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七十八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言"一覺一切覺",云何教中分其多種?
答:覺體是一,隨用分多,用有淺深,覺無前後。
如《瓔珞經》云:『妙覺方稱寂照,等覺照寂。』 (T1736.卷18)
又覺有三義:
一覺察,如睡夢覺,亦如人覺賊,賊無能為;妄即賊也。
二覺照,即照理事也。亦如蓮華開,照見自心一真法界,恒沙性德。如其勝義,覺諸法故。
三妙覺,即上二覺離覺所覺故為妙耳,非更別覺。
故經云:『無有佛涅槃,遠離覺所覺。』 (T0670.卷1)
又覺性無覺,即根本智;覺相歷然,即後得智。 (T1736.卷16)
問:既云「真如一心,古今不易」,因何而有眾生相續?
答:「平等真法界,無佛無眾生。」 (T1736.卷9)
隨於染淨緣,遂成十法界,以真心隨緣,不守自性。 (查無)
只為眾生不自知無性之性故,但隨染緣成凡,隨淨緣成聖。
如虛谷響,任緣所發;又如大虛忽雲,明鏡忽塵。
求一念最初起處,了不可得,故號「無始無明」。
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7)
佛告阿難:云何名為眾生顛倒?
阿難!由性明心,性明圓故。因明發性,性妄見生,從畢竟無,成究竟有。
此有所有,非因所因,住所住相,了無根本。本此無住,建立世界及諸眾生。
迷本圓明,是生虛妄,妄性無體,非有所依。將欲復真,欲真已非。
真真如性,非真求復,宛成非相。非生非住,非心非法,展轉發生。
生力發明,薰以成業,同業相感。因有感業,相滅相生。
由是故有眾生顛倒。』
古釋云: (查無)
「因明發性,性妄見生」。
因託性明,變影而起,託影而生,從虛執有。故云「從畢竟無,成究竟有」。
即業相也。
「此有所有,非因所因」。轉相也。
業相為能有,轉相為所有。能所既分,二相斯有,故云「有所有相」。
即此轉相能行,現形而立。因前而起,引後而生,展轉相因,名「非因所因」。
即此現相能引六塵境界。現相是能住,六塵是所住,故云「住所住相」。
「本此無住,以立世界」者。現相。
從妄所立,本無所依。此現相以成世界之本,故云「本此無住以立世界」。
從無住本立一切法。無住者即是無明,無明無因故無住。
此之三相俱是無始,一念妄心,總號無明。
「迷本圓明,是生虛妄,妄性無體,非有所依。將欲復真,欲真已非,
真真如性,非真求復,宛成非相,非生非住,非心非法」者。
初是業相,即是妄覺之心,體即虛妄。
此妄初起,更無因始,名「非有所依,將欲復真,欲真已非」。
釋轉相。
即真上影像,相似真非真。妄覺執此為真,即初念名動。動必有靜,靜復似真。
形動立靜,非真不動,故云「欲真已非,真真如性」。
本不因動,而立於靜,故云「非真求復,宛成非相」。
釋現相。
從此現相變起一切境界,非相現相,非生現生,非住現住,非心現心,非法現法。
釋次第者。
初從明暗二相,相形而生於色,即是結暗成色,形顯色也。
因色,即有根塵留礙,名之為住。
因有根塵,即有能分別識,名之為心。
覽此塵像,為識境界,名之為法。
此等展轉,相因而有,返顯真如。
相無明暗,無相形故非相,無起滅故非生,無留礙故非住,無緣慮故非心,離塵像故非法。
又解:
或前標三相,相因而有,以列次第;
後三相合釋,都言三相虛妄,體即無明,更無所因,故云「非有所依」。
即此三相,影真而起,似真非真,執影為實,故云「將欲復真」。
影既不實,故云「欲真已非,宛成非相」。
下對妄說真以立名號,既依妄顯真以立名號,故知建立地位,從此而有。
若不因妄說真,亦無地位名字可說。
故知三界有法,皆揑所成,本無根緒;無始妄習,展轉相傳,迄至于今,成其途轍。
如最初一人揑出一事,後人信受展轉相傳,則一人傳虛,萬人傳實,從迷積迷,以歷塵劫。
若識最初一念起處不真,即頓悟前非,大道坦然,更無餘事。
如云「但知今日是,何慮昔年非。」
是知,有情無情,究其初原,皆不出一心本際。
如《法性論》云
問:本際可得聞乎?
答:理妙難觀,故有不知之說;旨微罕見,故發幢英之問。
『有天名曰幢英, (T0810.卷2)
問文殊師利:所言本際,為何謂乎?文殊答曰:眾生之原,名曰本際。
又問:眾生之原,為何謂乎? 答曰:生死之本,為眾生原。
又問:於彼,何謂為生死本? 答曰:虛空之本,為生死原。』
幢英於是抱玄音而輟問,始悟不住之本。
若然,則因緣之始,可聞而不可明,可存而不可論。
問:虛空有本乎? 答:無。
問:若無有本,何故云「虛空之本,為生死原」?
答:此猶本際之本耳,則於虛空無本為眾本之宗,化表無化為萬化之府矣!
又凡亦是心,聖亦是心。以所習處下不能自弘,則溺塵勞耳!
若以心託事則狹劣,若以事從心則廣大。
凡世人多外重其事,而內不曉其心。是以,所作皆非究竟,以所附處卑故耳!
如搏牛之虻,飛極百步。若附鸞尾,則一翥萬里,非其翼工所託迅也。
亦如牆頭之草、角裏之聲,皆能致其高遠者,所託之勝也。
如入宗鏡,一一附於自心,則毛吞巨浸,塵含十方,豈非深廣乎!
問:內外唯識,心境皆空。云何教中又立外相?
答:因了相空,方談唯識。
若執有相,唯識義不成;若執無相,真空理不顯。
以無相即相,方達真空;相即無相,始明唯識。
所以《攝大乘論》云:『 (T1595.卷5)
唯識道理,須明三相:
一通達唯量,外塵實無所有故。
二通達唯二,相及見,唯識故。
三通達"種種色生,但有種種相貌而無體"故。
所以《攝大乘論》云: (T1595.卷7)
一切相有二種,謂現住及所立。散心所緣六塵,名現住;定心所緣骨鎖等為所立。
復次,似塵顯現名相,謂所緣境;似識顯現名見,謂能緣識。
此二法,一是因、二是果;又一是所依,二是能依。』
是知,
因內起念,想像思惟,則外現其相貌。
念若不起,相不現前,以因內生外故。
攝末歸本,全境是心。何者?若心不起,境本空故,一切境界唯心妄動。
問:約世間妄見,定是何識?
答:眾生所見,即是亂識。
《中邊分別論》云:『 (T1599.卷1)
謂一切世間,但唯亂識。此亂識云何名虛妄?由境不實故、由體散亂故。
又若執永無亂識,繫縛解脫,皆不成就,即起邪見撥淨不淨品。』
故知,
因迷得悟,非無所以。從凡入聖,蓋有緣由。
如影像表鏡明,因妄識成真智。
問:定中所見定果色,是定心自現,非緣現在外色。
又,非憶持過去境可驗唯心,未得定者皆是散意所見外色。云何證是自心?
答:定內定外,靜亂雖殊,所見之色,皆唯自識。
以外境無體,從緣而生。生性本空,無相可得。
《識論》云:『 (T1595.卷5)
如觀行人定中所見色相境界,識所顯現,定無境界。
此青等色相是定境,非所憶持識。此憶持識有染污,此起現前所見分明清淨。
則唯識之旨於此彌彰。
如依鏡見面,但有自面,無有別影。
何以故?諸法和合道理,難可思議,不可見法而令得見。
定心亦爾。定心有二分,一分似識,一分似塵,此二種實唯是識。
若憶持識是過去色,此定中色,若在散心五識,可言緣現在外塵起;
若散心意識,緣過去塵起;若在觀中,必不得緣外色為境。
色在現前,又非緣過去境。當知定心所緣色,即見自心,不見別境。
以定中色比定外色,應知亦無別境。』
是知,一心即萬法,萬法即一心。何者?以一心不動,舉體為萬法故。
如《起信鈔釋疏》云:『 (T1848.卷6)
舉體等者,謂真如舉體成生滅;生滅無性即是真如。
未曾有真如處不生滅,未曾有生滅處不真如。
又云: (查無)
不同空者,靈然覺知。覺知即神解義,陰陽不測謂之神,解即是智。
智即是知,知即一心也,故以知為心體。
所以祖師云:空寂體上,自有本智能知。 【字異】
大意云:
於一切染淨法中,有真實之體,了然鑒覺,目之為心。』
問:外諸境界,既稱內識,似色顯現,但是唯識者。云何不隨識變異?
答:若執外色實住,即是於無色中見色,妄生顛倒,如揑目生二相,豈是真實?
《攝論》 (T1593.卷1)
問云:若無別色塵,唯是本識,何故顯現似色等?云何相續堅住,前後相似?
若是識變異所作,則應乍起乍滅,改轉不定。云何一色於多時中相續久住?
故知應有別色!
答:『由顛倒故。顛倒是煩惱根本,由識變異起諸分別。 (T1595.卷5)
依他性與分別性相應,即是顛倒煩惱所依止處。
顛倒煩惱又是識變異所依止處。
若無互為依止義,則識無變異,於非物中分別為物,不應有此顛倒。
若無煩惱,豈有聖道?故此義亦不成。』
是故,應信離識無別法。
問:內心分別稱識,外色不分別,如何是識?
答:能見、所見,皆是亂識。無中執有,色本自虛。
《攝論》云:『 (T1595.卷5)
亂識者,無中執有名亂。
十一識中,世等六識,隨一識唯二分:一分變異成色等相,一分變異成見等,不出此二。
識性,能分別則成見,不能分別則成相。』
如《無所有菩薩經》云:『 (T0485.卷4)
爾時世尊告無所有言:汝當為此諸菩薩等,說五陰聚和合身事。
無所有菩薩言:世尊!
如我所見,如佛色空,我色亦爾;
如佛色,一切眾生色、一切樹林藥草色亦爾。 【字異】
如一切樹林藥草色,彼一切界和合聚色亦爾。
所有空色及我色、如來色、一切眾生色、一切樹林藥草等色、
一切界和合聚色,無有二相、非法非非法。
諸少智者,於無色中,或作是想,希望欲入此法行;於無色中,妄起行想。
略說乃至受想行識中,如是作如色所作。如虛空識,我識亦爾;如彼識,如來識亦爾;
如如來識,彼識一切眾生識亦爾;如一切眾生識,彼識一切樹林藥草識亦爾。
其虛空識,如來識及我識,一切眾生識,一切樹林藥草識亦爾。
一切界和合識,無二相,不可知,不可分別,不生,無等等。』
問:既稱唯有識,何得立色名?
答:一切名皆是客義。
名中無法,法中無名,名不當法,法不當名。 (T0658.卷3)
『經云:是自性,無生無滅、無染無淨。 (T1595.卷5)
此色無所有為通相;若有生即有染,若有滅即有淨。
由無此四義故,色無別相。
經云:由假立客名,隨說諸相。
《攝論》云:一切法,以識為相,真如為體。 (T1595.卷7)
又云:
一切相有二種:一如外顯現、二如內顯現。
如外是相,如內是思惟。』
故知一體現二,內外雙分,則心非內外,內外是心。
又能所相成,心境互攝。
二而不二,常冥一味之真原;不二而二,恒分心境之虛相。
問:心念念滅剎那相,內身外色亦剎那滅耶?
答:內外諸色,唯心執受,亦隨心念念剎那滅。
心外更無一法,可作常住,可作生滅。
《雜集論》云:『 (T1606.卷6)
如心心法是剎那相,當知色等亦剎那相,有其八義:
一由心執受故,謂色等身,由剎那心念念執受故剎那滅。
二等心安危故,謂色等身,恒與識俱。識若捨離,即便爛壞。
三隨心轉變故,
謂世間現見,心在苦樂貪瞋等位,身隨轉變;隨剎那心而轉變,故身念念滅。
四是心所依故,
謂世間共知,心依止有根身,如火依薪,如芽依種等。
是故此身是剎那心依止故,亦剎那滅。
五心增上生者,
謂一切內外色,皆心增上所生。能生因剎那滅故,所生果亦剎那滅。
六心自在轉故,
謂若證得勝威德心,於一切色,如其所欲,自在轉變。
由隨剎那能變勝解轉變生故,色等剎那生滅道理成就。 (原無"生滅")
七於最後位變壞可得故,
謂諸色等,初離自性念念變壞,於最後位欻爾變壞,不應道理。
然此可得,故知色等,從初已來念念變壞,自類相續,漸增為因,能引最後麁相變壞。
是故色等,念念生滅。
八生已不待緣自然壞滅故,
謂一切法從緣生已,不待壞緣,自然壞滅。
故知,一切可滅壞法,初纔生已,即便壞滅。是故,諸法剎那義成。』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『 (T1509.卷15)
若諸法實有,不應以心識故知有;若以心識故知有,是則非有;
如地堅相,以身根身識知故有;若無身根身識知,則無堅相。
又,因緣和合生故空,誑心故空。』 (T1509.卷31)
是知,內色外色皆識建立,隨心有無,實無自體。
問:論唯有內心,實無外境者。
如修十善業,受天堂樂;作五逆罪,受地獄苦。昇忉利,則五欲悅目;墮泥犁,則萬苦攢身。
悅目,有靈鳳翔鸞作歡樂之事;攢身,有鐵蛇銅狗為逼惱之殃。
明知"非但內心,實有外境"?
答:天堂地獄苦樂之相,皆是自心果報業影。
既以自心所作為因,還以自心所受為果。
故經云:『未有自作他受。』 (查無)
今且約地獄界受苦,以證唯心。十法界中,例皆如是識論。
『問:云何名為四大轉變? (T1588)
彼四大種種轉變,動手脚等及口言說,令受罪人生於驚怖,如有兩羊從兩邊來共殺害。
彼地獄眾生見有諸山,或來或去,殺害眾生。
以是義故,不得說言"唯有內心,無外境界"。
答曰:
偈言:「若依眾生業,四大如是變;何故不依業,心如是轉變?」
汝向言"依罪人業,外四大等如是轉變";
何故不言"依彼眾生罪業力故,內自心識如是轉變"?
又偈言「業熏於異法,果云何異處?善惡熏於心,何故離心說?」
故偈言「業熏於異法,果云何異處」者,此以何義?
彼地獄中受苦眾生所有罪業,依本心作,還在心中,不離於心。
以是義故,惡業熏心,還應心中受苦果報。
何以故?以善惡業熏於心識,而不熏彼外四大等。
以四大中無所熏事,云何虛妄分別說言"四大轉變,於四大中受苦果報"。
是故偈言「善惡熏於心,何故離心說」。』
如《無盡意菩薩經》云:『 (T0397.卷28)
菩薩所作精進,常與身口意相應。雖身口精進,皆由於心,心為增上。
云何菩薩心精進?所謂心始心終。
云何心始?初發心故;云何心終?菩提心寂滅故。』
是知,起盡俱心,初終咸爾。非唯淨業,萬事皆然。不出一心,圓滿覺道。
又如油盡燈滅,業喪苦亡。
若定有外境可觀,非內所感;只合長時受苦,無解脫期。
既有休時,當知無實。可驗心生法生,心滅法滅矣!
是以,一切眾生從無始來,作虛妄因,受虛妄果,皆從情結,唯逐想生。
所以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8)
即時阿難及諸大眾乃至而白佛言:
世尊!若此妙明真淨妙心,本來遍圓。
如是乃至大地草木、蠕動含靈本元真如,即是如來成佛真體。
佛體真實,云何復有地獄餓鬼、畜生脩羅、人天等道?
世尊!此道為復本來自有?為是眾生妄習生起?
世尊!如寶蓮香比丘尼,持菩薩戒,私行婬欲,妄言行婬,非殺非偷,無有業報。
發是語已,先於女根生大猛火,後於節節猛火燒然,墮無間獄。
瑠璃大王、善星比丘,瑠璃為誅瞿曇族姓;
善星妄說一切法空,生身陷入阿鼻地獄。
此諸地獄,為有定處?為復自然彼彼發業,各各私受?
唯垂大慈,發開童蒙,令諸一切持戒眾生聞決定義,歡喜頂戴,謹潔無犯。
佛告阿難:
快哉此問!令諸眾生不入邪見。汝今諦聽,當為汝說。
阿難!一切眾生實本真淨,因彼妄見,有妄習生,因此分開內分外分。
阿難!內分即是眾生分內,因諸愛染,發起妄情,情積不休能生愛水。
是故眾生
心憶珍羞,口中水出;心憶前人,或憐或恨,目中淚盈;
貪求財寶,心發愛涎、舉體光潤;心著行婬,男女二根,自然流液。
阿難!諸愛雖別,流結是同;潤濕不昇,自然從墜,此名內分。
阿難!外分,即是眾生分外,因諸渴仰,發明虛想,想積不休,能生勝氣。
是故眾生,
心持禁戒,舉身輕清;心持呪印,顧眄雄毅;
心欲生天,夢想飛舉;心存佛國,聖境冥現;事善知識,自輕身命。
阿難!諸想雖別,輕舉是同,飛動不沈,自然超越,此名外分。』
故知,因情滯著,能成愛水,浸漬不休,自然成墜。
以情地幽隱,故為內分;以舉念緣塵,取像名想,運動散亂,故名外分。
一切境界,非想不生。故經云:「若知一切國土,唯想持之」。
是則名為初發心菩薩。
又《華嚴經》頌云:『 (T0279.卷44)
勇猛諸佛子,隨順入妙法,善觀一切想,纏網於世間。
眾想如陽焰,令眾生倒解,菩薩善知想,捨離一切倒。
眾生各別異,形類非一種,了達皆是想,一切無真實。
十方諸眾生,皆為想所覆,若捨顛倒見,則滅世間想。
世間如陽焰,以想有差別,知世住於想,遠離三顛倒。
譬如熱時焰,世見謂為水,水實無所有,智者不應求。
眾生亦復然,世趣皆無有,如焰住於想,無礙心境界。
若離於諸想,亦離諸戲論,愚癡著想者,悉令得解脫。
遠離憍慢心,除滅世間想,住盡無盡處,是菩薩方便。
又云: (T0279.卷79)
譬如有人,將欲命終,見隨其業,所受報相。
行惡業者。
見於地獄、畜生餓鬼,所有一切眾苦境界。
或見獄卒手持兵仗,或瞋或罵,囚執將去,亦聞號叫悲歎之聲。
或見灰河或見鑊湯,或見刀山,或見劍樹,種種逼迫受諸苦惱。
作善業者。
即見一切諸天宮殿無量天眾、天諸婇女,種種衣服具足莊嚴,宮殿園林盡皆妙好。
身雖未死,而由業力見如是事。』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『 (T1509.卷6)
如乾闥婆城非城,人心想為城;
凡夫亦如是,非身想為身,非心想為心。』
故知地獄天堂,本無定處;身猶未往,已現自心;境不現前,唯心妄見。
可驗苦樂之境,本無從出;善惡之事,唯自召來;空是空非,妄生妄死。
如達磨大師云:「由己見,故不得道」。
己者我也,若無我者,逢物不是非。
是者我自是,而物非是也;非者我自非,而物非非也。
若入宗鏡,我法俱空,心境自亡,是非咸寂,神性獨立,對待無從。
斯皆悟本而成,非因學得。
如先德云:「 (B0144.卷14)
境自虛,不須畏,終朝照矚元無對。
設使任持浮幻身,任運都無舌身意。」
又昔人偈云:「寧神泯是非,現身安樂國。」 (T2880.卷2)
所以《論》云:「智境豁然,名為佛國。」 (T1739.卷34)
又如有學人『 (X1323)
問百丈和尚云:對一切境,如何得心如木石?
答:一切諸法,本不自言,是非垢淨,亦無心繫縛人。
但人自生虛妄計著,作若干種解,起若干種見,生若干種畏愛。
但了諸法不自生,皆從自己顛倒取相而有。
知心與境,本不相到,當處解脫;一一諸法一一諸心,當處寂滅,當處是道場。
又,本有之性,不可名目。
本來不是凡不是聖、不是愚不是智、不是垢不是淨、亦非空有、善惡;
與諸染法相應,名眾生界;與諸淨法相應,名人天二乘。
若垢淨心盡,不住繫縛解脫,無有一切有為無為縛脫等心量。
處於生死,其心自在,畢竟不與諸虛幻塵勞、蘊界生死諸入和合。
逈然無住,一切不拘,去來無礙,往來生死,如門開相似。』
問:地獄既是非情,云何動作?
答:是有情不思議業力所感,令受罪眾生,自見有如是事。
如成劫風,雖是無情亦能成劫;似磁毛石,豈有識想令鐵轉移。
設使眾生輪迴六趣,善惡昇沈,實無主宰,人法俱空。
所以先德云:『 (T1735.卷1)
往復無際,動靜一原,含眾妙而有餘,超言思而逈出者,其唯法界乎!』
故知,若入一際法界之中,有何差別?
能所冥合,境智同如,豈可更有一法,為動為靜,隨業識之轉乎?
若未入法界,不悟此宗。但有一法當情,皆是自之業識;離識之外,決定無法。
問:凡所施為皆是自心者,云何殺生而得殺罪?
答:皆是依於自心分別,強執善惡之因,妄受苦樂之果。
若究三輪之體,能殺所殺本空。
是以,文殊執劍於瞿曇,鴦崛持刀於釋氏,終不見生見殺。
執自執他,妄受輪迴,酬還罪報。
《識論》
問云:若彼三界唯是內心,無有身口外境者,何故屠獵師等,殺害猪羊等,得殺生罪?
『偈答云:「死依於他心,亦有依自心,依種種因緣,破失自心識。」 (T1558)
釋曰:
如人依鬼、毘舍闍等是故失心,或依自心是故失心,或有憶念愛不愛事是故失心,
或有夢見鬼著失心,或有聖人神通轉變前人失心。
如一比丘夜蹋爪皮,謂殺蝦蟇,死入惡道,故云「依種種因緣,破失自心識」。
「死依於他心,亦有依自心」者。
以依仙人嗔心嗔毘摩質多羅阿脩羅王故,殺餘眾生。
此依他心,他眾生心虛妄分別,命根謝滅,以彼身命相續斷絕,應如是知。
頌云:「經說檀挐迦,迦陵摩燈國,仙人嗔故空,是故心業重。」
問:依仙人嗔心,依仙人鬼殺害如是三國眾生,非依仙人嗔心而死?
答:佛問尼乾子言:摩登伽等三國眾生,汝頗曾聞云何而死?為身業殺,為意業殺?
尼乾子言:瞿曇!我昔曾聞,仙人嗔心,以意業殺爾所眾生。
佛言:以是成我義。三界唯心,無身口業。
何以故?如世人言:賊燒山林聚落城邑,不言火燒。
此義亦爾,唯依心故其善惡業得成。
故偈云:「諸法心為本,諸法心為勝。離心無諸法,唯心身口名。」
』
《成實論》云:『
若離心有業,非眾生亦應有罪福,如風頹山惱害眾生,風應有罪。
若吹香華來墮塔寺,亦應有福。是則不可,故知離心無罪福也。』
以此文證,罪福據心,無身口業。
身口業者,但有名字,實是意業,身口名說。
《華嚴會意》云: (查無)
凡有見自見他,皆是迷心自現。何者?如見他持刀殺自,當知他自皆從自生。
以離自見心無自他故,非但自他是心妄現,即所持刀杖故亦是自心。
何以故?心外無彼實刀杖故。見所持者,唯六塵故。
由不知自心,現見殺即惶懼不安。
若了唯是自心,縱殺,誰憂誰懼?皆由妄心生故種種有,妄心滅故種種無。
既知唯心妄現心不見心,即物我俱亡、憂喜咸寂。
又如夢中殺事亦如是也,如說「世間恒如夢,智不得有無」。
《密嚴經》云:『 (T0681.卷2)
內外境界,心之所行,皆唯是識,惑亂而見,此中無我亦無我所。
能害所害,害及害具,一切皆是意識境界,依阿賴耶識如是分別。』
又古師問云:若所見皆是自相分,如何殺自相分而得怨報?
答:雖觀他人扶塵根是自相分,於他是親相分,有執受故。
如誤殺他即斷命根,即有罪,於自即是疎相分。
問:經中所云:一切法如夢。以證唯心者,云何夢中事虛,寤中事實?
果報不等,法喻不齊,云何引證?
答:所申譬況,皆為不信之人,假此發明,所以智不難喻。
但求見道,證會自心,何用檢方便之詮,執圓常之理?
此夢喻一法,證驗最親。
《識論》答外難云:『 (T1588)
汝言夢中所見飲食飢飽、刀杖毒藥,如是等事皆悉無用;寤時所見如是等事皆悉有用。』
此義不然。
頌云:「如夢中無女,動身失不淨。」如夢交會,漏失不淨。
眾生如是,無始世來,虛妄受用色香味等外諸境界,皆亦如是,實無而成。
又問:若夢中無境,寤亦爾者,何故夢中寤中行善惡法、愛與不愛,果報不等?
答:唯有內心,無外境界,以夢寤心差別不同。
是故不依外境成就善不善業。
是以,
在夢位心,由睡眠壞勢力羸劣,心弱不能成善惡業。
覺心不爾,故所造行當受異熟;勝劣不同,非由外境。
設覺中所受苦樂實果報,亦無作者受者,悉如幻夢。
又論云:「睡眠,昧略為性者。」
疏云:「味簡在定,略別寤時。」
《義天鈔》云:「 (查無)
昧簡在定者,此睡眠位,雖然專注一類微細之境,與定不同。定意識取境明了故此乃闇昧。
略別寤時者,彼覺寤時,心極明利,具能緣於六塵之境,則寤時心心所緣境寬廣也。
此睡眠位,心心所不明利故,唯緣一法塵境,取境少故名為略也。」
《寶積經》偈云:『 (T0310.卷62)
諸法自性不可得,如夢行欲悉皆虛,但隨想起非實有,世尊知法亦如是。』
以一切法,念念無住故,念念生滅故,念念不可得故,念念無自性故。
夢寤所受憂喜苦樂,雖延促不等,果報有殊;然悉從識變,皆因想成。
道理推窮,無不平等,並是明闇意識所行境界,覺中是明了意識,夢中是夢中意識。
覺夢雖殊,俱不出意。
故經云:「寤則想心,寐為諸夢。」
若無夢則諸境不現,無想則萬法不成,以隨意生形,從想立法故。
若有入此如夢法門,則親證唯心,疾成佛智,能滿菩提之道,廣興法利之門。
如《華嚴經》頌云:『 (T0279.卷44)
菩薩了世法,一切皆如夢。非處非無處,體性恒寂滅。
諸法無分別,如夢不異心。三世諸世間,一切悉如是。
夢體無生滅,亦無有方所。三界悉如是,見者心解脫。
夢不在世間,不在非世間。此二不分別,得入於忍地。
譬如夢中見,種種諸異相。世間亦如是,與夢無差別。
住於夢定者,了世皆如夢。非同非是異,非一非種種。
眾生諸剎業,雜染及清淨。如是悉了知,與夢皆平等。
菩薩所行行,及以諸大願。明了皆如夢,與世亦無別。
了世皆空寂,不壞於世法。譬如夢所見,長短等諸色。
是名如夢忍,因此了世法。疾成無礙智,廣度諸群生。
修行如是行,出生廣大解。巧知諸法性,於法心無著。』
《成唯識寶生論》云:『
如夢有損用,雖無外境,理亦得成。
由於夢內男女兩交,各以自根更互相觸。
雖無外境觸而有作用成,現流不淨,但是識想自與合會為其動作。 (原=但是識相)
此既如是,於餘亦然。
惡毒刀兵霜雹傷害,雖無外境,但依其識有毒刀等,何理不成?
乃至,若爾夢餐毒等應成身病,此亦由其唯識有用。
猶如於境而有定屬,還將後答用杜先疑。
或復有時見其毒等,
雖無實境而有作用,由見不被蛇之所螫。
然有疑毒能令悶絕,流污心迷若遭蛇螫。
亦於夢中,由呪天等增上力故,遂令飽食氣力充強。
又復聞乎,為求子息事隱林人,夢見有人共為交集,便得其子。 (原=事隱床人)
如何得知於彼夢內被毒等傷,是為非有?睡覺之後不覩見故。
今此所論還同彼類,
於現覺時將為實事,見毒藥等執為非謬;真智覺時便不見故,同彼夢中體非是實。
然於夢中許實色等,彼亦獲斯非所愛事,毒等果用便成實有。
若言無者,但有毒相等,用無,此云毒狀便成違害;許毒相等固成無益,於其識上藥體無故。
是故定知實無外境,但於覺心生其作用。
猶如於夢,覺亦同然,斯乃真成稱契道理。』
釋曰:『 (查無)
且如夢中實無蛇螫,識心纔變,怖境樅然如同蛇螫。
若覺中實被蛇螫,疑心不生,亦不為害。
近聞世間有人於路被毒蛇螫脛,其人自見,為是樹椿所傷,行經三十餘里,毒亦不發。
忽遇禁蛇之人指云:汝被毒蛇螫了。
纔聞是語,疑心頓起,毒發便終。
若執心外實有毒蛇之境,心未生時,毒何不發?
故知心外無境,蛇毒不能殺人。心毒起時,自能成害。
是以境無心有,境便現前。境有心無,境終不現。
例一切法悉亦如然,可驗唯心,成就宗鏡。』
如教中佛密意說"如幻"等總有十喻。 (查無)
於中夢喻,所悟不同,隨智淺深,且約五種。
一世間凡夫解者,只知浮生短促,如夢不久。
二聲聞證處,但了夢心生滅無常,苦空無我。
三小菩薩,悟夢不實,徹底唯空。
四大菩薩,達夢唯心,非空非有;夢中所見故非空,覺後寂然故非有。
五祖佛圓證法界。如正夢時,只一念眠心,現善惡百千境界。
況瞥起一念心時,具十種法界,因果重重無盡,歷歷區分。
如《法華》夢入銅輪,成佛度生,經無量劫。
《華嚴》善財登閣,於一念夢定之心,剎那之間,悉見不可思議三世佛事。
如古詩云:「枕上片時春夢中,行盡江南數千里。」
宗鏡錄卷第七十八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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