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七十九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『』「」〈〉《》 【勘:】 【勘】 【字異】 (T.卷) (查無) (原=)
夫!心外無法,法外無心。如是了知,則真善知識,一心妙理,圓證無疑。
何故聞外善惡知識而生聽受?
答:皆是增上因緣,和合虛妄分別而成,彼此情生,無有真實
《識論》『 (T1588)
問云:何故遇善知識聞說善法,值惡知識聞說惡法?
若無外一切外境者,彼云何說?若不說者,云何得聞?若不聞者,此云何成?
偈答:「遞共增上因,彼此心緣合。」
以一切眾生,虛妄分別思惟憶念,彼說我聞,而實無有彼前境界。』
是以,若執內外,則心境對治。尚未入於信門,何乃稱於聽法?
《持心梵天所問經》云:『 (T0585.卷4)
眼耳鼻舌身意,無所流聞,乃曰「聽經」。
其有染污於諸入者,則無所聞,便在於色。』
《金剛場陀羅尼經》云:『無有一切諸法,是名一字陀羅尼法門。』 (T1345)
若能如是信解,則聽者無聞無得,心境不二,方聞佛所說經,可謂真聞,遇善知識。
若以緣心聽法,此法亦緣,非得法性。則隨境界流逐因緣轉,皆為不了自法,遂令內外緣分。
如經云:『佛言:隨有是經之處,則為有佛,若我住世無異。』
故知,自心之佛,無處不遍,寧論前後出沒耶?
若隨異境,則生滅無常;見他佛,則隱顯無恒;誦他經,則音聲間斷。
故祖師云:『外求有相佛,與汝不相似。』 (T1985)
志公云:『每日誦經千卷,紙上見經不識。』 (T1988.卷2)
又先德云:『 (T1992.卷2)
出息不依外緣,入息不依陰界而住;常轉如是經,非但百千萬卷。』 【字異】
爭如悟此真善知識,念念現前;自轉無盡藏經,熾然恒演。
問:若心虛境寂理實無差,現對根塵事相違反。如何明徹境智一如?
答:一期根境,俗有真無,畢竟自他皆無所得。
又若定執真有俗無,則成增減二謗;但二諦雙會,圓了一心。
如《佛性論》『 (T1610.卷1)
難云:若諸法無實性者,即與證量相違,則能所習不可得。
我現見聲耳相對,所以得聞,故知不空。
釋曰:
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是能所及證量自性,皆不可得。
自性不成。若一性不成者,多性云何成?
又汝說證量云何成者,
今我立證量顯了二空,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。
如見幻事幻物者,證量所見,不如實有;諸法亦爾,不如所見而有所見。
由體不實故不有,由證量故不無;由體無故空義得成,以證量故假有不失。
又云: (T1610.卷2)
依他性相者,能執所執增益與損減。由解此性故此執不生。
若見真為有,則是增益,名為常見;若見俗定無,則是損減,名為斷見。
唯有似塵識故別無能所,無能所故無增益執;由有似塵識故無損減執。』
若知外塵是識而似顯現,則非無;了外相本虛如幻所作,則非有。
非無,則不壞俗諦;非有,則不隱真諦。
是以,真俗融即而常異,空有雙現而恒同。方超戲論之情,始會一心之旨。
如《摩訶般若經》云:『 (T.卷)
說是般若波羅蜜品時,
佛在四眾中,天人龍鬼神、緊那羅、摩睺羅伽等,於大眾前而現神足變化。
一切大眾皆見阿閦佛,比丘僧圍遶說法。乃至,
爾時佛攝神足,一切大眾不復見阿閦佛、聲聞人、菩薩摩訶薩及其國土。
不與眼作對,何以故?佛攝神足故。
爾時佛告阿難:
如是阿難!一切法不與眼作對,法法不相見,法法不相知。
如是阿難!如阿閦佛、弟子、菩薩、國土,不與眼作對。
如是阿難!一切法不與眼作對,法法不相知,法法不相見。
何以故?
一切法,無知無見、無作無動、不可捉、不可思議,如幻人無受無覺、無真實。
菩薩摩訶薩如是行,為行般若波羅蜜。』
釋曰: (查無)
若行般若者,則是直了一心智性,了色無形,非眼境界。
乃至,達法體寂,非意所知,但是隨心暫現,還隨心滅。
故云「一切法無知無見」。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『 (T1509.卷70)
相不能知無相。譬如刀雖利,不能破空。
無相不能知相者。
有人言:內智慧無定相,外所緣法有定相,心隨緣而生。 【字異】
是故說:無相不應知相。譬如無刀,雖有物,無刀可斫。』
是知,
若心有境無,亦不知見;若心無境有,亦不知見。
若心境俱有,各無自性,各既不知,合豈成見?
若心境俱無,亦不知見,有尚不知,無豈成見?則心境俱空,萬有咸寂。
如是,
則尚無一法冥合相順,寧有根境對待,而作相違者乎?
如一切差別違順之境,皆是一心之量,無有障礙亦無解脫。
譬如,水不洗水,火不滅火。
何者?以一體故,不相陵滅;若有異法,方成對治。
如今但先得旨,自合真如。
故經云:『法隨於如,無所隨故。』 (T0475.卷1)
若有所隨,則有能隨之別。
既無所隨,亦無能隨故,則法外無如,如外無法。
所以經云:『如理作意,於一切法平等相應,是則具足一切佛法。』 (T0404.卷3)
《華嚴疏》云:『以如為佛,則無境非如者。』 (T1735.卷56.字異)
《大品經》答常啼云:『諸法如即是佛。』 (T0223.卷27)
《金剛經》云:『如來者,即諸法如義。』 (T0235.卷1)
既以如為佛,一切法皆如也,何法非佛耶?
若信一如,此是開悟本法,生決定解,入自在門。
如《華嚴論》云:『 (T1739.卷34)
經云:「善男子!我得自在決定解力。
信眼清淨,智光照曜,普觀境界,離一切障,善巧觀察,普眼明徹。
具清淨行,往詣十方一切佛國土,恭敬供養一切諸佛。」
此明舉本果法,令凡信樂修行。
從初發心修行慣習,十地功終,方依及此初時本樣果法也。
還以法界中,時不遷、智不異、慈悲不異、願行不異之所成就。
以於法界大智,無延促中修行故,不如情解。
有修行者,
莫作延促時分修學,應須善觀法界體用;
莫如世情作一剎那計、作三僧祇計。
如法界中都無脩短遠近故,
以此解行如法修行,於諸境界善照生滅,令使執盡而成智之大用。
於自心境莫浪攝持,但知放蕩任性坦然,
習定觀照,執盡智現,生滅自無,業垢自淨,會佛境界,同如來心。
佛見自會,非由捉搦;縵作別治,令心狂惑。
但自明心境見融,執業便謝;見亡執謝,一切萬法本自無瘡。
智境朗然,名為佛國也。無煩強生見執,永自沈淪,自作自殃非他能與。』
問:若約見聞外境,則色不至眼,眼不至色,可言唯心,無相可得。
只如飲噉之時,根境相入。若言無相,不可以心喫心?
答:六根六境,雖則離合不同,皆唯識變;味性本空,若非是識,誰知鹹淡?
古師云:「只喫相分,本質自在」。
問:如喫了質亦亡如何?
答:能隨既亡,所隨亦滅;亦如二十人共一株樹,一人伐之,十九人所隨亦滅。
又《唯識義鏡》釋云:共果同在一處,不相障礙者。 (T1830.卷3)
問:且如一樹,有情共變。而一有情伐用之時,為用自變?為兼用他? (T1833.卷3)
若唯自者,餘人變者應存不亡,樹何不見?若亦用他,何名唯識?
答:有云:
樹等既是共相種生,皆相隨順,互相增益。
彼一有情自所變者,所緣親用;他所變者,與自所變為增上緣,亦疎緣用。
一切相望,自為所順,他為能順。由所順無,能順亦滅。
由斯樹喪,唯識亦成。
問:何以得知互相增益?
答:《對法論》云:有情共業為增上緣。』 【字異】
問:既但唯心,無有萬法。目前差別,從何建立?
答:萬法但名,實無體相,因名立相,相狀元空;因相施名,名字本寂。
唯想建立,名相俱虛;反窮想原,亦但名字,既無想體,分別則空。
故知,萬法出自無名,萬名生於無相。
名不當相,相不當名,彼此無依,萬法何在?
相待之名既寂,分別之想俄空;如幻之境冥真,所執之情合覺。
《密嚴經》頌云:『 (T0681.卷3)
世間種種法,一切唯有名,但想所安立,離名無別義。
又頌云:
能知諸識起,無有所知法,所知唯是名,世法悉如是。
以名分別法,法不稱於名,諸法性如是,不住於分別。
以法唯名故,想即無有體,想無名亦無,何處有分別?
若得無分別,身心恒寂靜,如木火燒已,畢竟不復生。
又頌云:
如見杌為人,見人以為杌,人杌二分別,但有於名字。
諸大和合中,分別以為色,若離於諸大,色性即無有。』
問:若以唯識為宗,則世出世間唯是一識,萬法皆決定空耶?
答:以唯識故,則有世俗諦。既有世俗,則有似塵識。
幻相不無,以無實不可得故稱空耳,不可起蛇足鹽香,決定斷空之見。
如《密嚴經》偈云:『 (T0681.卷3)
瓶等眾境界,悉以心為體,非瓶似瓶現,是故說為空。
世間所有色,諸天宮殿等,皆是阿賴耶,變異而可見。
眾生身所有,從頭至手足,頓生及漸次,無非阿賴耶。
習氣濁於心,凡愚不能了,此性非是有,亦復非是空。
如人以諸物,擊破於瓶等,物體若是空,即無能所破。
譬如須彌量,我見未為惡,憍慢而著空,此惡過於彼。』
又經云:寧可執有如須彌,不可執空如芥子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4.卷5)
解脫者,名不空空;空空者,名無所有。
無所有者,即是外道尼乾子等所計解脫,而是尼乾實無解脫,故名空空。
真解脫者,則不如是,故不空空。不空空者即真解脫,真解脫者即是如來。
又解脫者,名曰不空。
如水酒酪酥蜜等瓶,雖無水酒酪酥蜜時,猶故得名為水等瓶。
如是瓶等,不可說空及以不空。
若言空者,則不得有色香味觸;若言不空,而復無有水酒等實。
解脫亦爾,
不可說色及以非色,不可說空及以不空。
若言空者,則不得有常樂我淨;若言不空,誰受是常樂我淨者?
以是義故,不可說空及以不空。
空者,謂無二十五有及諸煩惱、一切苦、一切相、一切有為行,如瓶無酪則名為空。
不空者,謂真實善色、常樂我淨、不動不變,猶如彼瓶色香味觸,故名不空。
是故,
解脫,喻如彼瓶,彼瓶遇緣,則有破壞。
解脫不爾,不可破壞。不可破壞即真解脫,真解脫者即是如來。』
問:經云:五陰即世間者,一陰名色,四陰名心。云何說「內外種種世間,皆從心出」?
答:種種五陰,皆從心起。從心現相,名之曰色。
『經偈云:「一切世間中,但有名與色。」 (T1911.卷5)
若欲如實觀,但當觀名色。』
色即收盡無情國土,名即收盡有識世間;
五陰即世間故,若了五陰俱空,則是出世間。
是知,世出世間皆從心起。何者?
『若意地起貪嗔心,覽三塗五陰,罪苦眾生發現; (T1911.卷5.字異)
意地修戒善心,覽人天五陰,受樂眾生發現;
意地證人空心,覽無漏五陰,真聖眾生發現;
意地立弘誓心,覽慈悲五陰,大士眾生發現;
意地運平等心,覽常住五陰,尊極眾生發現。
今所以置前四陰,但觀識陰。』
如伐樹除根,炙病得穴,則生死之苦芽永絕,煩惱之沈痾不生。 (T1936.卷2)
又若毘藍之風,卷群疑而淨盡;猶劫燒之火,蕩異執而無餘。
所以,一切世間凡聖同居之處,無不悉是自心。
如此悟入,名住真阿蘭。
若正修行處,非論大小之隱,不墮喧靜之觀。
所以古德云:「處眾不見喧嘩,獨自亦無寂寞。何故不見喧寂,以但了一心故。」
如《大乘本生心地觀經》云:『 (T0159.卷7)
爾時佛告彌勒菩薩摩訶薩言:汝善男子!
當修學者,但有一德,是人應住阿蘭若處,求無上道。
云何為一?謂觀一切煩惱根原即是自心。
了達此法,堪能住止阿蘭若處。所以者何?
譬如狂犬被人驅打,但逐瓦石,不逐於人。
未來世中,住阿蘭若新發心者,亦復如是。
若見色聲香味觸法,其心染著,是人不知煩惱根本,不知五境從自心生。
即此名為「未能善住阿蘭若處」。
以是因緣,樂住寂靜求無上道,一切菩薩摩訶薩等,
若五欲境現前之時,觀察自心,應作是念:
我從無始至于今日,輪迴六趣,無有出期。
皆自妄心而生迷倒,於五欲境,貪愛染著。
如是菩薩,名為「堪住阿蘭若處」。』
是知,不悟自心,徒栖遠谷,避喧求靜。
古人云:「舉世未有其方。」 (查無)
若頓了自心,是真阿蘭若,乃至,光明遍照,萬德俱圓;
若不自明,則輪迴諸趣。
如《頓證毘盧遮那法身字輪瑜伽儀軌》釋:『 (T1020)
如來法身觀者,
應先發起普賢菩薩微妙行願,復應以三密加持身心,則能悟入文殊師利大智慧海。
然修行最初,
於空閑處攝念安心,閉目端身結加趺坐,運心普緣無邊剎海,諦觀三世一切如來,
遍於一一佛菩薩前,慇懃恭敬禮拜旋遶,又以種種供具雲海,奉獻如是等一切聖眾。
廣大供養已,
復應觀自心,心本不生,自性成就,光明遍照猶如虛空。
復應深起悲念,哀愍眾生不悟自心,輪迴諸趣;我當普化拔濟,令其開悟盡無有餘。
復應觀察自心,諸眾生心及諸佛心,本無有異,
平等一相成大菩提心,瑩徹清淨廊然周遍。
圓明皎潔成大月輪,量等虛空,無有邊際。』
故知,心無際故,猶若虛空,豈存初後?
如《華嚴經》頌云:『心住於世間,世間住於心,於此不妄起,二非二分別。』(T0279.卷49)
是以,說一說二是世間語言,立是立非屬意地分別。
若頓悟自心,直入宗鏡,尚不見無分別,豈特生分別乎?
如經頌云:『了知非一二,非染亦非淨,亦復無雜亂,皆從自想起。』 (T0278.卷33)
不唯世法施為,乃至諸聖作用,起盡根由,皆不出宗鏡。
故經偈云:『 (T0279.卷7)
剎海無邊妙莊嚴,於一塵中無不入,
如是諸佛神通力,一切皆由業性起。』
如斯妙旨,是現證法門,但初生比信猶可虛襟,
況證入之時,自斷餘惑,言亡象絕,識滅情消?
故祖師云:「唯證乃知難可測」。 (T2014)
《起信論》云:『 (T1666)
證發心者,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,證何境界?
所謂真如,以彼轉識說為境界,而此證者無有境界,唯真如智名為法身。』
問:內外唯心,是平等理。云何身土不同,內身有覺,外境無知?
答:世界身土,法爾如然,不可執一執異,自性情見。
若言法爾者,即法如是。
『或云法性者, (T1735.卷11)
若是法性,即以本識如來藏身為所依持,恒頓變起外諸器界。
不出此二:一法應如是、二藏識變起。』 【字異】
又眾生業力,亦菩薩萬行為因等所現世界,皆是藏識相分。
相分之中,半為外器而不執受,半為內身執為自性,生覺受故。
如來藏識何緣如此,法如是故。行業引故。
上雖分執受不執受,二義俱無自性,全以佛法界如如一真心為體。
當知依即正,正即依,不出一心真性矣。
且性無不包,有情無情、有覺無覺,皆自心性為體,隨緣發現,應處方知。
如世間致生祠堂,有政德及民,往往有遺愛去思為立祠,宇中塑像,以四時饗之。
其人當饗祭日,則酒氣腹飽,亦如丁蘭至孝,刻木為母,晨昏敬養,形喜慍之色。
且土木不變,唯心感耳。
問:立識方成唯識義,云何境識俱遣?
答:《顯識論》云:『 (T1587)
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,究竟為論,遣境為欲空心,是其正意。
是故,境識俱泯即是實性,實性即是阿摩羅識。』
所以,《唯識論》亦名破色心論。
《佛性論》云:『 (T1610.卷4)
經中佛以幻師為譬。
佛告迦葉:譬如幻師作諸幻像,所作幻虎等還食幻師。 【勘】
迦葉!如是觀行比丘隨觀一境,顯現唯空故,實無所有、虛無真實。
云何能得離此二邊?由依意識生唯識智。唯識智者,即無塵體智。
是唯識智若成,則能還滅自本意識,何以故?
以塵無體故意識不生,意識不生故唯識自滅。故意識如幻師,唯識智如幻虎。
以意識能生唯識故,唯識觀成,還能滅於意識,何以故?
由塵等無故意識不生,譬如幻虎還食幻師。
如提婆法師說偈言:「
意識三有本,識塵是其由,若見塵無體,有種自然滅。」』 【勘】
《入楞伽經》云:『但不取諸境,名為識滅。實不滅識。』 (T0672.卷2)
何者?以境本空,從識變故;以識無體,不須滅故。
是以,識心無體,隨境有無;見空生空,見色生色,事來即起,事去還無。
如傳奧法師云:『 (查無)
妄念所緣,於有色處,則不見空,但見於色;於無色處,則見有空。』
緣有時無時亦爾,
緣有時,則見有心生、見無心滅;緣無時,則見無心生、見有心滅。
此皆妄念所緣之境。
又事上無事,本全是心,念起塵生,念寂塵滅。
如《起信論》云:『以一切色法,本來是心,實無外色。』 (T1666)
然既無外色亦無外空,空尚是無,色焉能有?
《論》云:『若無色者,則無虛空之相。』 (T1666)
疏釋云:『本以待色為空,今既唯心無色,何得更有於空也。』 (T1846.卷3)
故知,萬法皆相待而有。若入宗鏡,自然諸法絕待,歸本真心。
故《論》云:『 (T1666)
所謂一切境界,唯心妄起故有。
若心離於妄動,則一切境界滅;唯一真心,無所不遍。』
問:世人多執「有情動作,有識;無情不動作,無識」。
且如葵藿向日而轉,芭蕉聞雷而生,橘得屍而敷榮,鐵因石而移動。又如麴發酒醋、火爇山林。
此等皆是無情,云何動作?
答:有情無情,各有二義。
若有情生死:一是眾生業力所為、二是法界性自然生。
若無情轉動:一是異法性自爾、二是法作。
如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4.卷32)
佛告師子吼菩薩:善男子!
汝言眾生悉有佛性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如礠石者。
善哉善哉!以有佛性因緣力故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若言不須修聖道者,是義不然。
善男子!
譬如有人行於曠野,渴乏遇井,其井極深,雖不見水,當知必有。
是人方便,求覓罐綆,汲取則見。
佛性亦爾,一切眾生,雖復有之,要須修集無漏聖道,然後得見。
乃至,
譬如眾生造作諸業,若善若惡,非內非外。
如是業性,非有非無,亦復非是本無今有、非無因出,
非此作此受、此作彼受、彼作彼受、無作無受,時節和合而得果報。
眾生佛性,亦復如是,
亦復非是本無今有、非內非外、非有非無、非此非彼,非餘處來,非無因緣,
亦非一切眾生不見,有諸菩薩時節因緣和合得見。
時節者,所謂十住菩薩摩訶薩修八聖道,於諸眾生得平等心,爾時得見,不名為作。
善男子!
汝言如礠石者,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石不吸鐵。所以者何?無心業故。
善男子!異法有故異法出生,異法無故異法滅壞。無有作者,無有壞者。
善男子!猶如猛火不能焚薪,火出薪壞,名為焚薪。
善男子!譬如葵藿隨日而轉,如是葵藿,亦無敬心、無識無業,異法性故而自迴轉。
善男子!
如芭蕉樹因雷增長,是樹無耳、無心意識;
異法有故異法增長,異法無故,異法滅壞。
善男子!
如阿叔迦樹,女人摩觸,華為之出,是樹無心亦無覺觸。
異法有故異法出生,異法無故異法滅壞。
善男子!
如橘得屍,果則滋多,而是橘樹,無心無觸。
異法有故異法滋多,異法無故異法滅壞。
善男子!
如安石榴樹,甎骨糞故果實繁茂,安石榴樹亦無心觸。
異法有故異法出生,異法無故異法滅壞。
善男子!
礠石吸鐵亦復如是,異法有故異法出生,異法無故異法滅壞。
眾生佛性亦復如是,不能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善男子!
無明不能吸取諸行,行亦不能吸取識也,亦得名為「無明緣行,行緣於識。」
有佛無佛,法界常住。』
故知,法法無心,塵塵本寂;寂而常用,用而常寂。
法無心而隨緣成壞,人無心而諸行遷流,如芭蕉聞雷、葵藿向日。
無明不取諸行,諸行不吸識心。
則法法不相到,法法不相知,法法不相待,法法不相借,皆性自爾故,法如是故。
是以,
《金剛三昧經》云:『 (T0273)
心不生境,境不生心。何以故?凡所見境,唯所見心。』
即不相到也。
《華嚴經》頌云:『 (T0279.卷13)
諸法無作用,亦無有體性。是故彼一切,各各不相知。』
即不相知也。
《維摩經》云:『 (T0475.卷1)
一切法生滅不住,如幻如電。諸法不相待,乃至一念不住。』
即不相待也。
《寶藏論》云:『 (T1857)
火不待日而熱,風不待月而涼。堅石處水,天鼓遊光,明暗自爾,乾濕同方。
物尚不相借,豈況道乎?』
即不相借也。
如火以熱為性,風以涼為性,豈假藉他緣乎?
天鼓者,日也,常遊光照四天下。日出即明,日沒即暗,皆是法爾,非關造作。
堅石處水者,石雖處水,水不入石,雖同一處,石自乾而水自濕。
故知,法法標宗,塵塵絕待,則非因緣,亦非自然矣!
問:既唯一真心,教中云何復說諸法如幻?
答:了境是心,萬法奚有?以依心所起,無有定體,皆如幻化,畢竟寂滅。
《寶積經》云:『 (T0310.卷85)
爾時世尊告幻師言:
一切眾生及諸資具皆是幻化,謂由於業之所幻故。
諸比丘眾亦是幻化,謂由於法之所幻故。
我身亦幻,智所幻故。
三千大千一切世界亦皆是幻,一切眾生共所幻故。
凡所有法,無非是幻,因緣和合之所幻故。』
又教中總明十喻:如幻如化、如夢如影等。
此是諸佛密意,
破眾生執世相為實,起於常見,世間共知。
幻夢等法是空,則不信人法心境等,如幻夢亦空。
所以,將所信之虛,破所信之實;令所信之實,同所信之虛。
然後,乃頓悟真宗,遍一切處心內心外,決定無有實法建立。
《大莊嚴論》云:『 (T0201.卷5)
我昔曾聞,有一幻師有信樂心,至耆闍山為僧設會。
供養已訖,幻尸陀羅木作一女人端正奇特。
在大眾前,抱捉此女而嗚唼之,共為欲事。
時諸比丘見此事已,咸皆嫌忿而作是言:「此無慚人,所為鄙褻」。
知其如是,不受其供。
時彼幻師既行欲已,聞諸比丘譏訶嫌責。
即便以刀斫刺是女,分解支節,挑目截鼻,種種苦毒而殺此女。
諸比丘等又見此事,倍復嫌忿:「我等若當知汝如是,寧飲毒藥,不受其供」。
乃至,
爾時幻師即捉尸陀羅木,用示眾僧,合掌白言:「
我向所作,即是此木,於彼木中,有何欲殺?
我欲安眾僧身故設此飲食,欲令眾僧心安故為此幻耳。
願諸比丘,聽我所說,豈可不聞"佛於脩多羅中說:一切法猶如幻化"?
我今為欲成彼語故,故作斯幻。
如斯幻身無壽無命,識之幻師運轉機關,令其視眴俯仰顧眄,行步進止或語或笑。
以此事故,深知此身真實無我。」』
《華嚴經》頌云:『 (T0279.卷44)
世間種種法,一切皆如幻,若能如是知,其心無所動。
諸業從心生,故說心如幻,若離此分別,普滅諸有趣。
譬如工幻師,普現諸色像,徒令眾貪樂,畢竟無所得。
世間亦如是,一切皆如幻,無性亦無生,示現有種種。
度脫諸眾生,令知法如幻,眾生不異幻,了幻無眾生。
眾生及國土,三世所有法,如是悉無餘,一切皆如幻。
幻作男女形,及象馬牛羊,屋宅池泉類,園林華果等。
幻物無覺知,亦無有住處,畢竟寂滅相,但隨分別現。
菩薩能如是,普見諸世間,有無一切法,了達悉如幻。
眾生及國土,種種業所造,入於如幻際,於彼無依著。
如是得善巧,寂滅無戲論,住於無礙地,普現大威力。』
又《入法界品》:『時,童子童女告善財言: (T0279.卷77)
善男子!我等證得菩薩解脫,名為幻住,得此解脫故,
見一切世界皆幻住,因緣所生故;
一切眾生皆幻住,業煩惱所起故;
一切世間皆幻住,無明、有、愛等展轉緣生故;
一切法皆幻住,我見等種種幻緣所生故;
一切三世皆幻住,我見等顛倒智所生故;
一切眾生生滅老死、憂悲苦惱皆幻住,虛妄分別所生故;
一切國土皆幻住,想倒、心倒、見倒、無明所現故;
一切聲聞辟支佛皆幻住,智斷分別所成故;
一切菩薩皆幻住,能自調伏教化眾生諸行願法之所成故;
一切菩薩眾會變化調伏諸所施為皆幻住,願智幻所成故。
善男子!幻境自性,不可思議。』
《大集經》偈云:『 (T0397.卷1)
如來法界無差別,為鈍根者說差別。
宣說一法為無量,如大幻師示眾生。』
【十忍:初忍.順忍.無生忍.如幻忍.如焰夢響影化空忍】
【巾作一象:辯非一異,略有十句】
《清涼疏》釋:『如幻忍者,如結一巾幻作一象。 (T1735.卷46.字異)
《楞伽經》云:「
智不得有無,而興大悲。 (T0670.卷1)
心由了體空、不壞幻相差別故,如象生即是象死。」
此二相對,應成四句。
謂此二無二故非異;無不二故非一;
非一即非異故非非一、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;亦絕雙照,故非亦一亦異。
若以巾上二義對象上二義,辯非一異,略有十句。
一以巾上成象義對象上差別義,合為一際名不異。
此是以本隨末,就末明不異。
經云:「法身流轉五道,號曰眾生;如來藏受苦樂,與因俱,若生若滅等」。
二以巾上住自位義與象上體空義,合為一際名不異。
此是以末歸本,就本明不異。
經云:「一切眾生即如,不復更滅」等。
三以攝末所歸之本,與攝本所從之末,此二雙融無礙不異。
此是本末平等為不異,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。
四以所攝歸本之末,亦與所攝隨末之本,此二相奪,故名不異。
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,以真妄平等,異不可得。
次下四門,明非一。謂
五以巾住自位義與象上差別義。此二本末相違相背,故名非一。
《楞伽經》云:「如來藏不在阿賴耶中,是故七識有生滅,如來藏者不生滅」。
此之謂也。
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。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。
《勝鬘經》云:「七識不流轉、不受苦樂、非涅槃因。唯如來藏受苦樂」等。 (T0670.卷4)
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。此二義別故名非一,
謂相背,則各相背捨,相去懸遠;相害,則相與敵對,親相食害。
是故,近遠非一,以前經文不相雜故。
八以極相害,俱泯而不泯;與極相背,俱存而不存;不存不泯,義為非一。
此是成壞非一,以七識即空而是有故,真如即隱而是顯故。
九上四非一與四非異而亦非一,以義不雜故。
又相違是存,相害是泯;然存上有不存之義,泯上有不泯之義。 (T1736.卷75)
若唯泯無不泯,則色空俱亡,無可相即;以不全泯故,雖相即而色空歷然。
若唯存無不存,則色空各有定性,不得相即;由有不存故,雖歷然而得相即。
十然亦不異,以理遍通故、法無二故。
若以不異門取,諸門極相和會;若以非一門取,諸門極相違害。
極違而極順者,是無障礙法也。』
【巾作一象:別明義理,有無四句】
又釋云:『 (T1736.卷75)
別明義理,於中有二:先成有無,後成四句。
言有無者,以三性中各有二義,皆有無故。
圓成二者:一性有、二相無;
依他二者:一緣有、二性無; 【勘】
遍計二者:一情有、二理無。
今初巾中即圓成二義;術馬皆是依他二義。
二術是能成之因,託真而起故,用有體無;用有即是緣有,體無即是性無。
三馬是所成之果,故相有實無;相有即是緣有,實無即是性無。
四明依圓不離,即事同真。
生喻於妄,死喻於真,事泯理顯故生無死有。 【勘】
以無礙故者,出其所因,即事理無礙也。
五中,就情則有,妄見分明故;就理則無,以是妄計,必非有故。
所以,幻喻廣說有無者,以惑情所封,有無皆失;理無惑計,有無皆真。
是知,幻喻諸法非實非虛、非空非有。
若無於有,不成於無;若無於無,不成於有;有無交徹,萬化齊融。
又「五中各具四句,顯成四句」者,
於中有二:初一重四句,後重重四句。
今初又二:先正顯,後簡非。
今初也。
初性有相無四者。
一有,真性有故。
二空,無諸相故。
三亦有亦空,義門異故。
四非有非空,互融奪故。
二用有體無四者。
一有,迷真有用故。
二空,依真無體故。
三亦有亦空,體用不壞故。
四非有非空,無體之用故非有,即用之體故非空。
三相有實無四者。
一有,事相現故。
二空,緣成無實故。
三俱存,無性不礙緣成,緣成不礙無性故。
四俱非,緣成即無性故非有,無性即緣成故非空。
四生即是無、死即是有四者。
一真性顯故。
二依他即無性故。
三性相雙存故。
四性相即奪故。
五情有理無四者。
一遍計妄情,能招生死故。
二即理而求,不可得故。
三要由理無,方即情有;若無情有,不顯理無故。
四情有即理無,理無即情有故。
已上四句,然皆具德,以稱真故,不同情計定執四句。
皆即有之空,方為具德之空;即空之有,方為具德之有。
又盡有之空、盡空之有,方為具德。
又四句齊照,成解境故;四句齊泯,成行境故。
皆言亡慮絕,方為具德耳!』
所以昔人云:「巫山臺上,託雲雨以去來。舒姑水側,寄泉流而還往。」 (T2122.卷75)
故知,聚沫之身非有,如幻之心本空,豈有欲情而成實事?
又如莊周達體虛如幻,見自身為蝴蝶,及夢中自見己身遊天崖。
是以,凡夫盲無慧目,妄取前塵男女等相,如幻化法,但誑心眼,都無實事。
皆業識心動,起見現相意識分別,強立我人自他差別。
若能識幻,方悟前非,終不於空而興造作。
又此幻法,多人錯解,執一切法如幻如化,便作空無之見。
如方廣外道,立空無為宗,不知實義故。
《華嚴論》云:了如幻法是堅固義。言堅固者,即是常住義,豈可作空無之解?
故知,此幻即真,幻不可得;無幻之幻,名為幻法。
絕見之見,方名見幻。
問:諸法不真,各無自性,剎那變異,故稱為幻。佛身常住,豈稱幻耶?
答:諸佛略有二身:一真實身、二方便身。
以眾生有不見如來真實身故,示方便身,令入真實。
若悟入時,即方便身是常住體,了幻不可得故。
如鴦崛魔羅,是一切寶莊嚴國,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佛。
以本願力,入幻網門,現跡同凡,示行殺害。
後見佛悟道,惡業頓消,令一切眾生知得道業亡。
不生邪執,皆令仰慕佛法難量,不可思議,有大威力。
所以《鴦崛魔羅經》偈云:『 (T0120.卷4)
如來所變化,眾生悉不知。如來所作幻,眾幻中之王。
大身方便身,是則為如來。』
問:一切法如幻,云何有垢淨能所對治?
答:只為如幻故,垢淨不定,由心迴轉,凡聖法生故。
《思益經》云:垢法說淨,見垢實性故;淨法說垢,貪著淨相故。
又《莊嚴經論》云:『 (T1604.卷4)
問:若諸法同如幻,以何義故,一為能治?一為所治?
偈答云:譬如強幻王,令餘幻王退。如是清淨法,能令染法盡。
釋曰:「
彼能治淨法,亦如幻王,由能對治染法得增上故。
彼所治染法,亦如幻王,由於境界得增上故。
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盡者,如彼強力幻王能令餘幻王退。」
』
以染淨法,各有增上力,隨境自在轉,故稱為王。
所以《圓覺經》云:『 (T0842)
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:
善男子!
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,欲求如來淨圓覺心,應當正念遠離諸幻。
先依如來奢摩他行,堅持禁戒,安處徒眾,宴坐靜室。
恒作是念:「
我今此身四大和合,所謂髮毛爪齒、皮肉筋骨、髓腦垢色,皆歸於地;
涕唾膿血、津液涎沫、淡淚精氣、大小便利,皆歸於水;煖氣歸火;動轉歸風。
四大各離,今者妄身當在何處?」
即知此身畢竟無體,和合為相,實同幻化。
四緣假合,妄有六根;
六根四大中外合成,妄有緣氣,於中積聚似有緣相,假名為心。
善男子!
此虛妄心,若無六塵則不能有;
四大分解,無塵可得,於中緣塵各歸散滅,畢竟無有緣心可見。
善男子!
彼諸眾生,
幻身滅故幻心亦滅,幻心滅故幻塵亦滅,幻塵滅故幻滅亦滅,幻滅滅故非幻不滅。
譬如磨鏡垢盡明現。
善男子!當知身心皆為幻垢,垢相永滅,十方清淨。
善男子!譬如清淨摩尼寶珠,映於五色,隨方各現。諸愚癡者,見彼摩尼實有五色。
善男子!
圓覺淨性,現於身心,隨類各應。
彼愚癡者,說淨圓覺,實有如是身心自相,亦復如是。
由此不能遠於幻化。』
釋曰:『
珠中無五方之色,因光所映;性中無五趣之身,隨業而現。
迷珠者,執珠中實色;昧性者,認性內虛身。
法喻皎然,真偽可驗。』
宗鏡錄卷第七十九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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