗,待真故俗,即後三俗亦名為真。
至理沖玄,彌驗於此。』
又《華嚴經》約其圓數,立於十諦等,乃至一一法,圓融無盡。
宗鏡錄卷第六十七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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