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四十六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欲顯正宗先除邪執者,約外道小乘諸古師等,謬解唯識正理,凡有幾種?
答:不達唯識真性,邪執蓋多,宗鏡所明,正為於此。
如《唯識論》云:『復有迷謬唯識理者, (T1585.卷1)
或執外境如識非無、或執內識如境非有、或執諸識用別體同、或執離心無別心所。』
『古德云 (T1736.卷65)
「或執外境如識非無」者,此即有宗依十二處教,執心境俱有是第一義。
論云「或執內識如境非有」者。釋曰:此破清辯,依密意空教,撥識亦無。
論云「或執諸識用別體同」者。釋曰:即大乘一類菩薩言八識體唯是一也,如一水鏡多波像生。
論云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」者。釋曰:此即經部覺天所計。
以經言「士夫六界,染淨由心,無心所故。
雖於蘊中亦有心所,但於識上分位假立,無別實有。」』
慈恩大師《釋護法菩薩唯識論》中略有四種:『 (T1830.卷1)
一清辯順世,有境無心;二中道大乘,有心無境;
三小乘多部,有境有心;四邪見一說,都無心境。
又四句分別。
一有見無相,謂正量部師,不作相分而緣境也。
二有相無見,謂清辯師。
三相見俱有,餘部及大乘等。
四相見俱無,即安慧等。』
《大乘起信論》云:『 (T1666)
對治邪執者,一切邪執皆依我見,若離於我,則無邪執。
是我見有二種,云何為二?一者人我見、二者法我見。
人我見者,依諸凡夫說有五種,云何為五?
一者,聞脩多羅說「如來法身畢竟寂寞,猶如虛空」,以不知為破著故,即謂「虛空是如來性」。
云何對治?明虛空相是其妄法,體無不實,以對色故有。
是可見相令心生滅,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,實無外色。
若無色者,則無虛空之相,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。
若心離於妄動,則一切境界滅,唯一真心無所不遍。
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,非如虛空相故。
二者,聞脩多羅說「世間諸法畢竟體空,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,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」,
以不知為破著故,即謂「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」。
云何對治?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,具足無量性功德故。
三者,聞脩多羅之藏「無有增減,體備一切功德之法」,
以不解故,即謂「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」。
云何對治?以唯依真如義說故,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。
四者,聞脩多羅說「一切世間生死染法,皆依如來藏而有,一切諸法不離真如」,
以不解故,謂「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」。
云何對治?以如來藏從本已來,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,不離不斷,不異真如義故。
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,唯是妄有,性自本無,從無始世來,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。
若如來藏體有妄法,而使證會永息妄者,則無是處故。
五者,聞脩多羅說「依如來藏故有生死,依如來藏故得涅槃」,
以不解故,謂「眾生有始。以見始故,復為如來所得涅槃,有其終盡,還作眾生」。
云何對治?以如來藏無前後際故,無明之相亦無有始。
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,即是外道經說。
又如來藏無有後際,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,則無後際故。
法我見者。
依二乘鈍根故,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。
「見有五陰生滅之法,怖畏生死,妄取涅槃。」
云何對治?以五陰法自性不生,則無有滅,本來涅槃故。
復次,究竟離妄執者,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,無有自相可說。
是故,一切法從本已來,非色非心、非智非識、非有非無,畢竟不可說相。
而有言說者,當知如來善巧方便,假以言說引導眾生。
得其旨趣者,皆為離念歸於真如,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。』 (???)
但是不了正因緣,皆成外道,所執有四。
一不知有情業緣,執之為道,或執自然。
二不知共業所感空劫,執為渾沌之氣。
三不知空後成劫,執為清濁兩分。
四不知上界有情下生,執為天地變化。
故知「見網難出,邪解易生」。
如《止觀》『 (T1911.卷10)
細推觀諸見境者,非一曰諸,邪解稱見。
又解知是見義,推理不當而偏見分明作決定解,名之為「見」。
夫聽學人誦得名相,齊文作解;心眼不開,全無理觀;據文者生,無證者死。
夫習禪人唯尚理觀,觸處心融;闇於名相,一句不識。
誦文者守株,情通者妙悟,兩家互闕,論評皆失。
大約邪見有三:
一佛法外外道者,本原有三:
一迦毘羅外道,此翻黃頭,計因中有果。
二漚樓僧佉,此翻休睺,計因中無果。
三勒沙婆,此翻苦行,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。
又《入大乘論》「 (T1634.卷1)
迦羅所說,有計一過:
作者與作一、相與相者一、分與有分一,如是等名為計一。
優樓佉計異、迦羅鳩馱計一異、若提子計非一非異,一切外道及摩迦羅等計異,皆不離此四。」
從三四外道派出枝流,至佛出時,有六大師,所謂:
富蘭那,迦葉姓也,計不生不滅。
末伽梨拘賒梨子,計眾生苦樂無有因緣,自然而爾。
刪闍夜毘羅胝子,計眾生時熟得道,八萬劫苦盡自解脫,如縷丸線盡自止。
阿耆多翅舍欽婆羅,欽婆羅,麁衣也,計罪報之苦,以投巖拔髮代之。
迦羅鳩馱迦旃延,計亦有亦無。
尼犍陀若提子,計業所作定不可改。
二附佛法外道者。
起自犢子、方廣,自以聰明,讀佛經書而生一見附佛法起,故得此名。
犢子讀《舍利弗毘曇》,自制別義,言「我在四句外,第五不可說藏中。」
云何四句?外道計色即是我、離色有我、色中有我、我中有色。
四陰亦如是,合二十身見。
《大論》云:「破二十身見,成須陀洹」。即此義也。
今犢子計我異於六師,復非佛法,論諸皆推不受,便是附佛法邪人法也。
或云「三世及無為法」為四句也。
又方廣道人自以聰明,讀佛十喻,自作義云「不生不滅,如幻如化,空幻為宗。」
龍樹斥云「非佛法理」,方廣所作亦是邪人法也。
三學佛法成外道。
執佛教門而生煩惱,不得入理。
《大論》云:「若不得般若方便,入阿毘曇即墮有中,入空即墮無中,入毘勒墮亦有亦無中。」
《中論》云:「執非有非無,名愚癡論。」倒執正法,還成邪人法也。
若學摩訶衍四門,既失般若意,為邪見火所燒,還成邪人法。
乃至,
若於觀支忽解無明轉即變為明,明具一切法。
或謂無明不可得變為明,明何可得?此不可得亦具一切法;
或謂法性之明,亦可得亦不可得、非可得非不可得。
一門即三門,三門即一門。
此解明利,所破無不壞、所存無不立,無能踰勝,亦復自謂是無生忍。
如此解者,是圓教四門見發也。
又大乘四門皆成見者,實語是虛妄,生語見故;涅槃是生死,起貪著故。
多服甘露傷命早夭,失方便門墮於邪執,故稱內邪見也。』
又此土振旦亦有其義。
《止觀》『 (T1911.卷10)
周弘政釋三玄,云:「
《易》判八卦陰陽吉凶,此約"有"明玄;
《老子》虛融,此約"無"明玄;
《莊子》自然,約"有、無"明玄。」
自外枝派,祖原出此,今且約此,以明得失。
如《莊子》云:「貴賤苦樂、是非得失,皆其自然」。
若言自然是不破果,不辯先業即是破因。
禮制仁義、衛身安國。
若不行用,滅族亡家,但現世立德,不招後世報,是為「破果不破因」。
若言慶流,後世并前,則是「亦有果亦無果」也。
約一計即有三行:
一謂計有行善、二計有行惡、三計有行無記。
如云「理分應爾,富貴不可企求,貧賤不可怨避;生無足欣,死何勞畏?」
將此虛心,令居貴莫憍、處窮不悶;貪恚心息,安一懷抱。
以自然訓物,作入理弄引,此其德也。 【德/得】
德有多種:
若言「常無欲、觀其妙。」無何等欲?忽玉璧、棄公相,洗耳還牛,自守高志。
此乃棄欲界之欲,攀上勝出之妙,即以初禪等為妙。
何以得知?《莊子》云:「皇帝問道,觀神氣,見身內眾物。」
以此為道,似如通明觀中發得初禪之妙。
若言「諸苦所因,貪欲為本;若離貪欲,即得涅槃。」
此無三界之欲,此得滅止妙離之妙。
又法名無染。
若染於法,是染涅槃;無此染欲,得一道微妙,妙此諸欲,欲妙皆無。
汝得何等?尚不識欲界欲、初禪妙,況後欲妙耶?
若與權論,乃是逗機漸引,覆相論欲妙,不得彰言了義而說。
但息誇企之欲,觀自然之妙,譣詖之行既除,仁讓之風斯在?
此皆計有自然而行善也。
又計自然,任運恣氣,亦不運御從善,亦不動役作惡。
若傷神和,不會自然。雖無取捨而是行無記。行業未盡,受報何疑?
若計自然作惡者,
謂萬物自然,恣意造惡,終歸自然。
斯乃背無欲而恣欲,違於妙而就麁。如莊周斥仁義,雖防小盜,不意大盜揭仁義以謀其國。
本以自然息欲,乃揭自然而為惡,此義可知也!』
已上外道及內道,執見有二。
《止觀》『 (T1911.卷10)
並決真偽者:一就所起法並決、二就所依法並決。
一今通從外外道四句乃至圓四門,
外道見通韋陀乃至圓門三念處、三解脫,名數是同,所起見罪繫縛無異,譬如金鐵二鎖。
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,名雖清美,所起煩惱體是污穢,譬如玉鼠二璞。
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,雖同研鍊,有成、不成,譬如牛驢二乳。
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,有害、不害,譬如迦羅、鎮頭二果。
所計神我,乃是縛法,非自在我。各執己是,餘為妄語,互相是非,何關如實?
自謂真道,翻開有路;望得涅槃,方沈生死。
自言諦當,終成邪僻,愛處生愛、瞋處生瞋。
雖起慈悲,愛見悲耳;雖安塗割,乃生滅強忍。
雖一切智,世情推度;雖得神通,根本變化、有漏變化。
所讀韋陀,世智所說,非陀羅尼力、非法界流。
雖斷鈍使,如屈步蟲,世醫所治,差已更發。
八十八使集海浩然,三界生死苦輪無際;
沈著有漏,永無出期,皆是諸見幻偽,豈可為真實之道也?
二約所依法異者。
一切諸見各依其法。
三外外道是有漏人發有漏法,以有漏心著於著法,著法著心,體是諍競。
非但因時捉頭拔髮,發諸見已謂是涅槃,執成見猛,毒增鬪盛,所依之法非真,所發之見亦偽也。
此雖邪法,若密得意,以邪相入正相,如華飛葉動,藉少因緣尚證支佛,何況世間舊法?
然支佛雖正,華葉終非正教。外外道密悟而其法門但通諸見,非正法也。
皆由著心於著法,因果俱鬪,斷奠是邪法生邪見也。
若三藏四門,是出世聖人得出世法,體是清淨,滅煩惱處;非唯佛經是正法,五百所申亦能得道。
《妙勝定》云:「
佛去世後一百年,十萬人出家,九萬人得道;
二百年時,十萬人出家,一萬人得道。」
當知以無著心不著無著法,發心真正覺悟無常。
念念生滅,朝不保夕,志求出要,不封門生染而起戲論。
譬如有人欲速見王,受賜拜職,從四門入,何暇盤停諍計好醜?
知門是通途,不須諍計;如藥為治病,不應分別;速出火宅,盡諸苦際。
真明發時,證究竟道,畢竟無諍。無諍則無業,無業則無生死,但有道滅。
心地坦然,因果俱無,鬪諍俱滅,唯有正見,無邪見也。
復次,四門雖是正法,若以著心著此四門,則生邪見。
見四門異,於修因時多起鬪諍。譬如有人久住城門,分別瓦木,評薄精麁,
謂南是北非、東巧西拙,自作稽留,不肯前進,非門過也!
著者亦爾,分別名相,廣知煩惱,多謂道品,要名聚眾,媒衒求達。 【謂/誦】
打自大鼓,竪我慢幢,誇耀於他,互生鬪諍,捉頭拔髮。
八十八使,瞋愛浩然,皆由著心於正法門而生邪見,所起煩惱與外外道更無有異。
論所計法,天地懸殊。《方等》云:「種種問橋,智者所訶。」
人亦如是,為學道故,修此四門。三十餘年分別一門尚未明了,功夫纔著,年已老矣,
無三種味,空生空死,唐棄一期,如彼問橋,有何利益?
此由著心著無著法而起邪見。
次,通教四門,體是正法,近通化城。前曲此直,巧拙雖殊,通處無別。
如天門直華,餘門曲陋,不住二門,俱得通進;若數瓦木,二俱遲壅。
若不稽留法門、若因若果俱無諍著,是名無著心,不著無著法、不生邪見也。
復次,
以著心著此直門,亦生邪見,或為名為眾、為勝為利;分別門相,瞋愛慢結,因此得生。
譬如以毒內良藥中,安得不死?以見著毒入正法中,增長苦集,非如來咎。
利根外道以邪相入正相,令著無著,成佛弟子;
鈍根內道以正相入邪相,令無著有著,成邪弟子,豈不悲哉?
別圓四門,巧拙利鈍,俱通究竟涅槃。
因不住著,果無鬪諍。若封門起見,則生煩惱,與漚樓佉等。
以此而觀,如明眼人臨於涇渭,豈容迷名而不識清濁也。』
《輔行記釋》云:『 (T1912.卷10)
金鐵二鎖者。
《大智度論》云:「 (T1509.卷22)
譬在囹圄,桎梏所拘,雖復蒙赦,更繫金鎖。
人為愛繫,如在囹圄,雖得出家,更著禁戒,如繫金鎖。」
今借譬此內外生著,在獄鐵鎖如外計,逢赦金鎖如內計;金鐵雖殊,被縛義等。
佛法雖勝,見繫無差。
玉鼠二璞者。
璞者玉也,鄭重玉璞,若有得者,與其厚賜;周人聞之,規其厚賜。 (窺)
周人風俗名死鼠為玉璞,乃將詣鄭;鄭人笑之。
其人悟已,答鄭人曰:「
楚人鳳凰,其實山鷄。
以楚王重鳳,有不識鳳者,路有擔山鷄者問之曰:此何鳥?
擔者知其不識,乃戲曰鳳凰。
其人謂實,便問擔者:販耶?答:販!問:幾錢?答:萬錢。用價買之,擬欲上王。
得已便死,楚王聞之,愧而召問。王亦謂實,乃以十萬錢賜之。」
故知周鄭之體淨穢永殊,無著如鄭,起見如周,名同體異,此之謂也。
有於三藏乃至圓教四門之名,義之如璞,起於見愛,其如死鼠。
牛驢二乳者。
又《論》云:「 (T1509.卷18)
餘處或有好語,亦從佛經中出。
若非佛法,初聞以好,久則不妙。譬如驢乳,其色雖同,抨但成糞。」
故佛法、外道語,同有不殺慈悲之言,搜窮其實,盡歸虛妄。
今此亦爾,外計雖有有無等言,研覈無實,盡是虛妄。
佛法大小一十六門,雖云有無,但破執心,自歸正轍,故云有成不成。
於外起計如驢乳,藏等起計如牛乳,乳名雖同,其體永別。
見名雖等,所執各異;外雖除執,無理可成。
藏等離著,自入正轍。
又《大智度論》云:「 (T1736.卷14)
謂佛教如牛乳,修得解脫如抨得酪生熟酥等。
外道教猶彼驢乳,本非出酪之物;外道之教無解脫味,故抨驢乳,但成屎尿。
依外道教行,但招苦果,無所成益。」
『迦羅鎮頭二果者。 (T1912.卷10)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 (T0374.卷6)
善男子!如迦羅林,其樹眾多,唯有一株鎮頭迦樹,二果相似。
是果熟時,有一女人悉皆拾取,鎮頭迦果唯有一分,迦羅迦果乃有十分。
女人不識,持來詣市,凡愚不識,買迦羅迦,噉已命終。
有智人輩,聞是事已,問是女人,汝於何處得是果來?
女人示處,諸人即言:彼方多有無量迦羅迦樹,唯有一株鎮頭迦樹。
諸人知已,笑而捨去。」
經譬僧伽藍清濁二眾;今借以譬內見外見二見名同,有害不害。
如外見發說無因果,歸於邪無;若內見起,猶執大小經論所詮。
害謂損其善根。』
故知,或名同體異,不可雷同;或名異體同,應須甄別。
邪正既辯,玉石俄分,不濫初修,深裨後學。
『又《華嚴演義》云: (T1736.卷14)
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,周易為真玄,老子為虛玄,莊子為談玄。
《老子.道德經》云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
注云:「一者,沖和之氣也。言道動出沖和妙氣,於生物之理未足,又生陽氣。
陽氣不能獨生,又生陰氣,積沖氣之一,故云一生二;生積陽氣之二,故云二生三。
陰陽含孕,沖氣調和,然後萬物阜成,故云三生萬物。」
次下又云:「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為和。」
上來皆明萬物自然生也。
《莊子.宗師篇》云:「
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,在六合之下而不為深;
先天地生,而不為久,長於上古,而不為老。」
注云:「言道之無所不在也,故在高為無高,在深為無深,在久為無久,在老為無老。
無所不在,所在皆無也。」
又云:「知天之所為,知人之所為者,至矣。」
注云:「知天之所為者,自然也。」
意云:但有知有為,皆不為而為,故自然也。
今斷云:「
若以自然為因者,斷義也,即老子意。由道生一,道是自然,故以道為因是邪因也。
又若謂萬物自然而生,即莊子意。則萬物自然,無使之然,故曰自然即無因也。
如烏之黑,即莊子文,亦《涅槃經》意。」
《周易》云:「一陰一陽謂之道,陰陽不測謂之神。」
釋云:「
一謂無也,無陰無陽乃謂之道。
一得為無者,無是虛無,虛空不可分別,唯一而已,故以一為無也。
若有境,則有彼此相形,有二有三,不得為一;
故在陰之時,而不見為陰之功;在陽之時,而不見為陽之力;
自然而有陰陽,自然無所營為,此則道之謂也。」
今斷云:
若以陰陽變易能生,即是邪因。又一者無也,即是無因。
若計一為虛無自然,則皆無因也。
則人自然生,應常生人,不待父母等眾緣。
菩提自然生,則一切果報不由修得。
又《易》云:寂然不動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。
《禮》云:人生而靜,天之性也;感物而動,性之欲也。
後儒皆以言詞小同,不觀前後本所建立,致欲渾和三教,但見言有小同,豈知義有大異?』
是知,不入正宗,焉知言同意別?未明已眼,寧鑒名異體同?
所以,徇語者迷,據文者惑,恐參大旨,故錄示之。
且如外道說自然以為至道,不成方便,仍壞正因;
佛教亦說自然,雖成正教,猶是悉檀對治,未為究竟。
以此一例,其餘可知。
直饒見超四句,始出單四句,猶有複四句、具足四句。
『且單四句者。一有、二無、三亦有亦無、四非有非無。 (T1736.卷21)
複四句者。一有有有無、二無有無無、三亦有亦無有,亦有亦無無、四非有非無有,非有非無無。
而言複者,四句之中,皆說"有、無"。
具足四句者。四句之中,皆具四故。
第一有句具四者。謂一有"有"、二有"無"、三有"亦有亦無"、四有"非有非無"。
第二無句中具四者。一無"有"、二無"無"、三無"亦有亦無"、四無"非有非無"。
第三亦有亦無具四者。
一"亦有亦無"有、二"亦有亦無"無、三"亦有亦無"亦有亦無、四"亦有亦無"非有非無。
第四非有非無具四者。
一"非有非無"有、二"非有非無"無、三"非有非無"亦有亦無、四"非有非無"非有非無。
上四,一十六句,為具足四句。
第四絕言四句者。
一單四句外一絕言、二複四句外一絕言、三具足四句外一絕言,有三絕言。
上諸四見,一一皆有八十八使相應,是見即外道見故。
若約佛法歷四教,四門各生四見,又一種四門各一絕言,
如是一一各有八十八使、六十二見、百八等惑。』
《百法鈔》云:「
破邪執者,即二邊之邪執,總有三種二邊。
一外道斷常二邊。
如有外道一向執常,即四遍常論等是,此即常見邊。
又有外道一向執斷,即七斷滅論是,此即斷見邊。
第二小乘假實二邊。
或有小乘一向執假,即一說部等,執一切法但有假名而無實體,即是著假邊。
又有小乘一向執實,即薩婆多及犢子部等,執諸法皆實,即是著實邊。
第三大小乘空有二邊。
即小乘有部等,執心外有法,是著有邊。
大乘清辯菩薩等,撥菩提涅槃悉無,即是著空邊。
顯中道者,有二:一假施設中道、二真實中道。
一真實中道有三。
一者能證淨分依他,是其妙有智起惑盡,名曰真空、妙有真空、正處中道。
二者能證有為,是其妙有所證真理,名曰真空、妙有真空、正處中道。
三者唯於法身上說本來實性,名為妙有。即此實性便是真空、妙有真空、正處中道。
二假施設中道者,
即佛於後得智中而假施設,亦有三種:
一者不斷不常中道。
謂佛經中說有異熟識為總報主,此陰纔滅,彼陰便生,即不是斷。
又說生滅不定,名曰無常,即是不常。此破外道斷常二邊。
二者不假不實中道者。
謂佛經中說一切色心從種而生者,即是不假;依此分位或有相形,即是不實。
稱實而談,正處中道。此破小乘假實二邊。
三者不有不無中道。
即經說我法遍計,即是不有;依圓妙有,即是不無。
離有離無,正處中道。此破大小乘空有二邊。」
是以,欲執二邊之情,即背中道之理;纔作四句之解,便失一乘之門。
須知非離邊有中,亦非即邊是中;若離邊求中,則邊見未泯;若即邊是中,中解猶存。
是以,難解難知,唯深般若,執之如大火聚,四邊不可觸之;了之若清涼池,諸門皆可入矣!
故知,法無定相,迴轉隨心,執即成非,達之無咎。
如四句法通塞猶人在法名四句,悟入名四門,妄計名四執,毀法名四謗。
是知,四句不動,得失空生,一法無差,昇沈自異。
又《唯心訣》破一百二十種見解云:『 (T2018)
或和神養氣而保自然,或苦質摧形而為至道,或執無著而椿立前境,或求靜慮而伏捺妄心;
或刳情滅法以凝空,或附影緣塵而抱相,或喪靈原之真照,或殞佛種之正因;
或純識凝神,受報於無情之地;或澄心泯色,住果於八難之天;
或著有而守乾城,或撥無而同兔角,或絕見而居闇室,或立照而存所知;
或認有覺是真佛之形,或傚無知同木石之類;
或執妄取究竟之果,如即泥是瓶;或忘緣趣解脫之門,似撥波求水;
或外騁而妄興夢事,或內守而端居抱愚,或宗一而物像同如,或見異而各立法界;
或守愚癡、無分別,而為大道;或尚空見、排善惡,而作真修;
或解不思議性作頑空,或體真善妙色為實有;
或修沈機絕想,同有漏之天;或學覺觀思惟,墮情量之域;
或不窮妄性,作冥初之解;或昧於幻體,立空無之宗;
或認影像而為真,或捨虛妄而求實,或詺見聞性為活物,或指幻化境作無情;
或起意而乖寂知,或斷念而虧佛用,或迷性功德而起色身之見,或據畢竟空而生斷滅之心;
或執大理而頓棄莊嚴,或迷漸說而一向造作,或據體離緣而堅性執,或忘泯一切而守己愚;
或定人法自爾而墮無因,或執境智和合而生共見;
或執心境混同,亂能所之法;或著分別真俗,縛智障之愚;
或守一如不變而墮常,或定四相所遷而沈斷,或執無修而祛聖位,或言有證而背天真;
或耽依正而隨世輪迴,或厭生死而喪真解脫,或迷真空而崇因著果,或昧實際而欣佛厭魔;
或著隨宜所說而守語為真,或失音聲實相而離言求默;
或宗教乘而厭自性之定,或弘禪觀而斥了義之詮;
或鬪奇特而但顧出身,俄沈識海;或作淨潔而唯求玄密,反墮陰城;
或起殊勝知解,而斡肉為瘡;或住本性清淨,而執藥成病;
或尋文採義而飲客水,或守靜居閑而坐法塵,或起有得心,談無相大乘;或運圖度想,探物外玄旨;
或廢說起絕言之見,或存詮招執指之機,或認動用而處生滅根原,或專記憶而住識想邊際;
或安排失圓覺之性,或縱任虧入道之門,或起身心精進而滯有為,或守任真無事而沈慧縛;
或專計念勤思而失於正受,或傚無礙自在而放捨修行,或隨結使而恃本性空,或執纏蓋而妄加除斷;
或保重而生法愛,或輕慢而毀佛因,或進求而乖本心,或退墮而成放逸;
或語證相違而虧實地,或體用各據而乖佛乘;
或欣寂而住空,失大悲之性;或泯緣而厭假,違法爾之門;
或著我見而昧人空,或迷現量而堅法執,或解不兼信而滋邪見,或信不具解而養無明;
或云人是而法非,或稱境深而智淺,或取而迷物性,或捨而乖即真;
或離而違因,或即而亡果,或非而謗實,或是而毀權;
或惡無明而背不動智門,或憎異境而壞法性三昧;
或據同理而起增上慢,或貶別相而破方便門,或是菩提而謗正法輪,或非眾生而毀真佛體;
或著本智而非權慧,或迷正宗而執化門,或滯理溺無為之坑,或執事投虛幻之網;
或絕邊泯迹,違雙照之門;或保正存中,失方便之意;
或定慧偏習而燋爛道芽,或行願孤興而沈埋佛道;
或作無作行,修有為菩提;或著無著心,學相似般若;
或趣淨相而迷垢實性,或住正位而失俗本空,或立無相觀而障翳真如,或起了知心而違背法性;
或守真詮而生語見,服甘露而早終;或敦圓理而起著心,飲醍醐而成毒。
已上略標一百二十種見解,並是迷宗失旨,背湛乖真,揑目生華,迷頭認影。
若敲氷而索火,如緣木以求魚,畏影逃空,捫風捉電;苦非甘種,砂豈飯因?
皆不能以法性融通,一旨和會,盡迷方便,悉入見纏。』
不達正宗,皆投見網,綿密難出,如曲木曳於稠林,勢猛力強,猶河漂於香象。
所以天魔外道,本無其種,修行失念,遂派其原。
故知,但有所重所依、立知立解,絲毫見處不亡,皆成外道。
如《華嚴經》頌云:「以法無性故。無有能了知。如是解諸法。究竟無所解。」(T0279.卷19)
以法無自體,憑何作解?如辯兔角之大小、了龜毛之短長。
理事俱虛,可取笑於天下;情塵自隔,實喪道於目前。
如《華嚴論》云:見在即凡,情亡即佛。 (T1739.卷1)
祖師云:不用求真,唯須息見。 (T2010)
《法華經》云:此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。 (T0262.卷1)
《圓覺經》云:若以思惟心,測度如來圓覺境界,如將螢火燒須彌山,終不能著。(T0842.卷1)
斯皆是有作世俗之心,豈能探無作出世之旨?
如先德云:『 (T1767.卷25)
俗務者,非但執耒運斤,名為俗務;坐馳五塵六欲,即是世務。
又專念空無相願,亦是世務;又念蒼生塗炭、慈悲慰拔,亦是世務。
若能念念於無念,非念、非無念,一心中覺,方非世務。』
是以,若實悟宗之人,尚不得無見無解,豈可更隨言執意,而起有見有解乎?
如《大法鏡經》云:「 (T1605.卷6)
若諸菩薩隨言取義,不如正理思擇法故,便生二十八不正見。」
謂初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「一切諸法皆無自性、無生無滅、本來寂靜、自性涅槃」等言,
不善密意,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,謂佛所說「一切諸法定無自性、定無生」等。
執著如是無性等相,是名「相見」。
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,便謗三自性,謂遍計所執自性、依他起自性、圓成實自性等。
是知,若謗此三性,則撥真俗二諦等一切法。
所以有無二見為諸見本,若能斷於諸見,自然以宗鏡相應。
《華手經》云:『 (T0657.卷7)
爾時世尊告舍利弗:所言正見,為何謂也?
舍利弗!其正見者,無高無下,等觀諸法。
乃至,
又正見者,無一切見。何以故?諸有所見皆是邪見,無一切見即是正見。』
《佛藏經》云:『 (T0653.卷1)
佛言:一切諸見,皆從虛妄緣起。
舍利弗!若作是念"此是正見",是人即是邪見。
舍利弗!於聖法中,拔斷一切諸見根本,悉斷一切諸語言道。
如虛空中,手無觸礙,諸沙門法皆應如是。
又云: (T0653.卷2)
佛言:舍利弗!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唯是一義,所謂離也。
何等為離?離諸欲諸見,欲者即是無明,見者即是憶念。
何以故?一切諸法憶念為本,所有念想即為是見,見即是邪。』
是以,若能離見,即成諸佛,十方稽首,萬類歸依。
如《中觀論》云:「瞿曇大聖主,憐愍說是法。悉斷一切見,我今稽首禮。」(T1564.卷4)
『又夫遠離二邊住於中道者。 (T1736.卷80)
約《華嚴經釋》略舉四種,以等一切。
一者染淨約惑、二者縛脫通惑業、三者有無通事理、四者一異約心境。
何以有此?
謂成菩提,既離細念,妄惑盡已,顯現法身智慧純淨。
若為此見,未免是邊。
故經云:「若有見正覺,解脫離諸漏,不著一切世,此非證道眼。」
(染淨約惑)
今了於惑,體性本空,復無所淨,故離二邊;又染淨交徹,故無住著,是曰離邊。
(縛脫通惑業)
縛脫者,謂昔常被惑業繫縛,流轉無窮;今謂菩提,釋然解脫。
若為此見,即是住邊。
菩薩智了本自無縛,於何有解?無縛無解,則無苦樂,故得離耳!
有無通事理者。
若昔謂惑有,今了惑空;昔謂心空,今知妙有。
又真樂本有,失而不知;妄苦本空,得而不覺。
今日始知「空者妄苦、有者涅槃。」若如是知,並未離邊。
又煩惱業苦本有今無,菩提佛身本無今有等,皆三世有法。
菩提之性不屬三世故,三世有無皆是邊攝。
真智契理,絕於三世,故離有無之二邊等。
一異有二。
一者心境不了則二、契合則一,亦成於邊。
二者生佛有異,今了一性,亦名為邊。
今正覺了此中無有二,亦不有無二。若善見者,如理安住,故離此邊。
今一契菩提,一切都寂,故云遠離。』
義淨禪師云:「 (T1817)
瑜伽則真有俗無,以三性為本;
中觀乃真無俗有,實二諦為先。
般若大宗含斯兩意,致使東夏,則道分南北西方,乃義隔有空。」
如上所說,
或諸凡夫執有著空,情見非一,四倒八邪之執,五謗二見之愚。
或諸賢聖判教分宗,智解亦別,三時八教之道,五性十宗之科。
未顯圓文,或得或失。
若入宗鏡,正解分明,體用相含,心境交涉,空具德而徹萬有之表,事無礙而全一理之中。
又若究竟欲免斷常邊邪之見,須明《華嚴》六相義門。
則能任法施為,自亡能所,隨緣動寂,不壞有無,具大總持,究竟無過矣!
此六相義,是辯世間法,自在無礙,正顯緣起無分別理;若善見者,得智總持門,不墮諸見。
不可廢一取一、雙立雙亡。雖總同時,繁興不有,縱各具別,冥寂非無。
不可以有心知、不可以無心會。詳法界內,無總別之文;就果海中,絕成壞之旨。
今依因門智照,古德略以喻明。『 (T1736.卷53)
六相義者:一總相、二別相、三同相、四異相、五成相、六壞相。
總相者,
譬如一舍是總相;椽等是別相。
椽等諸緣和同作舍,各不相違,非作餘物,故名同相。
椽等諸緣遞互相望,一一不同,名異相。
椽等諸緣一多相成,名成相。
椽等諸緣各住自法,本不作故,名壞相。
又椽即是舍,為椽獨能作舍?若離椽,舍即全不成故;若得椽時,即得舍故。
所以,椽非是少力,共成皆是全力故。舍既即是椽,餘瓦木等總並是椽。
若却椽即舍無故,舍壞故不名瓦木等,是故瓦木等即是此椽也。
若不即椽者,舍即不成,椽瓦木等皆不成。
今既並成,故知相即耳。椽即瓦木等,一椽既爾,餘一切緣例然。
是故一切緣起法,不成即已成也。
別相者,
椽等諸緣,別於總故。若不別者,總義不成。
由無別時即無總故,以因別而得總故,是故別者以總為別也。
如椽即舍故名總相,即是椽故名別相。若不即舍,不是椽;若不即椽,不是舍。
例如,若不即總不名別,若不即別不名總。
問:若相即者,云何說別?
答:只由相即,是故成別。若不相即者,總在別外,故非總也。別在總外,故非別也。
同相者。
椽等諸緣和同作舍,不相違故,皆名舍緣;非作餘物,故名同相。
總相唯望一舍說。今此同相約椽木等諸緣說,雖體各別,成力義齊,故名同相。
若不同者,椽等諸緣互相違故,皆不同作舍。舍不得有故,即是斷也。
若相違不作舍而執有舍者,無因有舍故,即是常也。
異相者。
椽等諸緣,隨自形類,相差別故。
問:若異者,應不同耶?
答:只由異故,所以同耳。
今既舍成,同名緣者,當知異也。又因同不異故,方說於諸法異耳。
是以經云:「奇哉世尊!能於無異法中,而說諸法異。」
前別相者,俱椽等諸緣別於一舍故。
今異相者,椽等諸緣遞互相望,各各異故。
若不異者,壞本緣法不成舍故,即是斷。
若壞緣不成舍而執有舍無因有者,即是常也。
成相者。
以諸緣各住自法,本不作故,舍義得成。
若椽作舍,即失本椽法故,舍義不得成。
壞相者。
椽等諸緣各住自法,本不作故,是壞義。
若椽作即失椽法,失椽法故,舍即無椽。不得有舍,是斷也。
若失椽法而有舍者,無椽即無因。無因而有舍,即是常也。』
是故,真如一心為總相,能攝世出世間一切法故。
約攝諸法得總名,能生諸緣成別號,法法皆齊為同相,
隨相不等稱異門,建立境界故稱成,不動自位而為壞。
又云:
一總相者,一合多德故。
二別相者,多德非一故。
三同相者,多義不相違故。
四異相者,多義不相似故。
五成相者,由此諸義緣起成故。
六壞相者,諸緣各住自性不移動故。
此上六相義門,是菩薩初地中觀,通世間一切法門,能入法界之宗,不墮斷常之見。
若一向別,逐行位而乖宗;若一向同,失進修而墮寂。
所以,位位即佛,階降宛然;重重鍊磨,本位不動。
斯則,同異俱濟,理事不虧,因果無差,迷悟全別;欲論大旨,六相還同夢裏渡河。
若約正宗,十地猶如空中鳥跡。
若約圓修,斷惑對治,習氣非無;理行相資,闕一不可。
是以,文殊以理印行,差別之道無虧;普賢以行會理,根本之門不廢。
如上微細擇見真實識心,可謂教觀相應,境智冥合,正助齊運,目足更資。
則定可以繼先德之後塵,紹覺王之末裔矣!
宗鏡錄卷第四十六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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