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六十九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覺王隨順世法,曲徇機宜,欲顯無相之門。
先明有相之理,因方便而開真實,假有作而證無生,非稱本懷,但施密意。
於四俗諦中,立第二隨事差別諦,說三科法門,謂蘊、處、界等。
今欲會有歸空,應當先立後破,須知窟穴,方可傾巢。
只如五蘊,初科四大元始,以何為義?
答:蘊者藏也,亦云五陰。陰者覆也,即蘊藏妄種覆蔽真心。
《雜集論》云:「蘊者,積聚義。又荷雜染擔,故名為蘊,如肩荷擔。」 (T1606.卷2)
此約俗諦所釋,若論真諦,無一法可聚,以各無自體,亦無作用。
故《楞伽經》云:『 (T0670.卷2)
佛告大慧:當善四大造色。云何菩薩善四大造色?
大慧!菩薩摩訶薩作是學:彼真諦者,四大不生。
於彼四大不生,作如是觀察。觀察已,覺名相妄想分劑、自心現分劑。
乃至大慧!彼四大種,云何生造色?
謂津潤妄想大種,生內外水界;堪能妄想大種,生內外火界;
飄動妄想大種,生內外風界;斷截色妄想大種生內外地界。』
釋云:
堪能妄想者,即計火大堪能成熟萬物之性。
斷截色妄想者,即計可斷截性為地大。
四大既空,五蘊無主。
是以,先觀色陰從四大所造,展轉相因而生。四大中既無主宰,誰能合集以成色乎?
以此觀之,色陰即空。色陰既空,四陰何有?
善學真諦第一淨心,不住一相則無四大可生。
故知,一切莫非真覺,則一覺一切覺,統括一心無不覺故。
外法本無名相,所見分劑皆唯心量,以般若照五蘊皆空。
聚沫之色既虛,水泡之受何有?陽焰之想非實,芭蕉之行唯空。
幻識倏爾無依,空大湛然不動。窮四大根本,性相尚無,則六根枝條影響奚有?
身見既不立,妄識又無從,唯一真心神性獨立,恒沙海藏無量義門。
該括指歸,理窮於此,不出一念,人法俱空。
如《持地經》云:『 (T0482.卷2)
佛言:諸凡夫於見聞覺知法中,計得識陰、貪著念有。
是人貪著見聞覺知法,為識陰所縛;貴其所知,以心意識合繫故馳走往來。
所謂從此世至彼世,從彼世至此世,皆識陰所縛故,不能如實知識陰。
識陰,是虛妄不實、顛倒相應,因見聞覺知法起,此中無有實識者。
若不能如是實觀,或起善識,或起不善識,或起善不善識。
是人常隨識行,不知識所生處,不知識如實相。
持世!諸菩薩摩訶薩,於此中如是正觀,知識陰從虛妄識起。
所謂見聞覺知法中眾因緣生,無法生法想故貪著識陰。』
故知,諸陰不出一念法空之心。
所以《永嘉集》云:『明識一念之中五陰者, (T2013)
謂歷歷分別明識相應,即是識陰;領納在心即是受陰;
心緣此理即是想陰;行用此理即是行陰;污穢真性即是色陰。
此五陰者,舉體即是一念;此一念者,舉體全是五陰。
歷歷見此一念之中無有主宰即人空慧,見如幻化即法空慧。』
故《最勝王經》云:「佛告善天女:五蘊能現法界,法界即是五蘊。」 (T0665.卷5)
『問:處以何為義? (T1606.卷2)
答:論云:識生長門義是處義。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,亦是處義。
問:界以何為義?
答:是界分建立義,以內外中間各對待立故。
《雜集論》云: (卷2)
一切法種子義。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,說名為界,界是因義故。
又能持自相義,又能持因果性義,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。
問:何因五蘊說唯有五?
答:《雜集論》云:為顯五種我事故。 (卷1)
一身具我事,謂內外色蘊所攝。
二受用我事,即受蘊。
三言說我事,即想蘊。
四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,謂行蘊。
五彼所依止我自體事,謂識蘊。
是身具等所依我相事義。所以者何?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,於餘蘊計執我所。
問:色蘊何相?
答:變現相是色相。此有二種:
一觸對變壞,謂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觸對時,即便變壞。
二方所示現,謂由方所可相示現如此如此色、如是如是色。
問:受蘊何相?
答:領納相是受相。由此受故,領納種種淨不淨業所得異熟。
若清淨業,受樂異熟;不清淨業,受苦異熟;淨不淨業,受不苦不樂異熟。
所以者何?由淨不淨業,感得異熟阿賴耶識,恒與捨受相應。
唯此捨受是實異熟體,苦樂兩受從異熟生故,假說名異熟。
問:想蘊何相?
答:構了相是想相。由此想故,構畫種種諸法像類。
隨所見聞覺知之義,起諸言說。諸言說者,謂詮辯義。
問:行蘊何相?
答:造作相是行相。由此行故,令心造作。謂於善、惡、無記品中驅役心故。
問:識蘊何相?
答:了別相是識相。由此識故,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。
問:何因處唯十二?
答:《雜集論》云:唯由身及具,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為生長門故。 (卷1)
謂如過現六行受用相,為眼等所持;未來六行受用相,以根及義為生長門亦爾。
所言唯者,唯依根境立十二處,不依六種受用相識。
問:處以何為相?
答:如界應知,隨其所應。謂眼當見色及此種子等,隨義應說。
問:何因界唯十八?
答:《雜集論》云:由身具等,能持過現六行受用性故。
身者,謂眼等六根。
具者,謂色等六境。
過現六行受用者,謂六識。
能持者,謂六根六境能持六識,所依所緣故。
過現六識能持受用者,不捨自相故。
當知十八以能持義,故說名界。
問:眼界何相?
答:謂眼曾現見色,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,是眼界相。
眼曾見色者,謂能持過去識受用義,以顯界性。
現見色者,謂能持現在識受用義,以顯界性。
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者,謂眼種子。
或唯積集,為引當來眼根故;或已成熟,為生現在眼根故。
此二種名眼界者,眼生因故。
如眼界相,耳鼻舌身意界相亦爾。
問:色界何相?
答:諸色眼曾現見,及眼界於此增上,是色界相。
眼界於此增上者,謂依色根增上力外境生故。
如色界相,聲香味觸法界相亦爾。
問:眼識界何相?
答:謂依眼緣色,似色了別,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,是眼識界相。
如眼識界,耳鼻舌身意識界相亦爾。』
是以,真諦不有,世諦非無,迷之則一二情生,悟之則性相無礙。
故先德云:「真俗雙泯,二諦恒存,空有兩亡,一味常現。」 (T1712)
如《瑜伽論》云:『思正法者,乃至, (T1579.卷25)
云何以稱量行相,依正道理,思惟諸蘊相應言教?
謂依四道理觀察。何等為四?一觀待道理、二作用道理、三證成道理、四法爾道理。
云何名為觀待道理?
謂略說有二種觀待:一生起觀待、二施設觀待。
生起觀待者,謂由諸因諸緣勢力生起諸蘊,此蘊生起要當觀待諸因諸緣。
施設觀待者,謂由名身、句身、文身施設諸蘊,此蘊施設要當觀待名句文身。
是名於蘊生起觀待、施設觀待。
即此生起觀待、施設觀待,生起、施設諸蘊,說名道理瑜伽方便。
是故說為觀待道理。
云何名為作用道理?
謂諸蘊生已,由自緣故,有自作用,各各差別。
謂眼能見色、耳能聞聲、鼻能嗅香、舌能嘗味、身能覺觸、意能了法。
色為眼境,為眼所行,乃至,法為意境,為意所行。
或復所餘如是等類,於彼彼法別別作用,當知亦爾。
即此諸法各別作用,所有道理瑜伽方便,皆說名為作用道理。
云何名為證成道理?
謂一切蘊皆是無常,眾緣所生,苦、空、無我。
由三量故,如實觀察,謂由至教量故、由現量故、由比量故,由此三量證驗道理。
諸有智者,心正執受、安置成立,謂一切蘊皆無常性、眾緣生性、苦性、空性及無我性。
如是等名證成道理。
云何名為法爾道理?
謂何因緣故,即彼諸蘊如是種類,諸器世間如是安布?
何因緣故,地堅為相、水濕為相、火煖為相、風用輕動以為其相?
何因緣故,諸蘊無常、諸法無我、涅槃寂靜?
何因緣故,色變壞相、受領納相、想等了相、行造作相、識了別相?
由彼諸法,本性應爾、自性應爾、法性應爾。即此法爾,說名道理瑜伽方便。
或即如是、或異如是、或非如是。
一切皆以法爾為依,一切皆歸法爾道理,令心安住,令心曉了。
如是名為法爾道理。
如是名為依四道理,觀察諸蘊相應言教。』
故知,法性自爾,一切如然,未有一法而為障礙。
了之無過,執之患生,但依觀待、作用、證成、法爾,四種道理觀察,則二諦雙通,一心無礙。
問:萬法唯識,正量可知;又云「境滅識亡,心境俱遣」。
今觀陰入界等,如上分析,性相宛然,云何同境一時俱拂?
答:上約世諦分別,似有非真,但立空名,終無實體。
所以《首楞嚴經》微細推檢:陰入界處,一一皆空,非因非緣、非自然性。
非因,即是不自生;非緣,即是不他生;既無自他二法,無法和合,即是不共生;
非自然性,即是非無因生;四句無生,陰從何有?
又當觀此一念心,不從根塵離合而生。
若言合生者,譬如鏡面各有像故,合生應有兩像;若各無像,合不應生。
若鏡面合為一而生像者,今實不合,合則無像。
若鏡面離故生像者,各在一方則應有像,今實不爾。
根塵離合亦復如是。當知即念無念,自他起處俱空;即生無生,離合推之無體。
《楞嚴經.破五陰文》云:『 (T0945.卷2)
佛告阿難!譬如有人取頻伽瓶,塞其兩孔滿中擎空,千里遠行用餉他國。
識陰當知亦復如是。
阿難!如是虛空,非彼方來,非此方入。
如是阿難!
若彼方來,則本瓶中既貯空去,於本瓶地應少虛空;
若此方入,開孔倒瓶,應見空出。
是故當知,識陰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』
釋曰:此破識陰也。瓶喻於身,空喻於識。
若執有識隨身往來者,此處識陰滅,往彼處生時,如將此方虛空遠餉他國。
若此陰實滅,如於本瓶地應少虛空;若彼陰復生,如開孔倒瓶應見空出。
故知虛空不動,識無去來,一陰既虛,四陰皆爾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
若人捨命之時,然心意識即生善道。 (T0374.卷11)
而是心法,實無去來亦無所至,直是前後相似相續,相貌不異。
如是之言,即是如來祕密之教。
又佛告阿闍世王:「 (卷20)
如汝所言,先王無辜橫加逆害者,何者是父?但於假名眾生五陰,妄生父想。
於十二入十八界中,何者是父?
若色是父,四陰應非;若四陰是父,色亦應非。
若色非色合為父者,無有是處。何以故?色與非色,性無合故。
大王!凡夫眾生,於是色陰妄生父想,如是色陰亦不可害。」
乃至,阿闍世王即白佛言:「世尊!
我今始知色是無常,乃至識是無常。
我本若能如是知者,則不作罪。」』
《持世經》云:『 (T0482.卷2)
佛言:是諸菩薩如實觀時,
知識陰虛妄不實,從本已來常不生相,知非陰是識陰、像陰是識陰、幻陰是識陰。
譬如幻所化人,識不在內,亦不在外,不在中間。
識性亦如是,如幻性虛妄緣生,從憶想分別起,無有實事。
如機關木人,識亦如是,從顛倒起,虛妄因緣,和合而有。』
幻人豈有心識?木像誰稱覺知?比妄識而況同,從幻緣而似有。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『 (T1509.卷6)
日初出時,見城門樓櫓宮殿、行人出入;日轉高轉滅,但可眼見而無有實,是名乾闥婆城。
有人初不見乾闥婆城,晨朝東向見之,意謂實樂,疾行趣之,轉近轉失。
日高轉滅,飢渴悶極,見熱氣如野馬,謂之為水,疾走趣之,轉近轉滅。
疲極困厄,至窮山狹谷中,大喚啼哭,聞有響應,謂有居民,求之疲極,而無所見。
思惟自悟,渴願心息。
無智人亦如是,空陰界入中,見吾我及諸法。
婬瞋心著,四方狂走,求樂自滿,顛倒欺誑,窮極懊惱。
若以智慧知無我無實法者,是時顛倒願息。』
故知,
色陰如勞目睛,忽現空華之相。
受陰如手摩觸,妄生冷熱之緣。
想陰如人說酸梅,口中自然水出。
行陰如水上波浪,觀之似有奔流。
識陰如瓶貯虛空,持之用餉他國。
斯則非內非外、不即不離,和合既不成,自然亦非有。
若此況是實,則五陰不虛。
既並世相而非真,審知陰入而無體,唯是性空法界如來藏心,無始無終,平等顯現。
是以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佛告阿難: (T0945.卷10)
是故如來與汝發明,五陰本因,同是妄想。
汝體先因父母想生,汝心非想,則不能來想中傳命。
如我先言:心想酸味,口中涎生;心想登高,足心酸起。
懸崖不有,酸物未來,汝體必非虛妄通倫,口水如何因談酸出? 【酸出/醋出】
是故當知汝現色身,名為堅固第一妄想。
即此所說臨高想心,能令汝形真受酸澁,由因受生,能動色體。
汝今現前順益、違損,二現驅馳,名為虛明第二妄想。
由汝念慮使汝色身,身非念倫,汝身何因隨念所使種種取像?
心生形取與念相應,寤即想心,寐為諸夢,
則汝想念搖動妄情,名為融通第三妄想。
化理不住,運運密移,甲長髮生,氣消容皺,日夜相代,曾無覺悟。 【氣消/氣銷】
阿難!此若非汝,云何體遷?如必是真,汝何無覺?
則汝諸行念念不停,名為幽隱第四妄想。
又汝精明湛不搖處名恒常者,於身不出見聞覺知。
若實精真,不容習妄,何因汝等曾於昔年覩一奇物,經歷年歲,憶忘俱無?
於後忽然覆覩前異,記憶宛然,曾不遺失?
則此精了湛不搖中,念念受熏,有何籌算?
阿難當知,此湛非真,如急流水,望如恬靜,流急不見,非是無流。
若非想元,寧受想習?非汝六根互用合開,此之妄想無時得滅。
故汝現在見聞覺知,中串習幾,則湛了內,罔象虛無,第五顛倒細微精想。
阿難!是五受陰,五妄想成。
汝今欲知因界淺深,唯色與空是色邊際,唯觸及離是受邊際,
唯記與忘是想邊際,唯滅與生是行邊際,湛入合湛歸識邊際。
此五陰元,重疊生起;生因識有,滅從色除。
理則頓悟,承悟併銷;事非頓除,因次第盡。』
是以,若見五陰有,即眾生世間;若了五陰空,即真諦世間。
若達五陰實相,即中道第一義正智世間。
難此五陰三世間外,更無一法能建能立、為俗為真。一代時教所詮,除此別無方便。
悟此成佛,迷此為凡,唯是一心,開合無異。何者?
以一陰名色,四陰名心,從心所生,故稱為色。
心是所依,色是能依,攝能歸所,但是一心。
本末元同,體用常合,宗鏡大旨,於此絕言。
《楞嚴經.破六入文》云:『佛告阿難: (T0945.卷3)
譬如有人,勞倦則眠,睡熟便寤,覽塵斯憶,失憶為忘;
是其顛倒生住異滅,吸習中歸,不相逾越,稱意知根。兼意與勞,同是菩提瞪發勞相。
因于生滅二種妄塵,集知居中,吸撮內塵,見聞逆流,流不及地,名覺知性。
此覺知性,離彼寤寐生滅二塵,畢竟無體。
如是阿難!當知如是覺知之根,非寤寐來,非生滅有,不於根出,亦非空生。
何以故?
若從寤來,寐即隨滅,將何為寐?必生時有,滅即同無,令誰受滅?
若從滅有,生即滅無,孰知生者?
若從根出,寤寐二相隨身開合,離斯二體,此覺知者同於空華,畢竟無性。
若從空生,自是空知,何關汝入?
是故當知,意入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』
釋曰:此破意入也。
《疏》云:
覽塵斯憶者,憶即是生。
失憶為忘者,忘即是滅。失憶不離自心,妄謂為境,故云「是其顛倒生住異滅」。
吸習中歸不相逾越者,
吸習生住異滅,歸識心內,故云中歸。
前念滅後念生,無雜亂失,故云不相逾越。故經云:「心性生滅,猶如猿猴」。
當知見境生滅者,即是自心生滅相故,故云「心生種種法生」。
吸撮內塵,見聞逆流,流不及地,名覺知性者,
謂眼耳取外塵境,剎那流入意地,從外入內,名為逆流。
眼耳唯緣現境,至第二念緣不及故,故云流不及地。唯意根獨取,名覺知性。
此覺知性,因前塵起,畢竟無體。以妄知強覺成內眾生,因滅想凝空為外國土。
經云:「想澄成國土,知覺乃眾生。」 (T0945.卷6)
迷湛寂一心,作內六入,更無別體,唯是真空。
意入既虛,前眼等五入亦爾。
《楞嚴經.破十二處文》云:『佛告阿難: (T0945.卷3)
汝常意中所緣"善、惡、無記"三性生成法則。此法為復即心所生?為當離心別有方所?
阿難!
若即心者,法則非塵,非心所緣,云何成處?
若離於心,別有方所,則法自性,為知非知?
知則名心,異汝非塵,同他心量,即汝即心;云何汝心更二於汝?
若非知者,此塵既非色聲香味、離合冷煖及虛空相,當知何在?
今於色空都無表示,不應人間更有空外。心非所緣,處從誰立?
是故當知,法則與心俱無處所,則意與法二俱虛妄,本非因緣,非自然性。』
釋曰:此破意法二處也。
夫!分能標所,構畫成持,立境立心,皆是意法。
先破其分別惑本,則前五根十處自傾,法處是所緣,意處是能緣。
只如法處,為復即心不即心?
若即心者,法則全心,心不見心,云何成處?
若離於心,別有方所,則法之自性為有知無知?
若有知,則名心,不成於法;若無知,則不屬自心,同他心量。
以知二處俱無自體,則善惡無記三性等法、四種意根等心,皆同一性,無有能緣所緣之異。
心境皆空,故論云:「凡所分別,皆分別自心。
心不見心,無相可得,則無相理現,有作情亡,因緣自然,名義俱絕。
例十處色心,亦復如是。」
《楞嚴經.破十八界文》云:『佛告阿難!
汝所明「意法為緣,生於意識」,此識為復因意所生,以意為界?因法所生,以法為界?
阿難!若因意生,於汝意中必有所思,發明汝意。
若無前法,意無所生;離緣無形,識將何用?
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,為同為異?
同意即意,云何所生?異意不同,應無所識。
若無所識,云何意生?若有所識,云何識意?
唯同與異,二性無成,界云何立?
若因法生,世間諸法不離五塵。
汝觀色法及諸聲法、香、味法及與觸法,相狀分明以對五根,非意所攝。
汝識決定依於法生,汝今諦觀法法何狀?
若離色空、動靜通塞、合離生滅,越此諸相,終無所得。
生則色空諸法等生,滅則色空諸法等滅。
所因既無,因生有識,作何形相?相狀不有,界云何生?
是故當知,意、法為緣,生意識界,三處都無。
則意與法及意界三,本非因緣,非自然性。』
釋曰:此破意識界也。
如十八界中,皆因意識建立。根本立處尚空,所生枝末何有?
既無處所可得,又無界分可憑,事誑理虛,情危執劣。
惡見之根株盡拔,妄識之巢穴齊傾,獨朗真心,圓周法界。
安國云:「 (T1736.卷25)
謂色等五塵界是現量境,五識親證都無塵相。
如來藏中頓現身器而無塵相,六七妄想謂有我法。
想所現相是分別變,分別變相但可為境而無實用。
如日發焰帶微塵而共紅,非實紅也;如水澄清含輕雲而俱綠,非實綠也。
若了藏性,則知塵境而為妄也。」 【知塵境/悟塵境】
故知諸法但從分別而生,分別既空,名相何有?
夫人空易了,法我難除,不達法逐緣生,執有自體。
如《攝論》云:「若執法體是有,名法我執。」 (T1595.卷7)
如二乘人,依麁分別事識修行,但了法中無我,不知法體全空。聞諸法空,生大怖畏。
是知,法空是本,人空是末。夜繩未曉,蛇想寧除?瞖目猶存,空華豈滅?
《楞嚴經.破七大性文》云:『佛告阿難! (T0945.卷3)
識性無原,因於六種根塵妄出。
汝今遍觀此會聖眾,用目循歷,其目周視,但如鏡中無別分析。
汝識於中次第標指,此是文殊、此富樓那、此目犍連、此須菩提、此舍利弗。
此識了知,為生於見?為生於相?為生虛空?為無所因突然而出?
阿難!
若汝識性生於見中,如無明暗及與色空,四種必無,元無汝見;見性尚無,從何發識?
若汝識性生於相中,不從見生,既不見明亦不見暗,明暗不矚即無色空;彼相尚無,識何所發?
若生於空,非相非見。
非見無辯,自不能知明暗色空;
非相滅緣,見聞覺知無處安立。
處此二非,空則同無,有非同物,縱發汝識,欲何分別?
若無所因突然而出,何不日中別識明月?
汝更細詳微細詳審,見託汝睛,相推前境,可狀成有,不相成無,如是識緣因何所出?
識動見澄非和非合,聞聽覺知亦復如是,不應識緣無從自出。
若此識心本無所從,當知了別見聞覺知圓滿湛然,性非從所。
兼彼地水火風,均名七大,性真圓融,皆如來藏,本無生滅。
阿難!
汝心麁浮,不悟見聞發明了知本如來藏。
汝應觀此六處識心為同為異?為空為有?為非同異?為非空有?
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識明知、覺明真識,妙覺湛然,遍周法界,含吐十虛,寧有方所?
循業發現,世間無知,惑為因緣及自然性。皆是識心分別計度,但有言說都無實義。』
釋曰:此破識大性也。
諦詳佛旨,本契無生,但以有情唯迷妄識。
以昏擾之性,起遍計於覺原;逐雜染之緣,沈圓成於識海。
眠三界之夢宅,一覺而塵劫不惺;造四大之幻身,生滅而恒沙莫算。
今推此識,決定無體,從緣所起,悉順無生。四句檢之,自含妙理。
此識了知,
為生於見者,如無明暗色空,元無見性;見性尚無,從何發識?此破自生也。
為生於相者,
不從見生,則不見暗明;明暗不矚即無色空。彼相尚無,識何所發?此破他生也。
既不得自見之性,又不得他相之觀,自他既虛,即無和合。
所以推云:見託汝睛,相推前境,可狀成有,不相成無。如是識緣,因何所出?
識動見澄,非和非合;聞聽覺知,亦復如是。以動靜相乖,事非和合,此破共生也。
為生虛空為無所因突然而出者。
若生於空,非相非見,縱發汝識,欲何分別?
若無所因突然而出,何不日中別識明月?
日屬朝陽,月含陰魄,時候晷刻,今古不移。各有所因,無因非有,此破無因生也。
四句纔空,百非俱殄。 (ㄊㄧㄢˇ)
則妄計所執、內因外緣、心和境合、無因自然等妄想情塵,皆無實義。
狂華之影跡俱虛,不真何待?戲論之名言頓息,意解全消。
虛空之性既融,六大之體何有?
以地大無性,四輪所成;水大無性,凝流不定;火大無性,寄於諸緣;
風大無性,附物彰動;空大無性,對色得名。
見性從緣,和合而有;識性無體,如幻即虛。
且如火大無性者,如《首楞嚴經》云「性火真空」者。
古釋云:
性是本覺性,火是本覺火,皆是眾生心變。
如第六識心熱,遍身即狹,若第八識中變起,即遍同法界。
悟法界性,皆是我心中所變之火。
如西京崇慧法師。
於大曆四年,在京與道士鬪,能入火不燒,是求觀音之力,何況自證?
證得已後,入地獄中皆不被燒。
今世間火,隨處發現,應眾生業力,多少隨意。
如龍鬪,亦起火燒林藪,乃至雲中霹靂火。
如人欲心熾盛,火燒天祠,皆從心火起。由心動搖故有火起,但心不動即不被燒。
譬如人畏時,非人得其便。
如來得性火,三界火燒不得。
如來自起智火,焚得舍利,其火猛盛,諸大弟子將水求不得,乃至龍王求亦不得。
唯天帝釋云:「
我本願力始求得,雖有性火而不自燒,如刀能割不自割,如眼能看不自看。」
如火大性唯心,七大性亦如是,隨心俱遍法界。
法界本遍,由執心故不能遍。如三界中三乘天眼,俱不能遍;唯如來無執,性合真空故能周遍。
如《般若經》中:「佛自言:我以無執故,得真金身,圓光常現。」
火燒天祠者。
昔有漁師,河上見公主過,因生染心,思求不得,身漸羸疾。
其母遂問病因,與作方便,日送鯉魚一頭。
公主怪問,母直陳其事,遂許云:「我因拜天祠,即潛相見」,子知便喜。
公主後來,正見漁人睡熟,撼之不覺,便繫帛子在手上。
公主去後,漁人睡覺,見手上帛子,知公主來,心生恨憶。
心中欲火內燒,自身爛壞,并燒天祠,房室淨盡。
所以,三界有法,識外無文,皆從四大內外成,盡是一心虛妄變。
何者?最初因不覺故有業識,從業識因動故有轉識,從轉識起見故有現識。
因見分成相分,能所纔分,心境頓現。
古鈔釋《首楞嚴經》云:「
明妄非他,覺明為咎者。
六識取塵,由業識發起。
後有第七識執第八識中明變起外四大,四大引起六根塵,六根塵引起六識。
六識依六根塵,因外有色,內引眼根等。
明妄非他者。
其妄最初,因自心動有風,因執有金、因愛有水、因求有火。
皆是自心變起四大,還自分別結業受生,故非他累。
覺明為咎者。
由強覺了本體明為咎,則無知覺明,有知明覺。
如人見不淨便生厭心,由分別故;以猪狗見,便生淨想。
皆由強覺無明,但無分別妄見,唯見法性淨土。」
是知,內外四大,地水火風,念念發現。
所以經云:「或各各發明,若俱發明。」 (T0945.卷4)
各各發明者。汝見圓明,知心欲取,失却本明性空。
思想搖動,心生風輪;情愛相續,性感水輪;執心熾盛,金輪則現;求心若欲,火輪方興。
若俱發明。初起強覺,四大俱現。
如人恨憶,瞋則火生;身心動轉,以況於風;目中淚盈,而表於水;面發赤相,則表於地。
是以,內外四大,元是我心之性,以為自性。
又自第八識,變起根身器內外四大之相分為自相。
又因妄念而起強覺而知,所以萬像森羅欝然顯現。
若能窮因體本皆是自心之性、自心之相,於中妍醜憎愛,全是意識計度分別而成。
既識根由,須存正智,但除強覺,一念不生,自然心境俱空,前後際斷。
故知,七大之性,性真圓融,一一大俱遍法界,皆是一體。
如七顆氷,將火鎔為一水;亦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,如水與氷異而不異。
乃至五陰六入、十二處十八界等,皆滿法界。
一一微塵亦滿法界,一一毛孔亦遍法界,一一身心亦遍,皆如來藏。
如香水海中常說一切法,為諸菩薩不見菩薩相、不見邪師相、不見生住異滅相。
所以,
盡合真空,俱遍實際。如說龜毛兔角、焰水乾城,但有言說之名,且無實事。
例凡夫界中所有見聞、陰入之根、名色之境,亦但有其名,都無實事。
今將世間共知龜毛易解之虛,破如今現執名色難解之虛。還同龜毛,無所執著。
即知從來所執一切境界,皆從識變,盡逐想生。
離識無塵,識寂則諸塵並寂;離想無法,想空則諸法皆空。
因緣自然俱成戲論,知解分別本末無從,但有意言都無真實。
如此明達,頓悟前非,終不更待空裏之華將期結果,取夢中之物擬欲牢藏。
杌見思空,繩消蛇想,渴鹿罷馳於陽焰,癡猿息弄於月輪。
遂乃,靜慮虛襟,若陵空之逸翮;隨緣養性,猶縱浪之虛舟;畢故不造新,任真而合道。
如是五陰六入、十二處、十八界、七大性等,
非是本來自然無因而有,非從今日和合因緣所生,但是識心分別建立。
今破此識性,則七大性乃至一切法皆空。
如尋流得源,捕賊獲將,則無明怨對、生死魔軍,應念俱消,如湯沃雪。
唯如來藏妙湛明心,性真圓融遍十方界,如波澄秋渚含虛洞然,雲朗晴空逈無所有。
所以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佛告阿難: (T0945.卷2)
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,當處出生,隨處滅盡;幻妄稱相,其性真為妙覺明體。
如是乃至五陰六入,從十二處至十八界,因緣和合,虛妄有生;因緣別離,虛妄名滅。
殊不能知,生滅去來,本如來藏常住妙明,不動周圓妙真如性。
性真常中,求於去來、迷悟生死,了無所得。』
是以,先令照徹心境分明,後乃頓融須亡心境。
如《華嚴演義》云:『 (T1736.卷1)
謂此華嚴經中,教人觀察若心若境。
如頌云:「欲知諸佛心,當觀佛智慧。佛智無依處,如空無所依。」此令觀佛心也。
又頌云:「若有欲知佛境界,當淨其意如虛空。」此教觀佛境也。
次《空心境頌》云:「法性本空寂,無取亦無見,性空即是佛,不可得思量。」
無取即無境,無見即無心。
又頌云:「若有欲得如來智,應離一切妄分別,有無通達皆平等,疾作人天大導師。」
即空心境義也。
菩薩凡夫所有心境,觀照例知。
故經頌云:知妄本自真,見佛則清淨。
又云:心佛與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』
宗鏡錄卷第六十九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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