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六十五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能所之見,則心境宛然。聖人知見,如何甄別?
答:雙照有空,不住內外,似谷答聲而絕慮,如鏡鑒像而無心。
妙湛圓明,寂而常照,故云常在正念,亦名正知,非是有念有知,亦非無念無知。
有無皆想,俱非正知,但無念而照,名曰「正知」。
若唯無念,寂而失照;若但照體,照而失寂,並稱不正,正在雙行。
《還原集》云:聖人有二種用心:
一「不見一切物,皆空」。唯見於空,不見一切物。
二「見一切物,即空」。了了見一切有,不住於有;了了見一切空,不住於空。
雙照有無,分別宛然而無念動,猶如明鏡,覩其色像,一切皆於中現。
用心亦爾,得其妙性起照,照見一切,了了知無所知,了了見無能見。
無能不廢常見,見性既常,無一間斷;分明徹照十方,淨無瑕穢,內外圓明。
廓周法界,亦名毘盧遮那、無障礙眼,圓滿十方,照見一切佛剎,即此義也。
所以,達人見聞不落能所,既非是有見,亦非無見。但不生二相,常合真空。
是以,全色為眼,常見色而無緣;全眼為色,恒稱見而非我。
以色是所緣之境,眼是能緣之根,今即是眼故無緣也。
又眼是我能見,今全為色正見之時,即非我也。則色心無二、能所非殊。
『所以《影公頌》云:「法性不並真,聖賢無異道。」 (T1736.卷74)
故《大集經》云:「慧燈三昧者,即是諸法無二相也。」 (T0397.卷12)
無二相者,不在有無,不出有無。 (T1736.卷81)
夫有無者,以惑情所執,有無皆失;理無惑計,有無皆真。 (卷75)
是知幻喻諸法非實非虛、非空非有。若無於有,不成於無;若無於無,不成於有。
有無交徹,萬化齊融。』
又約聖人親證見聞之境,有其四種。
所以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 (T0374.卷21)
約佛妙證,有四種聞:一不聞聞、二不聞不聞、三聞不聞、四聞聞。」
台教釋云:『 (T1767.卷20)
初入證道,修道忽謝,無所可有,名為「不聞」。
真明豁開,無所不照,即是於聞,故名「不聞聞」。
證得如是大般涅槃,無有聞相,故名「不聞不聞」。
證起惑滅,名「聞不聞」。
寂而常照,隨扣則應,名曰「聞聞」。
初句證智,次句證理,第三句證斷,第四句證應。
若事若理、智斷自他,於初智證之中具足無缺。此一妙證,盡涅槃海。
復次,不聞聞是證了因,聞不聞是證緣因,不聞不聞是證正因,聞聞是證境界,
乃至,明四種「生生、生不生、不生生、不生不生」亦同四種聞義。
一生生,是因緣所生法。
二生不生,是我說即是空。
三不生生,是亦名為假名。
四不生不生是亦名中道義。』
若能了此四生之無生,方達聖人見聞之境。
是以,不取不捨,達一道之原;非有非空,見諸法之實。
如《肇論》云:『 (T1858)
且夫心之有也,以其有有。有不自有,故聖心不有有。
不有有故有無有,有無有故則無無,無無故聖心不有不無。
不有不無故,其神乃虛。何者?
夫有也無也,心之影響也;言也象也,影響之所攀緣也。
有無既廢,則心無影響;影響既淪,則言象莫測。
言象莫測,則道絕群方;道絕群方,故能窮靈極數。
窮靈極數,乃曰妙盡;妙盡之道,本乎無寄。
夫無寄在乎冥寂,冥寂故虛以謂之;妙盡在乎極數,極數故數以應之。
數以應之,故動與事會;虛以謂之,故道超名外。
道超名外,因謂之無;動與事會,因謂之有。
謂之有者,應夫有為,強謂之然耳,彼何然哉?
故經云:「聖智無知而無所不知,無為而無所不為。」
此無相寂然之道,豈曰「有而為有、無而為無;動而乖靜、靜而廢用」耶?
而今之談者,多即言以定旨,尋大方而徵隅,懷前識以標玄,存所存之必當。
是以,聞聖有知,謂之有心;聞聖無知,謂等大虛。
有無之境,邊見所存,豈是處中莫二之道乎?何者?
萬物雖殊,然性本常一;不可而物,然非不物。
可物於物,則名相異陳;不物於物,則物而即真。
是以,
聖人不物於物,不非物於物。不物於物,物非有也;不非物於物,物非無也。
非有,所以不取;非無,所以不捨;不捨,故妙存則真;不取,故名相靡因。
名相靡因,非有知也;妙存即真,非無知也。
故經云:「般若於諸法,無取無捨,無知無不知。」
此攀緣之外、絕心之域,而欲以有無詰者,不亦遠乎!』
釋曰:『
夫說有說無是心之影響,豈當真實乎?
若能窮其靈智之原,極乎心數之表,則可妙盡其道矣。
自然真心無寄,不屬有無,不以有故虛以謂之,不以無故數以應之。
然此猶是強言,則聖智無心於彼此。
故云:
聖人不物於物,不非物於物,不物於物故名相靡因者,
以不取諸法,無法當情,則名相無因得起。
不非物於物故妙存即真者,
以不捨諸法,故無法可捨,則見諸法之實性湛然常住,妙體恒真。
此真實甚深般若,豈在即言審定、隨意思量、說有說無、非有非無之所能及?
故云「此攀緣之外、絕心之域,而欲以有無詰者,不亦遠乎!」
應當妙證之時,自然明了。』
問:此佛之知見,如何開示悟入?
答:若約教《天台文句疏》配圓教四位:開即十住,示即十行,悟即十向,入即十地。
《華嚴記釋大意》云:『謂開除惑障,顯示真理,令悟體空,證入心體。 (T1736.卷34)
若禪門南北二宗釋者。
北宗云:
智用是知,慧用是見。心不起名智,智能知五根不動名慧;慧能見是佛知見。
心不動是開,開者開方便門;色不動是示,示者示真實相;
悟即妄念不生;入即萬境常寂。
南宗云:
眾生佛智妄隔不見,但得無念即本來自性寂靜,為開。
寂靜體上自有本智,以本智能見本來自性寂靜,名示。
既得指示,即見本性,佛與眾生本來無異,為悟。
悟後於一切有為無為、有佛無佛,常見本性,自知妄想無性,自覺聖智。
是故菩薩前聖所知,轉相傳授,即是入義。』
《海龍王經》云:『 (T0598.卷1)
心不住內亦不遊外,識無所住,度於一切墮顛倒者。乃至,見諸法寂,觀諸法默。
諸法寂寞無行無處,諸法澹然,無所成就,普觀諸法皆已如是。
如是觀者,是為法觀。法觀如是,不見諸法之所歸趣。
其有見法而不觀者,不以見法而成觀也;無求無曉,不知不見,是為見法。』
《法華經》云:「不得諸法,不知不見;亦不分別是男是女。」 (T0262.卷5)
又昔人云:「亦無見,亦無聞,無見無聞,真見聞!」
又肇法師云:「閉智塞聰,而獨覺冥冥者矣!」 (T1858)
如是,則默契寂知,俱通宗鏡矣!
所以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2)
佛告阿難:吾復問汝,諸世間人說我能見,云何名見?云何不見?
阿難言: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,名之為見。若復無此三種光明,則不能見。
阿難!若無明時名不見者,應不見暗;若必見暗,此但無明,云何無見?
阿難!若在暗時,不見明故名為不見;今在明時,不見暗相,還名不見。如是二相,俱名不見。
若復二相自相陵奪,非汝見性於中暫無,如是則知二俱名見,云何不見?
是故阿難!汝今當知:
見明之時,見非是明;見暗之時,見非是暗。
見通之時,見非是通;見塞之時,見非是塞。四義成就。
汝復應知:
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;見猶離見,見不能及。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?』
問:聖人見實相之妙色,惑情還見不?
答:唯見不實,不見不實之實。如見杌為賊,不見杌也。
又如一真空理,見成二諦。若世人知者,名為世俗諦;出世人知,名第一義。
其所知處未必懸殊,其所知境各從心現,如瞖目見明珠有纇,淨眼觀瑩淨無瑕。
美惡唯自見殊,珠體本末如一。
問:眾生不見實色者,凡有所見,還成妄不?
答:雖然不實,亦不成妄。如見杌為賊,賊何所有?
以無體故《華嚴經》頌云:「 (T0279.卷16)
若能了邪法,如實不顛倒,知妄本自真,見佛即清淨。」
《起信論》云:「雖有染心,而常恒不變。」 (T1666.卷1)
法藏和尚云:「眾生異見不妄,所以從凡願求佛地。」
若異見妄,終不從凡趣真佛地。何以故?眾生界即佛界,佛界即眾生界。
是以,從凡入聖、從聖現凡,名字有差,一體不動。
然此宗鏡錄唯論一實,如《法華經》以實相為體。
此實之一字,雖普該萬法,以是彼之體性故統論其宗,即不簡真偽。
若以見解智證論之,則須分優劣;以情懷取捨,智有淺深故。
【正體簡偽:凡簡.外簡.小簡.偏簡.譬簡.悟簡】
《法華玄義》云:『夫正體玄絕,一往難知。 (T1716.卷8)
又邪小之名,亂於正大。譬如魚目混雜明珠,故須簡偽。
即為六意:一就凡簡、二就外簡、三就小簡、四就偏簡、五就譬簡、六就悟簡。
一就凡簡者。
《釋論》云:
世典亦稱實者,乃護國治家,稱實也。
外道亦稱實者,邪智僻解,謂為實也。
小乘稱實者,厭苦穌息以偏真為實也。
如是等,但有實名而無其義。何者?
世間妖幻道術亦稱為實,多是鬼神媚法。
此法入心,迷醉狂亂,自衒善好,謂勝真實。
立異動眾,示奇特相。髑髏盛屎,約多人前張口大咽,或生魚臭肉增狀哺食。
或裸形弊服誇傲規矩,或直來直去不問不答,種種譎詭詃誘無智,令信染惑著。
著已求脫叵得,內則病害其身,外則誅家滅族,禍延親里。
現受眾苦,後受地獄長夜之苦,生生障道,無解脫期。
此乃世間現見,何實可論?鈍使愛論攝。
若周孔經籍,治法禮法、兵法醫法、天文地理、八卦五行、世間墳典,
孝以治家,忠以治國,各親其親,各子其子,敬上愛下,仁義揖讓,安于百姓,霸立社稷。
若失此法,強者陵弱,天下燋遑,民無聊生,鳥不暇栖,獸不暇伏。
若依此法,天下太平,牛馬內向。
當知此法乃是愛民治國而稱為實。
《金光明經》云:「釋提桓因種種勝論。」即其義也。
蓋十善意耳,修十善上符天心,諸天歡喜,求天然報。此法為勝,故言勝論耳。
又大梵天王說〈出欲論〉,即是修定出欲淤泥,亦是愛論攝耳。
世又方術服藥長生,鍊形易色飛仙隱形者,稱此藥方祕要真實,此亦愛論鈍使攝耳。
二就外簡者。
即是外道典籍也。
若服藥求知,聰利明達,推尋道理,稱此藥方為勝為實者,藥力薄知,不能鑒遠;
觸藥則失,藥歇則失,亦非實也。
若此間莊老,無為無欲,天真虛靜,息諸誇仙,棄世絕智等。 【誇仙/誇企】
直是虛無其抱,尚不出單四見外,何關聖法?
縱令出單四見外,尚墮複四見中,見網中行,非解脫道。
若外國論力受梨唱募,撰《五百明難》:
其一云:瞿曇為一究竟道,為眾多究竟道?
佛言:但一究竟道。
論力云:云何諸師各各說究竟道?
佛指鹿頭:汝識其人不?
論力言:識!究竟道中,其為第一。 (鹿頭者.究竟道中第一)
佛言:若其得究竟道,云何自捨其道,為我弟子耶?
論力即悟,歎佛法中,獨一究竟道。
又如長爪云:「一切論可破,一切語可轉;觀諸法實相,于久不得一法入心。」
釋論云:「長爪執亦有亦無見。」又云:「亦計不可說見。」
如斯流類百千萬種虛妄戲論,為惑流轉,見網浩然,邪智瀾漫,觸境生著。
或時襵牒,有無為有,無有無無為無,乃至,有非有非無為有,無非有非無為無。
百千番牒悉皆見倒,生死諸邊,非真實也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被無明枷,繫生死柱,遶二十五有不能得脫。」即此義也。
三就小簡者。
聲聞法中亦云:「離有離無,名聖中道。」
《大集經》云:「拘隣如沙門,最初獲得真實之知見。」
然小乘不運大悲,不濟眾生,功德力薄,不求作佛,不深窮實相,則智慧劣弱。
雖云離有離無名聖中道,乃以斷常二見邊真諦為中道,無漏慧名為見,證涅槃法名為知。
雖斷見思,除滅分段,而住草庵,非究竟理。
對前生死有邊,即涅槃無邊,二俱可破可壞,非真實道,故不名實相也。
四就偏簡者。
諸大乘經共二乘經人帶方便說者,名字既同,義須分別。
如《摩訶衍》中云:「三乘之人,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。」
《中論》云:「諸法實相,三人共得」者。
二乘之人,雖共稟無言說道,自求出苦,無大悲心,得空則止。鈍根菩薩亦爾。
利根菩薩,大悲心為物,深求實相。
共實相者,智如螢火,是故非實。
不共實相,智如日光,是故為實。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第一義空,名為智慧。」
二乘但空,空無智慧;菩薩得不但空,即中道慧,即此慧寂而常照;
二乘但得其寂,不得寂照,故非實相。菩薩得寂,又得寂照,即是實相。
見不空者,復有多種:
一見不空,次第斷結,從淺至深。此乃相似之實,非正實也。
二見不空,具一切法,初阿字門則解一切義,即中即假即空,不一不異,無三無一。
二乘但一即,別教但二即,圓具三即,三即真實相也。
《釋論》云:「何等是實相?謂菩薩入於一相,知無量相,知無量相又入一相。」
二乘但入一相,不能知無量相。
別教雖入一相,又入無量相,不能更入一相。
利根菩薩,即空故入一相,即假故知無量相,即中故更入一相。
如此菩薩,深求智度大海,一心即三,是真實相體也。
華嚴不共二乘,但約菩薩。三智次第得亦非正實;不次第得者,是正實也。
若方等中,四人得三智,三人為虛,一人為實。
《大品三慧》說三智屬三人,前二不深求,淺而非實;後一人深求一心三智,是故是實。
此經云:「汝實我子。」無復四三之人。
十方諦求,更無餘乘,但一實相智,決了聲聞法,但說無上道,純是一實體也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一實諦者,則無有有無,有無無二故名一實諦。
又一實諦名無虛偽,又一實諦無有顛倒,
又一實諦非魔所說,又一實諦名常樂我淨。」
常樂我淨,無空假中之異,異則為二,二故非一實諦。
一實諦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無異無二,故名一實諦。
若有三異即為虛偽,虛偽之法不名一實諦;無三異故即一實諦。
若異即是顛倒,顛倒未破非一實諦;無三異故無顛倒,無顛倒故名一實諦。
異者不名一乘;三法不異,具足圓滿,名為一乘。是乘高廣,眾寶莊校,故名一實諦。
魔雖不證別異空假,而能說別異空假。
若空假中不異者,魔不能說;魔不能說,名一實諦。
若空假中異者名顛倒,不異者名不顛倒。
不顛倒故無煩惱,無煩惱故名為淨;無煩惱則無業,無業故名為我;
無業故無報,無報故名樂;無報則無生死,無生死則名常。
常樂我淨名一實諦,一實諦者即是實相,實相者即經之正體也。
如是實相,即空、即假、即中。
即空故,破一切凡夫愛論、破一切外道見論。
即假故,破三藏四門小實,破三人共見小實。
即中故,破次第偏實,無復諸顛倒小偏等因果四諦之法,亦無小偏等三寶之名。
唯有實相因果,四諦三寶宛然具足,亦具諸方便因果四諦三寶。
何以故?實相是法界海故,唯此三諦即真實相也。
又開次第之實,即是圓實,證道是同故。又開三人共得實,深求即到底故。
又開三藏三實,決了聲聞法。又開諸見論實,於見不動而修道品故。
又開諸愛論實,魔界即佛界故。
行於非道,通達佛道,一切諸法中悉有安隱性。即絕待明實,是經體也。
五譬簡者。
今借三喻,正顯偽真,兼明開合破會等意。
一譬:三獸渡河,同入於水。
三獸有強弱,河水有底岸。兔馬力弱,雖濟彼岸浮淺不深,又不到底;大象力強,俱得底岸。
三獸喻三人,水喻即空,底喻不空;二乘智少,不能深求,喻如兔馬;菩薩智深,喻如大象。
水軟喻空,同見於空,不見不空。
底喻實相,菩薩獨到,智者見空及與不空。到又二種,小象但到底泥,大象深到實土。
別智雖見不空,歷別非實;圓見不空,窮顯真實。
如是喻者,非但簡破兔馬二乘非實,亦簡小象不空非實,乃取大象不空為此經體也。
此約空中共為真諦,作如此簡也。
二譬:頗梨、如意。
兩珠相似,形類欲同,而頗梨但空,不能雨寶;如意珠亦空亦雨寶。
頗梨無寶,以喻偏空;如意能雨,以喻中道。
此就有無合為俗,簡偽顯真。今經體同如意也。
又但約一如意珠為譬者,
得珠不知力用,唯珠而已;智者得之,多有所獲。
二乘得空,證空休息;菩薩得空,方便利益,普度一切。
此就含中真諦,簡其得失也。今經如智者得如意珠,以為經體。
三譬:如鑛石中金。
愚夫無識,視之謂石,擲在糞穢,都不領錄。
賈客得之,鎔出其金,保重而已。
金匠得之,造作種種釵釧環璫。
仙客得之,鍊為金丹,飛天入地,捫摸日月,變通自在。
愚人喻一切凡夫,雖具實相,不知修習。
賈客喻二乘,但斷煩惱礦,保即空金,更無所為。
金匠喻別教菩薩,善巧方便,知空非空,出假化物,莊嚴佛土,成就眾生。
仙客喻圓教菩薩,即事而真,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,得一身無量身,普應於一切。
今經但取金丹實相,以為體也。
就同而為喻,從初至後,同是於金,凡夫圓教俱是實相也。
就異為喻者,初石異金,次金異器、器異丹,
丹色淨徹,類若清油,柔軟妙好,豈同鐶釧,狀乖色別,故不一種。
此就與奪破會,簡其得失。
引此三喻者,
前喻根性。根性有淺深,淺得其空;深得其假,又得其中。
次喻三情。初情但出苦,不志求佛道,見真即息。次情歷別不能圓修。後者廣大遍法界求。
第三喻三方便。
二乘方便少,守金而住;別教方便弱,止能嚴飾營生;圓教方便深,故能吞雲納漢。
今明此經實相之體,如大象得底,
堅不可壞,以譬體妙;圓珠普雨,譬其用妙;巧智成仙,譬其宗妙。
如此三譬即是三德,不縱不橫名為大乘。於大乘中,別指真性,以為經體。
六就悟簡者。
夫法相真正,誠如上說,行未會理,豈得名諦?
徒勞四說,逐語生迷,聞粖謂軟,聞雪謂冷,聞貝謂硬,聞鵠謂動,終不能見乳之真色。
情闇夜遊,何能見諦?叫喚求食,無有飽理。
執己為實,餘是妄語。此有彼無,是非互起,更益流動,云何名諦?
若欲見諦,慚愧有差,苦到懺悔,機感諸佛,禪慧開發,觀心明淨,信解虛融。
爾時猶名闇中見杌,彷彿不明;人木蟲塵,尚不了了。
若能安忍,法愛不生,無明豁破,如明鏡不動、淨水無波,魚石色像任運自明,清淨心常一。
如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,金錍抉眼,一指二指三指分明。
爾時見色,言有亦是,言無亦是。
云何為有?的的之色與眼相應,諦諦之理與智相稱,名之為有。
云何為無?無復堅冷軟動之相,名之為無。
論云:「一切實,一切非實,亦實亦不實,非實非不實,如是皆名諸法之實相。
如舍利弗云:安住實智中,我定當作佛,為天人所敬。
爾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,是名真實見體。」
故《涅槃經》云:「八千聲聞於《法華經》中見如來性,如秋收冬藏,更無所作。」
約理明無所作,此是究竟之理也。
約教無所作,聞此教已,更不他聞也。
約行無所作者,修此行已,更不改轍。
如是等種種無所作義,略而言之,隨智妙悟,得見經體。
當以隨智妙悟意,歷諸諦境中,節節有隨情、隨情智、隨智,種種分別簡餘情想。
唯取隨智,明見經體也。
』
end《法華玄義》
問:唯識正理,我法本空。眾生妄執我法二心,從何而起?
答:從六七二識,緣識所起。
《唯識論》云:『 (T1585.卷2)
諸心心所依他起故,亦如幻事,非真實有。為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。
若執唯識真實有者,如執外境,亦是法執。
然諸法執,略有二種:一者俱生、二者分別。
俱生法執。
無始時來虛妄熏習,內因力故,恒與身俱;不待邪教及邪分別,任運而轉,故名俱生。
此有二種:
一者常相續,在第七識,緣第八識,起自心相,執為實法。
二者有間斷,在第六識,緣識所變蘊處界相,或總或別,起自心相,執為實法。
此二法執,細故難斷,後十地中數數修習緣法空觀,方能除滅。 【緣法/勝法】
分別法執。
亦由現在外緣力故,非與身俱;要待邪教及邪分別,然後方起,故名分別。
唯在第六意識中有,此亦二種:
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,起自心相,分別計度,執為實法。
二緣邪師所說自性等相,起自心相,分別計度,執為實法。
此二法執,麁故易斷,入初地時,觀一切法,法空真如,即能除滅。
如是所說一切法執,自心外法或有或無,自心內法一切皆有。
是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,執為實有。
然似法相從緣生故,是如幻有;所執實法妄計度故,決定非有。
故世尊說:「
慈氏當知,諸識所緣,唯識所現,依他起性,如幻事等。
如是外道餘乘所執,離識我法,皆非實有。
故心心所決定不用外色等法為所緣緣,緣用必依實有體故。」』
釋云:『 (T1830.卷2)
若執唯識真實有者,如執外境亦是法執者,
由是理故,但應遣彼心外之境同兔角無;能緣彼心如幻事有,故少分不同。
非謂即心亦名實有。』
又夫心外執我執法者,有其兩種:
一者如外道等,執離心等別有一物是常是一,名之為我。此乃是妄計所執,其體都無。
二者疎所緣,緣本質之法,能緣之心親緣之不著,亦名心外。此是依他,其體是有。
問:六七二識執生我見,能起計處於心內外,云何有無?
答:『 (卷1)
論云:「如是所說一切我執,自心外蘊或有或無」者。
釋云:能緣緣不著處,皆名心外。第七計我心外唯有,第六計我心外之蘊,或是於無。
論云:「自心內蘊一切皆有」者,親所緣也。
不問即離計為我者,影像必有故,無有少法能取少法,唯有自心還取自心,故皆緣蘊。
此皆辯我所依也。
論云:「是故我執,皆緣無常五取蘊相,妄執為我」者。
結成前義,影像相分必是蘊故,緣此為我。
義顯大乘親緣,於無心不生也,成所緣緣,必有法故。
論云:「然諸蘊相從緣生故,是如幻有。妄所執我橫計度故,決定非有。」
內相依他緣生故有,外境橫計故定是無。』
又諸外道等,多於心王計為主宰、作者、受者,由不能知本無自性隨緣流轉故。
《大寶積經》:『 (T0310.卷112)
佛言迦葉:譬如咽塞病,即能斷命。
如是迦葉!一切見中,唯有我見,即時能斷於智慧命。』
故知,法我見者,違現量境,障法空智;人我見者,為生死根,斷智慧命。
不入宗鏡,二患難消。
問:我、法,各以何為義?
答:我者是主宰二義。我有自在力,宰割斷力,義同我故;主是我體,宰是我所或是我用。
法者則是軌持。軌謂軌範,可生物解;持謂任持,不捨自相。
問:我是主宰義者,主宰二義各屬何識?須知有我之病原,方施無我之妙藥?
答:主是俱生我,無分別故,屬第七識我。
宰是分別我,有割斷故,屬第六識我。
問:凡有施為,無非我為主宰,云何言一切唯是識乎?
答:西天外道多執身有神我,故能使身動作,若無神我,誰使身耶?
龍樹菩薩破云:「心是識相,自能使身,不待神也。如火性能燒物,非假於人。」
《密嚴經》云:『 (T0681.卷2)
阿賴耶識恒與一切染淨之法而作所依,是諸聖人現法樂住三昧之境;
人天等趣、諸佛國土悉以為因,常以諸乘而作種性;若能了悟,即成佛道。
一切眾生,有具功德威力自在,乃至有生險難之處;阿賴耶識,恒住其中,作所依止。
此是眾生無始時界,諸業習氣能自增長,亦能增長餘之七識。
由是凡夫執為所作,能作內我。
諸仁者!
意在身中如風速轉,業風吹種遍在諸根,七識同時如浪而起。
外道所計勝性、微塵、自在等,悉是清淨阿賴耶識。
諸仁者!
阿賴耶識,由先業力及愛為因,成就世間若干品類,妄計之人執為作者。』
《楞伽經》云:『 (T1736.卷26)
觀諸眾生,如死屍無知,以妄想故見有往來。
若離妄想,如彼死屍無鬼入中,云為自在。』
是知,人亦如是,但有四大,無人入中。
《大智度論》『 (T1509.卷23)
問云:有出入氣,則是我相。視眴、壽命心、苦樂、愛憎、精勤等,是我相。
若無我,誰有是出入息、視眴、壽命心、苦樂、愛憎、精勤等?當知有我在內動發故。
壽命心,亦是我法,若無我,如牛無御。
有我故能制心入法,不為放逸,若無我者,誰制御心?
受苦樂者是我,若無我者,為如樹木,則不應別苦樂;愛憎、精勤亦如是。
我雖微細,不可以五情知,因是相故,可知為有。
答曰:是諸相皆是識相。有識,則有出入息、視眴壽命等;若識離身則無。
汝若云我常遍故,死人亦應有視眴出入息壽命等。
復次,出入息等是色法,隨心風力故動發。此是識相,非我相。
壽命,是心不相應行,亦是識相。
問曰:若入無心定中,或眠無夢時,息亦出入,有壽命,何以故言皆是識相?
答曰:無心定等,識雖暫無,不久必還生,識不捨身故。
有識時多,無識時少,是故名識相。如人出行,不得言其家無主。
苦樂憎愛精勤等,是心相應,共緣隨心行;心有故便有,心無故便無。
以是故是識相,非我相。
又云: (卷20)
復次,四大及造色圍虛空,故名為身。
是中內外入因緣和合生識種,身得是種和合,作種種事,言語、坐起、去來。
於空六種和合中,強名為男,強名為女。
若六種是男,應有六男,不可以一作六、六作一。
既於地種中,無男女相,乃至識種亦無男女相。
若各各中無,和合中亦無;如六狗各各不能生師子,和合亦不能生,無性故。』
問:經說所有我見,一切皆緣五取蘊起。實我若無,云何得有憶識、誦習、恩怨等事?
若實無我,憶識等事不成,誰為主宰?
答:五蘊之法,約眾生界說;情有邊事,以智推檢,五蘊俱空。
經云:『 (T0475.卷1)
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,即色蘊空。
是身如泡,不得久立,即受蘊空。
是身如焰,從渴愛生,即想蘊空。
是身如芭蕉中無有堅,即行蘊空。
是身如幻,從顛倒起,即識蘊空。』
五蘊既空,誰為主宰?
所有分別,是妄識攀緣;言語去來,唯風力所轉;離情執外,中間唯有空性。
故知,我但有名,名亦無性;名體俱空,我法何有?
《唯識論》云:『 (T1585.卷1)
又諸所執實有我體,為有作用,為無作用?
若有作用,如手足等,應是無常;若無作用,如兔角等,應非實我。
故所執我二俱不成。
又憶識等事,皆從本識熏習之力而得成就。
乃至,所執實我既常無變,後應如前,是事非有;
前應如後,是事非無,以後與前體無別故。
若謂我用前後變易非我體者,理亦不然。用不離體,應常有故;體不離用,應非常故。
然諸有情各有本識,
一類相續任持種子,與一切法更互為因,熏習力故,得有如是憶識等事。』
故《寶積經》偈云:『 (T0310.卷90)
法同草木無知覺,若離於心不可得。
眾生自性無所有,一切諸法亦如是。
若現在陰入界,是念念不住。何以故?世法無有一念住者。 (卷94)
若有一念,是一念中住亦有生住滅,是生住滅亦復不住。
如生住滅中有內外陰界入,是內外陰界入亦有生住滅。
若如是不住者,即是非我、非我所。
又佛言: (卷105)
從本已來,無我、無人、無有丈夫,但是內心見有我人。
內心起時,彼已害我,即名為害。
乃至,是中無有一法和合聚集,
決定成就,得名為佛、名法名僧、名父名母、名阿羅漢,定可取者。』
又頌云:『 (T1509.卷20)
俯仰屈申立去來,視瞻言語中無實,風依識故有所作,是識滅相念念無。
彼此男女有我心,無智慧故妄見有,骨鎖相連皮肉覆,機關動作如木人。
內雖無實外似人,譬如熱金投水中,亦如野火焚竹林,因緣和合有聲出。』
《華嚴經》頌云:『 (T0279.卷30)
菩薩一切業果報,悉為無盡智所印,如是無盡自性盡,是故無盡方便滅。
菩薩觀心不在外,亦復不得在於內,知其心性無所有,我法皆離永寂滅。
彼諸佛子如是知,一切法性常空寂,無有一法能造作,同於諸佛悟無我。』
《大集經》云:『 (T0397.卷33)
若復有言眼色因緣故有我者,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
眼中無我,色亦如是,而和合中亦復無我;
和合因緣生於眼識,如是識中,亦復無我;
風中空中悉亦無我,如是推尋,竟不可得。 (卷39)
此識但是十二因緣猶環流轉,離十二因緣,識不可見;
但因識生名色,乃至,則有衰老及以病死。
如是等法因眼識生,而是眼識非東方來,南西北方、四維上下亦復如是。
所因之念生根識者,是念亦滅,眼識不住。第二念中亦不語念「汝住我滅」。
而是滅法,亦非復去至十方面,亦復不專一處住止。
是故諸法因緣故生,若離因緣則不得生,因因緣生,因因緣滅,如是因緣名相續法。
是故當知,實無有我。
而是因緣亦無作者、無有受者、無有起者、無他起者,是故無我。
若無我者,我既是空,我所亦空。何以故?然體性爾故。
是故,
眼性,無我我所,無有積聚,非合非散,即生滅故。一切諸法亦復如是。
是風因緣亦入根中,左旋右轉清淨照了,彼風如幻亦不可捉。』
又雖似有能作、所作二事相成,但從緣生,俱無自性。
不知唯識之人,盡執為實我。
如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 (T0374.卷34)
佛言比丘!譬如二手相拍,聲出其中,我亦如是。」
宗鏡錄卷第六十五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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