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三十七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萬行教法總約心解者,只如諸佛所說經教,皆以名句文身詮表,方成法義。
云何但明一心而已?
答:今且先約古德機應合說,質影雙明。
佛言:「自從光耀,終至鶴林,不說一字,汝亦不聞。」
此是佛密意說。約本真法體,離言詮故不說一字,即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。
又但是佛不說心外一字法。
教體者,
護法云:「如來既實現身實說法者,即通用說者聽者,正兼聲名句文而為教體。」
教體通有漏無漏影像本質,即是合宜。
聞者根性已熟,遂感激,如來識上有文義相生。
佛以慈悲本願緣力,即為眾生說三乘法,所有聲名句文,是正無漏本質教。
若是三乘五性眾生,佛邊聽法,不能親聞。
自變相分而緣所有聲名句文,即取有漏無漏,是影像兼教。
即以質教為本,能現影像故;影像教為末,依質有故。
由此取本質教為正教體,影像教為兼教體。
無性菩薩難云:「
我宗但取眾生識上影像相分為教體者,即不違唯識。
汝護法若取佛本質聲名句文為教體者,即是心外有法,何成唯識?」
護法答:「
唯識之宗,約親相分。眾生聽時,變起相分而緣,非取他質以為自性。
然他本質,即佛菩薩,亦成唯識,故不相違。」
問:何不唯取本質為正教體即休?
答:緣眾生不能親聞無漏質故,必資影像。
問:若爾,何不唯取影像為教體是親聞故?
答:雖即親聞,必假本質。
是以《唯識論》云:「展轉增上力,二識成決定。」 (T1590)
言展轉增上力者,即佛與眾生互為增上緣。
言二識成決定者,即眾生根決定,如來悲決定,謂眾生根熟,合聞法決定。
如來即有悲決定,決定與眾生說法,為增上緣故。
又諸師影質有無不同,應須四句分別:
一唯質無影,即小乘有部等。
二唯影無質,即龍軍、無性。
三俱句,即護法、親光。
四俱非,即龍猛、清辯。謂彼計勝義門中,不辯教體,全撥菩提涅槃為空故。
已上約四句料簡門中,質影雙通,護法為勝。
然若約名句文身,解釋詮表,皆是意言分別。凡有詮量,不出心識。
乃至能說所說,並屬見聞覺知。心含善惡,諸心數等,無有一法出於心外。
當知此心,諸法之都,顯事合理。心可軌持,故稱曰經。
豈止於心?乃至一切六塵,悉皆是經,以心遍一切處故。
如《法華玄義》云:『 (T1716.卷8)
歷法明經者,若以經為正翻,何法是經?舊用三種。
一用聲為經,如佛在金口演說,但有聲音詮辯,聽者得道,故以聲為經。
《大品》云:「從善知識所聞也。」
二用色為經,若佛在世,可以聲為經。今佛去世,紙墨傳持,應用色為經。
《大品》云:「從經卷中聞。」
三用法為經,故云「修我法者,證乃自知。」
又塵為經。
若於此土耳識利者,能於聲塵分別取悟,則聲是其經,於餘非經。
若意識利者,自能研心思惟取決,法是其經,於餘非經。
若眼識利者,文字詮量而得道理,色是其經,於餘非經。
此方用三塵而已,餘三識鈍,鼻嗅紙墨則無所知,身觸經卷亦不能解,舌噉文字寧別是非?
若他土,亦用六塵,亦偏用一塵。
如《淨名》曰:「以一食施一切,於食等者,於法亦等;於法等者,於食亦等。」
此即偏用舌根所對為經。
或有國土,以天衣觸身即得道,此偏用觸為經;或見佛光明得道,此偏用色為經;
或寂滅無言,觀心得道,此偏用意為經;如眾香土,以香為佛事,此偏用香為經。
他方六根識利,六塵得為經;此土三根識鈍,鼻不及驢狗鹿等,云何於香味觸等能得通達?
問:根利故,於塵是經。鈍者,塵則非經耶?
答:六塵是法界,體自是經。非根利取,方乃是經。
何者?《大品》云:「一切法趣色,是趣不過。」
此色能詮一切法。
如墨黑色,一劃詮一,二劃詮二,三劃詮三。
竪一劃則詮王,足右劃則詮丑,足左劃則詮田,出上詮由,出下詮申。
如是迴轉,詮不可盡,
或一字詮無量法,無量字共詮一法,無量字詮無量法,一字詮一法。
於黑墨小小迴轉,詮量大異,左迴詮惡,右迴詮善,上點詮無漏,下點詮有漏。
殺活與奪,毀譽苦樂,皆在墨中,更無一法出此墨外。
略而言之,
黑墨詮無量教、無量行、無量理。黑墨亦是教本、行本、理本。
黑墨從初一點至無量點,從點至字,從字至句,從句至偈,從偈至卷,從卷至部。
又從一字句中,初立小行,後著大行;又從點字中,初見淺理,後到深理。
是名黑色「教、行、義」三種微發。
乃至,
當知黑字是諸法本,青黃赤白亦復如是。
非字非非字,雙照字非字,不可說非不可說,不可見非不可見。
何所簡擇?何所不簡擇?何所攝?何所不攝?何所棄?何所不棄?
是則俱是,非則悉非。
能於黑色通達一切非,於一切非通達一切是,通達一切非非非是,一切法邪、一切法正。
若於黑色不如是解,則不知字與非字,青黃赤白、有對無對,皆不能知。
若於黑色通達,知餘色亦如是。此即《法華》經意,以色為經也。
聲塵亦如是,或一聲詮一法。
耳根利者,即解聲愛見因緣,即空即假即中,知脣舌牙齒皆不可得。
聲即非聲,非聲亦聲,非聲非非聲。
聲為教行義本,種種等義,皆如上說,是即通達聲經。
香味觸等,亦復如是。經云:「一切世間治生產業,皆與實相不相違背」,即此意也。
外入皆經,周遍法界;內入亦如是,內外入亦如是。
經云:非內觀得解脫,亦不離內觀得解脫等。』
又云: (卷1)
「能觀心性,名為上定。」證心是體。
「夫有心者皆當得三菩提。」心是宗。
「制心一處,無事不辦。」心是用。
「三界無別法,唯是一心作。」覺觀心是語本,以心分別於心,證心是教相。』
故云:「華香雲樹,即法界之法門。剎土眾生,本十身之正體。」 (T1735.卷3)
故《華嚴經》云:「知一切法是正思惟藏。」 (T0279.卷55)
問:若心外無法,唯聽無說者,云何佛言「我已所說法如手中葉」?
又佛皆自說「我成佛來,不說一字」等?
答:古釋云:『林中葉喻。 (T1833.卷1)
據為其緣,令諸有情識變法解,名我已說,如手中葉。
未為作緣,眾生自心未起法解,名我未說,如林中葉。
約為增上,名說未說。』 【未/不】
又《唯識鏡》
問云:此中既云佛皆自說,何故乃言佛不說法,豈非自語相違過耶?
答:此亦是可聞者自識變生,佛實不說,但為增上也。眾生識上變此言故,故引為證。
問:但了一心能成深觀者,若無位次,皂白何分?須合教乘以祛訛濫,教觀雙辯,方契佛心。
答:誠如所言,闕一不可。
圓教觀心須明六即,以三觀故免數他寶,以六即故無增上心。
然心非數量,豈有四六之文?理合幽玄,誰分淺深之位?但為證入有異,俄分四教之門。
昇進亦殊故列六即之位,此出台教《止觀》正文,簡慢濫於初心,證究竟於後位。
《止觀》云:『 (T1911.卷1)
約六即顯是者。
問:為初心是,後心是?
答:如論云:「焦、炷,非初不離初,非後不離後。」
若智信具足,聞一念即是,信故不謗,智故不懼,初後皆是。
若無信,高推聖境,非己智分;若無智,起增上慢,謂己均佛,初後俱非。
為此事故,須知六即,謂理即、名字即、觀行即、相似即、分真即、究竟即。
此六即者,始凡終聖;始凡故除疑怯,終聖故除慢大。
理即者。
一念心即如來藏理;如故即空,藏故即假,理故即中;三智一心中具,不可思議。
如上說三諦一諦,非三非一。一色一香、一切法、一切心亦復如是。
是名為「理即是菩提心」,亦是理即止觀,即寂名止,即照名觀。
名字即者。
理雖即是,日用不知,以未聞三諦,全不識佛法。如牛羊眼,不解方隅。
或從知識,或從經卷,聞上所說一實菩提,於名字中通達解了,知一切法皆是佛法。
是為「名字即菩提」,亦是名字止觀。
若未聞時,處處馳求。既得聞已,攀覓心息,名止;但信法性,不信其諸,名為觀。
觀行即者。
若但聞名口說,如蟲食木,偶得成字,是蟲不知是字非字,既不通達,寧是菩提?
必須心觀明了,理慧相應,所行如所言、所言如所行。
《華首》云:「言說名不行,我不以言說,但心行菩提。」此心口相應,是觀行菩提。
《釋論》云:「四句評聞慧具足。」
如眼得日,照了無僻;觀行亦如是,雖未契理,觀心不息。如《首楞嚴》中「射的喻」。
是名「觀行菩提」,亦名觀行止觀,恒作此想名觀,餘想息名止。
相似即菩提者。
以其逾觀逾明,逾止逾寂,如射隣的,名相似觀慧。
一切世間治生產業不相違背,所有思想籌量,皆是先佛經中所說。
如六根清淨中說,圓伏無明名止,似中道慧名觀。
分真即者。
因相似觀力,入銅輪位。初破無明,見佛性,開寶藏,顯真如,名發心住。
乃至「等覺」,無明微薄,智慧轉著,如從初月至十四日月,光垂圓,闇垂盡。
若人應以佛身得度者,即八相成道;應以九法界身得度者,以普門示現,如經廣說。
是名「分真菩提」,亦名分真止觀、分真智斷。
究竟即菩提者。
等覺一轉,入于妙覺。智光圓滿,不復可增,名菩提果。大涅槃斷,更無可斷,名果果。
等覺不通,唯佛能通,過茶無道可說,故名「究竟菩提」,亦名究竟止觀。』
古德約四教明六即者。
若藏教執色為有,施拙度破析之因,成但空灰斷之果。
通教執色心是空,了緣生無性之宗,失中道不空之理。
別教從心生十法界,心但有能生十界之理性,未即便具十界之因果。
如從地生一切草木,但從一心次第生十界也。
圓教心具十法界,不待能所生,亦無前後際;只一念是十界,只十界是一念。
一切時、一切處、一切法,念念中體常圓滿,塵沙萬德不欠少一分,八萬惑業不除斷一分。
不謂佛是果頭極聖,我未證得;不謂凡是底下穢濁,我應捨離。
總覽法界在一念心頭,如一圓珠瑩徹明白圓解,更無覺觀進修,
亦不見有凡聖取捨,分別妄念悉盡也。
以初圓信人,未得純淨,煩惱有厚薄,習氣有淺深;
分別難忘,攀緣易起,心浮觀淺,惑重境強;於對治之中,故分六即。
是以凡夫心性本體實齊上聖,但凡夫未能常用本,隨境生心,分別計校,千差萬別。
雖在人道,心多不定,或發地獄心,或發餓鬼畜生心。何況人天善道?何況三乘聖道?
無始妄習,何能頓遣?雖有見解,未能常照,故是凡也。
若生死即涅槃、煩惱即菩提,是理即;
若能暫照諦理,即坐佛座、證佛身、用佛法,當此一念圓現時,不見十方佛異我此身此念也。
解而未修,是名字即;念有分數,名觀行即;
念似於境,名相似即;境入於念,名分真即;無境無念,名究竟即。
雖六常一,何凡何聖?雖一常六,凡聖天絕。
又六而常一故言即,一而常六故初後不齊。當觀念時,非一非六。
又譬如不離貧女家得金,即也。貧女得金即富,可喻眾生即佛。
取金有次第,豈非六乎?耘除草穢,觀行伏惑也。
掘土近金,似見物未分明,豈非相似?收得一分,豈非分真?
盡得受用,女人歡喜,豈非究竟耶?
是以,頓悟宗已,復須言行相應,既得本清淨,又須離垢清淨。
如《大集經》偈云:『 (T0397.卷4)
遠離一切諸煩惱,清淨無垢猶真實。其心能作大光明,是名寶炬陀羅尼。
又云:若有不覺一切境界及自境界。如是之人,則能調伏。』 (卷13.境/魔)
問:如來無密語,迦葉不覆藏,則眾生心常自明現,何須教觀開示、廣論橫竪?
答:只為佛之知見蘊在眾生心,雖然顯現,而迷者不知。
以客塵所覆、妄見所障,雖有如無;似世間寶藏為物所覆,莫有知者。
是以,須的示其寶處,令親得見,遂獲其寶,利濟無窮。
此亦如是,因斯方便之門,得見心寶,遂以緣了。
資發親得現前,智藏豐隆,法財具足,有茲勝利,教跡非虛。
如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4.卷8)
譬如大海,雖同一鹹,其中亦有上妙之水,味同於乳。
喻如雪山,雖復成就種種功德,多生諸藥,亦有毒草。
諸眾生身亦復如是,雖有四大毒蛇之種,其中亦有妙藥。
大王!所謂佛性,非是作法,但為煩惱客塵所覆,若剎利、婆羅門、毘舍、首陀。
能斷除者,即見佛性成無上道。』
所以古德云:『 (X0229.卷2)
開物性原者,良以眾生性含智海,識洞真空;但衣蔽明珠、室埋祕藏。
要假開示,令其悟入。』須憑觀慧以契無生。
又欲廣其義用,須明橫竪法門,竪唯一心,橫遍一切。
心非橫竪,橫竪是心,隱顯同時,卷舒無礙,念念相即,法法融通。
將竪約橫,則無橫而不竪,一一法皆至心原。
將橫約竪,則無竪而不橫,具一切句及一一句皆廣等法界。
所以義海云:『 (T1875)
體無別異,舉則全鋒;理不殊途,談皆頓顯。
良由二邊相盡,差別體融,隨智卷舒,應機屈曲。
是故言起即起,誰云路之不通?舉多即多,孰談法之無在?』
故知,立教皆為對機,機宜不同,教分多種。且如觀色一法,五教證入不同。
初小乘見是實色,不說性空。
初教見此色法,從緣所成,必無自性,即空無所有,如波歸水。
終教見色空無礙,以真空不守自性,隨緣成色,即是幻色,遂賴空成。
即此賴空之色,虛相無體,恒自性盡而空現。
是故,色即空而常泯,空即色而常存。
要由自盡之色,方是空色;成色之空,乃是真空。舉體互融無有障礙,如水入波。
頓教一色法,無非真理所收。
是故此色即真理一味等,更無別法而可顯說,水波雙絕。
圓教起即全收,一多互攝,同時成立,一塊圓明。
隨舉即色,隨舉即空,義味自在,隨智取用。何以故?隨舉一門,無不顯現。
古德云:「皆本一心而貫諸法。」
『夫一心者,萬法之總也。 (JB005)
分而為戒定慧,開而為六度,散而為萬行;萬行未嘗非一心,一心未嘗違萬行。
然則一心者,萬法之所生,而不屬於萬法;得之者則於法自在矣,見之者則於教無礙矣。
本非法,不可以法說;本非教,不可以教傳,豈可以軌跡而尋哉?』
故知,但研精一法,內照分明,自然柔軟入神;順法界之性,無心合道,履一際之門。
所以《大智度論》云:『 (T1509.卷10)
以人心多散,如狂如醉;一心敬慎,是諸功德初門。
攝心得禪,便得實智慧;得實智慧,便得解脫;得解脫,便得盡苦。
如是等事皆從一心得。』
《華嚴私記》云:
無縛無著迴向者,只了一切皆如故,所以無縛著耳。
知一切皆無縛脫,一法既爾,一切法皆然。所以一切法即一法、一法即一切法。
若一切法皆無性,即是分身佛集,寶塔出現,須彌入芥耳。
如是洞達,一解千從,則知佛向無所有中出生,法於畢竟空中建立。
以無生無性故迴轉由心,遂得集散同時、大小即入。
所以森羅義趣報化影像,乃至無量德業廣大神通,於宗鏡中一時顯現。
且如龍蜃等類,全是業果生死之身,尚現不思議之力用。
何況悟根本心具如實智,而不能現廣大之神用乎?
如《華嚴經》云:『 (T0279.卷40)
佛子!如羅睺阿脩羅王,本身長七百由旬,
化形長十六萬八千由旬,於大海中出其半身,與須彌山而正齊等。
佛子!彼阿脩羅王,雖化其身長十六萬八千由旬,
然亦不壞本身之相,諸蘊界處悉皆如本,心不錯亂。
不於變化身而作他想,於其本身生非己想。本受生身,恒受諸樂,化身常現種種自在神通威力。
佛子!阿脩羅王有貪恚癡,具足憍慢,尚能如是變現其身;
何況菩薩摩訶薩能深了達心法如幻,一切世間皆悉如夢,
一切諸佛出興於世皆如影像,一切世界猶如變化,言語音聲悉皆如響。
見如實法,以如實法而為其身,知一切法本性清淨,了知身心無有實體,其身普住無量境界。
以佛智慧廣大光明,淨修一切菩提之行。
乃至,
如有幻師隨於一處作諸幻術,不以幻地故壞於本地,不以幻日故壞於本日。
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。
於無國土現有國土,於有國土現無國土;於有眾生現無眾生,於無眾生現有眾生;
無色現色,色現無色;初不亂後,後不亂初。
菩薩了知一切世法悉亦如是,同於幻化。
知法幻故知智幻,知智幻故知業幻;知智幻、業幻已,起於幻智,觀一切業。
如世幻者,不於處外而現其幻,亦不於幻外而有其處。
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。
不於虛空外入世間,亦不於世間外入虛空。
何以故?虛空世間無差別故,住於世間亦住虛空。
菩薩摩訶薩,
於虛空中,能見能修一切世間種種差別妙莊嚴業;
於一念頃,悉能了知無數世界若成若壞,亦知諸劫相續次第;
能於一念現無數劫,亦不令其一念廣大。
菩薩摩訶薩,
得不思議解脫幻智,到於彼岸。
住於幻際,入世幻數,思惟諸法悉皆如幻。
不違幻世,盡於幻智,了知三世與幻無別。
決定通達,心無邊際,如諸如來住如幻智,其心平等。
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。
知諸世間皆悉如幻,於一切處皆無所著,無有我所。
如彼幻師作諸幻事,雖不與彼幻事同住,而於幻事亦無迷惑。
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。
知一切法到於彼岸,心不計我能入於法,亦不於法而有錯亂。』
問:只如自心,如何觀耶?
答:性該始終之際,體非起盡之緣;體遍迷悟之中,性非解惑之事。
又云:『 (T1726.卷2)
夫心原本淨,無為無數、非一非二、無色無相、非偏非圓,雖復覺知,亦無覺知。
若念未念,四運檢心畢竟叵得,豈可次第不次第偏圓觀耶?
猶如虛空等無有異,此之心性畢竟無心,有因緣時亦得明心,既有論心即有方便正觀之義。
譬如虛空亦有陰陽兩時,心亦如是,雖無偏圓,亦論漸頓。
若觀心具有性德三諦、性德三觀及一切法,無前無後、無有次第,一念具足十法界法。
若觀心非空非有,則一切從心生,法亦非空非有,如是等一切諸法在一心中。
當知觀此心原與如來等,若作如此圓觀,其人行住坐臥皆應起塔,生如來想。
如此觀心,名觀佛心也。』
『《輔行記》云:「心造即是心具,故引心造之文以證心具。」 (T1912.卷5)
《華嚴經》偈云:「
心如工畫師,造種種五陰。一切世界中,無法而不造。
如心佛亦爾,如佛眾生然。心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
若人欲求知,三世一切佛。應當如是觀,心造諸如來。」
不解今文,如何消偈?心造一切,三無差別。
言心造者,不出二意:一者約理,造即是具;二者約事,不出三世。
三世又三:
一者、過造於現,過現造當。
如無始來,及以現在,乃至造於盡未來際,
一切諸業不出十界、百界、千如三千世間。
二者、現造於現。
即是現在同業所感,逐境心變名之為造。
以心有故一切皆有,以心空故一切皆空。
如世一官所見不同,是畏是愛、是親是怨。
三者、聖人變化所造。
亦令眾生變心所見,並由理具方有事用。
今欲修觀但觀理具,俱破俱立俱是法界,任運攝得,權實所現。
又問:此不思議亦約次第,以釋十法界,與思議何別?
答:其實無別。思議乃作從心生說,不思議作一心具說。』
若能如上信解,福德無量,佛親比校,萬行難偕。
如《法華經》偈云:『 (T0262.卷5)
若人求佛慧,於八十萬億,那由他劫數,行五波羅蜜。
於是諸劫中,布施供養佛,及緣覺弟子,并諸菩薩眾。
珍異之飲食,上服與臥具,栴檀立精舍,以園林莊嚴。
如是等布施,種種皆微妙,盡此諸劫數,以迴向佛道。
若復持禁戒,清淨無缺漏,求於無上道,諸佛之所歎。
若復行忍辱,住於調柔地,設眾惡來加,其心不傾動。
諸有得法者,懷於增上慢,為此所輕惱,如是亦能忍。
若復勤精進,志念常堅固,於無量億劫,一心不懈息。
又於無數劫,住於空閑處,若坐若經行,除睡常攝心。
以是因緣故,能生諸禪定,八十億萬劫,安住心不亂。
持此一心福,願求無上道,我得一切智,盡諸禪定際。
是人於百千,萬億劫數中,行此諸功德,如上之所說。
有善男女等,聞我說壽命,乃至一念信,其福過於彼。』
《文句疏》釋云:『 (T1718.卷10)
一念信解者,謂隨所聞處豁爾開明,隨語而入無有罣礙,信一切法皆是佛法。
又信佛法不隔一切法、不得佛法、不得一切法,而見一切法;
亦見佛法即一而三,即三而一。
亦是行於非道通達佛道,行於佛道通達一切道,不得佛道一切道,而通達佛道一切道。
無所有而有,而有無所有、非所有非無所有,如門前路通達一切東西南北,劃無壅礙。
眼耳鼻舌身意,凡有所對,悉亦如是。
無疑曰信,明了曰解,是為一念信解心也。』
此一念信解心,心同佛心,信齊佛信,入真實般若之性,到究竟解脫之原。
所以無量無數劫中,修五波羅蜜之功德,校量信解宗鏡一念之功,萬不及一。
故云「不識玄旨,徒勞念靜」。
是以,先悟宗鏡,然後圓修;理行無差,方為契當。
問:如上觀心,如何是「所入、能入」之門?
答:能所之入,唯是一心,約智而論,假分能所。所入,即所證一心之理;能入,即能觀一心之智。
又理是心之體,智是心之用,猶如日光還照日體,以此心光復照心體。
則二而不二,體用冥一,不二而二,能所似分。
今約先德依《華嚴》宗,立所入能入二門。
先明所入者。
『統唯一真法界。謂寂寥虛曠,沖深包博,總該萬有,即是一心。 (L1600.卷1)
體絕有無,相非生滅,迷之則生死無窮,解之則廓然大悟。』
『為總開示,不知以何詺目,強分理事二門,而理事渾融,無有障礙。 (X0229.卷2.為總/為物)
一事法界,不出色心,萬象森羅,依正境智,相用顯然,皆曰事也。
二理法界,體性空寂,頓絕百非,略有二門:
一性淨門。在纏不染,性恒清淨,雖遍一切,不同一切,如濕之性遍於動靜,凝流不易,淨穢恒如。
二離垢門。謂由對治障盡淨顯,隨位淺深分十真如。體雖湛然,隨緣有異。
三事理無障礙法界,亦有三門:
一相即無礙門。
一心法界含"真如、生滅"二門,互相交徹,不壞性相。
其猶攝水之波非靜,攝波之水非動。
二形奪無寄門。
謂無事非理,故事非事也;無理非事,故理非理也。
三雙融俱離、性相渾然,曲有十門。
一由離相故,事壞而即理。
二由離性故,理泯而即事。
三由離相不壞相故,事即理而事在,以非事為事。
四由離性不泯性故,理即事而理在,以非理為理。
五由離相不異離性故,事理雙奪,逈超言念。
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,有初事理二界俱存,爛然可見。
七由不壞不泯不異、離相離性故,為一事理無礙法界。
使超視聽之妙法,無不恒通於見聞;絕思議之深義,未嘗礙於言念。
八由以理融事令無分劑。
如理之遍一入一切,如理之包一切入一故,緣起之法,一一各攝法界無盡。
九由因果法各全攝故,令普賢身中佛佛無盡,佛毛孔內菩薩重重。
十因果法界差別之法,無不恒攝法界無遺故;隨一一門一一位,各攝重重故,
廣剎大身輕塵毛孔,皆無盡相。
以其後一總融前九,為渾融門。』
夫法界者,即一心之總名,萬行之歸趣。
如《華嚴論》云:『 (T1739.卷23)
從信、住、行、迴向、十地、十一地及佛果,總以法界為果體。
文殊為法界理,普賢為法界智,理智妙用為一佛門,以此一門為化群蒙,分為二法:
若也逐根隨俗,法門無盡;若論實理,不離無法界之中一法。 【法界/性】
一多無礙,名為普賢。始接童蒙達無性理中,妙簡正邪入無生慧,名號文殊,亦名童子菩薩。
能同苦際,興行利生,治佛家法,名為普賢。二人參體,名之為佛。
本來自在,名為法界。從初徹後,總此法界為體,更無別法。
此品為一切諸佛因果之大都,亦是眾聖賢所行之大路,無出此也。
亦是自心一切智王之所遊觀之大宅也,亦是一切眾生之所依,故名法界。』
二能入門,有二:『 (X0229.卷2)
一果海,離於說相;二因門,可寄言說。
今且略明無分別智,證理法界,以為五門:
一能所歷然。
謂以無分別智,證無差別理。
如日合空,雖不可分,而日非空,空非日光。
二能所無二。
以知一切法即心自性。
以即體之智,還照心體,舉一全收;舉理收智,智非理外;舉智收理,智體即寂。
如一明珠,珠自有光,光還照珠。
三能所俱泯。
由智即理,故智非智,以全同理,無自體故。
由理即智,故理非理,以全同智,無自立故。
如波即水,動相便虛;如水即波,靜相亦隱。動靜兩亡,性相齊離。
四存泯無礙。
離相離性,則能所雙泯;不壞性相,能所歷然。
如波與水,雖動靜兩亡,不壞波濕。
五舉一全收。
上列四門,欲彰義異,理既融攝,曾無二原。
如海一滴具百川味。
又所入境者,即不思議解脫境界。 (卷3)
何名不思議心?言罔及故。何法不思議?即解脫境界。
解脫有二:
一作用解脫。作用自在,脫拘礙故。
二離障解脫。具足二智,脫二障故。
二障者,即"煩惱、所知"二障;煩惱障事,所知障理。
一切眾生不證真心,皆為二障所纏。
由內離障,外用無覊,二義相成,總名解脫。
境界有二:
一分劑境。如國疆域,各有分劑。佛及普賢,德用分劑,無能及故。
二所知境界。事理無邊,唯佛普賢方究盡故。
由證所知無邊之境,故成德用無有邊涯。二亦相成,總為境界。
即於二境得二解脫。此二不二,故不思議。』
又能入者,即普賢行願。又人與法俱稱普義,若約人即普賢,若約法即普法。
所言入者,能所契合,泯絕無寄,一入全真,方為真入。
又『 (T1735.卷50)
不入而入,以智體即如,如外無法而可攀緣,故無可入。
心行處滅,寂然無入,不失照用故,恒以一如而觀諸法,故名而入。
此二無礙,方為真入。
又佛境,入無所入,有三。 (卷15)
一約一切眾生即如來藏,更何所入?翻迷之悟,故云證入。
二約理非即非異,故云入無所入。
三約心境,心冥真境,故說為入。
若有所入,境智未亡,豈得稱入?實無所入,方名真入。』
又入不入二義,上約緣起相由門。
『今"法性融通門"者,即性之一字。 (T1736.卷27)
夫法性融通,要不壞相而即真性。
入則壞緣起者,無可相入;不入則壞性者,則性不遍一切法。
故由不壞性相,方是法性融通義也。
二"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"者,亦通二門,唯就相說。
若約緣起門,要由諸緣歷然不入,方得相資遍相入耳。
若約法性融通門者,要由事相歷然,方隨理融入一切法,故說若唯約理,無可即入。
三若雙約性相,上第一義,相即不入,性即能入。
若獨相獨性俱不能入,要二相融方能入。
又「若約體空」則無來無入,若唯約性,無可即入。
若「約相不壞如本無差」者,或唯約事,不能即入。
言「以性融相故得互入」是顯正入義,
謂不異理之一事全攝法性時,令彼不異理之多事,隨所依理,皆於一中現等。
一事攝理既爾,多事攝理亦然。則一事隨所依理,皆於多中現,故得互入,是法性融通門。』
以此一門,能入萬法,故《法華疏》云:『 (T1718.卷10)
以實相入真,決了聲聞法,是諸經之王。
實相入俗,一切治生產業,皆與實相不相違背。
實相入中,諸法無非佛法。』
若入此三觀,即是入一切法,以諸法不出三諦故
問:十住菩薩證入之時,唯一真如,無有境界。云何復說分劑二種境界?
答:此是不思議境界,非同情執,或存或泯,或總合或俱離,不出一心而論舒卷。
若存,非立心外之法,是存其全理之事; (T1875.卷1)
若泯,非壞全事之理,是泯其體外之見。
則不礙心境而一味,不壞一味而心境。 (T1735.卷15)
故《華嚴經》頌云:「 (T0279.卷13)
如來甚深境,其量等虛空。一切眾生入,而實無所入。」
問:若正觀成時,以有心成,以無心成?
答:夫入此宗,不可以有無求,不可以能所辨。
若以有念析歸無念,此念還成有;
若以無心作空無會者,即成斷滅,皆落意地,不出見知。
又若逆之,則不合事理;若順之,又成能所。只可以妙會,不可以事求。
所以《華嚴會意》云:「
並須除念會意,無間相續,順法修行。
若動念起心,即入魔網;以法不動念故,順法即念除。
我見是妄心,違法故生死。」
是知,法無動念,不可以有念求;又非無念,不可以無心得,應可玄會取其意耳。
如說有不有、無不無等,但動心即寂,是彼法故名順法也。
若以心順於法,即有能所,非順法也。
故《維摩經》云:「法離一切觀行。」 (T0475.卷1)
肇師云:「法本無相,非觀行之所能見。見之者,其唯無觀乎?」 (T1775.卷2)
如赤水求於玄珠,罔象而得之。 《赤水玄珠》
故云「藏於身不藏於川,在於心不在乎水。」 《求元珠賦》
故莊子云:『 《莊子·天地》
黃帝遊於赤水之北,登崑崙之丘,南望,遺其玄珠。
使智索之而不得,使离婁索之而不得,乃因罔象得之。
黃帝曰:異哉!罔象乃可得之。』
夫真不可以定求故,無心以得之。
如〈弄珠吟〉云:「罔象無心却得珠,能見能聞是虛偽。」 (T2076.卷30)
然雖不落見聞,又非無知覺。
如融大師《信心銘》云:「 (T2076.卷30)
惺惺了知,見網轉彌,寂寂無見,闇室不移。
惺惺無妄,寂寂寥亮,寶印真宗,森羅一相。」
所以無念者,即念而無念,以念無自性,緣起即空。
又緣起者,皆是真性中緣起,豈屬有無?乃至即生無生、即滅無滅亦復如是。
故《寶藏論》云:『 (T1857)
若言其生,無狀無形;若言其滅,今古常靈。
又云:
是以,斬首灰形,其無以損生;金丹玉屑,其無以養生。 【屑/液】
故真生不滅、真滅不生,可謂常滅、可謂常生。
其有愛生惡滅者,斯不悟常滅;愛滅惡生者,斯不悟常生。』
《永嘉集》云:『 (T2013)
故知:妙道無形,萬像不乖;其致真如寂滅,眾響靡異其原?
迷之則見倒惑生,悟之則順違無地。
閴寂非有,緣會而能生;峨嶷非無,緣散而能滅。
滅既非滅,以何滅滅?生既非生,以何生生?生滅既虛,實相常住矣!』
《華嚴疏》云:「生之無生,真性湛然。無生之生,業果宛然。」 (T1735.卷14)
是知,若即念存有念,即是常見;離生求無生,即是斷見,皆不達實相無生無滅之理。
若正了無生,則無生、無不生,豈定執有生、無生之二見乎? (JB109.卷9)
所以云:「誰無念?誰無生?」
若實無生無不生,喚取機關木人問求佛施功早晚成?
若以息念歸無念,如同寒木死灰,與木人何別?豈有成佛之期耶?
斯乃尚未知即念而無念,寧知一念頓圓乎?
如有問言:夫妙行者,統唯無念。今見善見惡,願離願成,疲役身心豈當為道?
答:若斯見者,離念求於無念,尚未得於真無念也,況念無念之無礙耶?
又無念但是行之一也,豈成一念頓圓?此一念頓圓之旨,非意解所知,唯忘情可以契會。
『如〈悟玄序〉云:「 (T1736.卷32)
夫玄道者,不可以設功得;聖智者,不可以有心知。
真諦者,不可以存我會;至功者,不可以營事為。」
忘言者可以道合,虛懷者可以理通,冥心者可以真一,遺智者可以聖同。
「雖云道合,無心於合,合者合焉;雖云聖同,不求於同,同者同焉!
無心於合,則無合無散;不求於同,則無異無同。
超非於百非之外,非所不能非焉;忘是於萬是之前,是所不能是焉!
是所不能是,則無是矣;非所不能非,則無非矣。
無異無同,則怨親不二;無非無是,則毀讚常一。」
是以,
忘言者,捨筌罤也。虛懷者,離取著也。
冥心者,不己見也。遺智者,泯能證也。』
若運心合道則背道,若起念求同則失同,若為是所是則沒是,若為非所非則沈非。
以要言之:
但得直下無心,則同異俱空,是非咸泯,斯泯亦泯,茲空亦空。
此猶寄言因跡對待,若得絕待頓悟一心,唯契相應,不俟更說。
宗鏡錄卷第三十七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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