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八十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入此宗門,云何了一切法如化?
答:以萬法無體,名相本空,無而忽有,名之曰「化」。
如《華嚴經.十忍品》云:『 (T0278.卷44)
佛子!云何為菩薩摩訶薩「如化忍」?
佛子!此菩薩摩訶薩,知一切世間,皆悉如化。所謂:
一切眾生意業化,覺想所起故;一切世間諸行化,分別所起故;
一切苦樂顛倒化,妄取所起故;一切世間不實法化,言說所現故;
一切煩惱分別化,想念所起故;復有清淨調伏化,無分別所現故;
於三世不轉化,無生平等故;菩薩願力化,廣大修行故;
如來大悲化,方便示現故;轉法輪方便化,智慧無畏辯才所說故。
菩薩
如是了知世間、出世間化,現證知、廣大知、無邊知、如事知、自在知、真實知;
非虛妄見所能傾動,隨世所行亦不失壞。
譬如
化不從心起、不從心法起、不從業起、不受果報、非世間生、非世間滅;
不可隨逐、不可攬觸、非久住、非須臾住、非行世間、非離世間;
不專繫一方、不普屬諸方、非有量非無量、不厭不息、非不厭息;
非凡非聖、非染非淨、非生非死、非智非愚、非見非不見、非依世間、非入法界;
非黠慧、非遲鈍、非取非不取、非生死、非涅槃、非有非無。
有菩薩
如是善巧方便,行於世間,修菩薩道,了知世法,分身化往,不著世間、不取自身;
於世於身無所分別,不住世間、不離世間;不住於法、不離於法;
以本願故,不棄捨一眾生界、不調伏少眾生界、不分別法,非不分別;
知諸法性無來無去,雖無所有而滿足佛法,了法如化非有非無。
佛子!
菩薩摩訶薩,如是安住如化忍時,悉能滿足一切諸佛菩提之道,利益眾生。
是名「菩薩摩訶薩第九如化忍」。』
故知,善不善法從心化生,以無作之因,受忽有之果。
故『六祖云: (X0252.卷2)
汝若思惡法,此心即化為地獄;思善法,化為天堂;
毒害,化為畜生;慈悲,化為菩薩。』
乃至,皆是自性變化。
《大智度論》『
問云:若一切法皆空如化,何以故有種種諸法別異? (T1509.卷96)
答曰:如佛所化及餘人所化,雖不實而有種種形像別異。
夢中所見種種亦如是,人見夢中好惡事,有生喜者、有生怖者。
如鏡中像,雖無實事,而隨本形,像有好醜;
諸法亦如是,雖空而各各有因緣。
如佛此中說:「
於是化法中,有聲聞變化、有辟支佛變化、有菩薩變化、有佛變化、
有煩惱變化、有業變化。」』
又云:『 (T1925.卷3)
如化者,化主無定物,但以心生便有所作,皆無有實。
人身亦如是,本無所因,但從先世心。生今世身,皆無有實。 【原=人生亦如是】
以是故,諸法如化。』
問:『不應言變化事空。 (T1509.卷6)
何以故?變化心亦從修定得,從此心作種種變化,若人若法。是化有因有果,云何空?
答:如佛說「觀無生,從有生得脫;依無為,從有為得脫。」
雖觀無生法無,而可作因緣,無為亦爾,變化雖空,亦能生心因緣。
復次,空不以不見為空,以其無實用故言空。
以是故言「諸法如化」。』
故知,一切法皆從心生,悉如幻化。
雖幻化不實,亦可作善惡之因緣,受昇沈之報應。
不可生於斷見,但了體虛,莫生取捨。
問:凡有相法,皆從變化。心無形相,云何化現?
答:心本是化,理不思議,從心現心,如化起化。
《佛地論》云:『 (T1530.卷7)
心化唯二:
一自身相應,謂自心上,化現種種心,及心法影像差別。
二他身相應,謂令他心,亦現種種心,及心法影像差別。
此並相分,似見分現。
有義,
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,名「化自心」。
加被有情,令愚昧者解深細法,令失念者得正憶念,名「化他心」。
然心無化、無形質故。
如論說言「心無形故,不可變化」,又說「化身無心心法」,
此就二乘及諸異生定力而說,彼定力劣,不能化現無形質法;
諸佛菩薩不思議定,皆能化現。
若不爾者,
云何如來現貪瞋等?云何聲聞及傍生等,知如來心?
云何經說化無量類,皆令有心?云何此論說諸化意業?云何經說有依他心?
但諸化色同實色用,化根及心,但有相現,不同實用。
又就下類,故作是說。
若爾,
云何不化非情,令心相現?
非情已是心等相分,云何復令有心相現?
若心相現,則名有情,非非情攝。
是故,化心但說二種:一自身、二他身化等。』
問:此一心門,理無異轍,約機對法。
教有多門,於一法中,名字差別,或名佛性,或稱如來藏。
云何成藏義?云何名佛性?
答:『如來藏者是真識心。是真心中,具有一切恒沙佛法。 (T1764.卷3)
如妄心中具有恒沙染法,是心與法同一體性。故名「如來藏」。
即一切眾生有如來藏,能為佛因,名「有佛性」。
如睡心中有覺悟性、如黃石中有金性、白石中有銀性。
如是一切世間法中皆有涅槃性。此性即是眾生自實,故名為我。』 【字異】
我即佛性,隱則名為如來藏,顯則名為法身。
問:若眾生自實名為佛性,覺此性故名為佛者,但了一性,即契本原。
云何教中或說二三四五種等佛性不同?
答: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正因佛性』,眾生心是也。 (T1763.卷1)
又云『 (T1912.卷5)
佛性者,不名一法、不名十法、不名百法、不名千法、不名萬法。
未得菩提時,一切善惡無記,皆名佛性。』
故知,
未得菩提時,一切諸法尚非名數,豈況悟了更說二三?
然雖開合,一性無差。約本末因果,而分多種。
【三因佛性:應得因、加行因、圓滿因:無為如理。有為願行。】
《佛性論》云:『 (T1610.卷2)
佛性體有三種:所謂三因、三種佛性。
三因者:
一應得因、二加行因、三圓滿因。
此三因,前一因則以"無為如理"為體,後二因則以"有為願行"為體。
三種佛性者:
應得因中,具有三性:一住自性性、二引出性、三至得果性。
此三性復成三藏:一所攝藏、二隱覆藏、三能攝藏。
一所攝為藏者。 【原=所攝名藏】
佛說約住自性如如,一切眾生是如來藏。
言如者,有二義:一如如智、二如如境,並不倒故名「如如」。
言來者,
約從自性來,來至至得,是名「如來」。
故如來性雖因名應得,果名至得,其體不二。
但由清濁有異,在因時為違二空,故起無明,而為煩惱所雜,故名「染濁」。
雖未即顯,必當可現,故名「應得」。
若至果時,與二空合,無復惑累,煩惱不染,說名「清淨」。
果已顯現,故名「至得」。
所言藏者,
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,故名為藏,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。
一切眾生決定無有出如如境者,並為如來之所攝持,故名「所藏眾生為如來藏」。
二隱覆為藏者。
如來自隱不現,故名為「藏」。
言如來者,有二義。
一者現如不顛倒義,由妄想故名為「顛倒」,不妄想故名之為「如」。
二者現常住義,此如性,從住自性性來至"至得",如體不變異,故是常住義。
如來性住道前時,為煩惱隱覆,眾生不見,故名為「藏」。
三能攝為藏者。
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德,住如來應得性時,攝之已盡故。
若至果時方言得性者,此性便是無常。
』
雖說三因佛性,但是一性。何以故?
正因是本有,以眾生不覺故為客塵所蔽。
如金在礦,金體不現,要假其功,方成金用。
此正因佛性亦復如是。在纏不現,處煩惱礦中。
須先假了因智慧,知有開發;次藉緣因方便助顯,方成大用。
緣用雖分,體恒一味,不動眾生性而成佛性矣。
以住自性之理,在凡而即真;以引出性之事,成果而不虛。
以應得之文,處染而何失;以至得之道,證聖而無疑。
又因自性有,故能引出應得至果,剋證非虛。
如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5.卷25)
一闡提等,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。
善男子!譬如有人,家有乳酪。有人問言「汝有酥耶?」答言:「我有。」
酪實非酥,以巧方便,定當得故,故言有酥。
眾生亦爾,悉皆有心。凡有心者,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以是義故,我常宣說:「一切眾生悉有佛性」。』
又經論通明四種佛性:『 (T1736.卷24)
初因性,即染淨緣起;二因因性,即內熏發心;
三果性,即始覺已圓;四果果性,即本覺已顯。
又初隨緣隱顯、二徵起淨用、三染盡淨圓、四還原顯實。 【原=微起淨用】
又初自性住性,即正因;二是引出佛性,即了因。三四皆是至得果性,即緣因。
又初二因中理智,後二果中理智。
因果雖異,智不殊理,理智似分,契同無二,唯一心轉,絕相離言,無不包融。
故名佛性。』
又《涅槃疏》云:「 (查無)
涅槃正性有五:
一正性,非因、非因因、非果、非果果。
二因性,十二因緣。
三因因性,十二因緣所生智慧。
四果性,三藐三菩提。
五果果性,大般涅槃雖復分別,只是一法。」
又古釋,有三種性:『 (T2733.卷1)
一理性,謂真如;二行性,謂無漏種子;三隱密性,即塵勞之疇。』
三性隱顯雖分,一體凡聖共有。
又約常住隨緣,而分二種佛性:『 (T1813.卷2)
一常住義。
經云:「其藥本味,停留山中。」如常不輕菩薩敬四眾等。
以此佛性,混煩惱而不污,顯菩提而不淨,以常住不變故。 (原無)
所以菩薩不敢輕一小眾生,以佛性不壞故。
二隨緣義。
經云:「隨其流處,成種種味。」如常啼菩薩愍四眾等。
以真心,不守自性,舉體隨緣,而作人法。
經云:「法身流轉五道,號曰眾生。」 (T1732.卷3)
以眾生隨緣失性,不覺不知,所以菩薩常生悲慘。
又眾生佛性,皆有二義:
一是所依佛性,如上二義:一是常住、二是隨緣。
二是能依雜染:一緣成似有義、二無性即空義。
由染法有即空義故,所依佛性,常淨不變也。
由染法有似有義故,所依佛性,隨緣成染也。』
故知,
以眾生無性即空故,在凡不凡;以法身隨緣故,處聖非聖。
又以眾生緣成似有故聖不是凡;以法身常住不變故凡不是聖。
則真俗一際,染淨恒分,凡聖兩途,生佛無異。
如是鎔融,方明一心佛性。
古德問:一切眾生,佛性常住,為現為當? 答:三世皆常。
問:若現常者,眾生即佛耶? 答:如胎中子,豈不同父姓?若問父姓,寧責耆少?
又佛性非「當、現」者,
『只見此理,不可推當;修道乃得,不可言現。』 (T1767.卷24.原=只具此理)
只見此理,則約理無差;修道乃得,則隨事不濫。
又《涅槃經》明「六盲摸象,各說異端」。
雖說不諦,亦不離象,如各執五陰空大等六法為佛性。
雖說不著,亦不離六法。
如『頭足之中既無有象,不可即也。 (T1767.卷27)
頭足之外亦無別象,不可離也。非即非離非內非外,而得言象。
眾生佛性,亦復如是,非即六法,非離六法,非內非外,故名中道,名為佛性。
若取六法為佛性者,乃是眾盲之佛性;
若離六法為佛性者,如指虛空為佛性;
如諸婆羅門所謗,為仙預所害,取不即不離中道為佛性者,如大王智臣所見佛性。』
《十地經》云:『眾生身中有金剛佛性,猶如日輪。』 (T2100)
『佛者是覺,人有靈知之覺,今第一義空,與之為性,故名佛性。 (T1736.卷25)
非情無覺,但持自體,得稱為法,今真性與之為性,故名法性。
故云「假說能所,而實無差」,云何無差?同一性故。
外典亦云:天地萬物,同稟陰陽之元氣也。』
問:夫言佛性,境智俱收,故云菩提、菩提斷,俱名為菩提;說智及智處,俱名為般若。
云何教中云「在有情數中稱佛性,在無情數中稱法性」?
答:在心稱佛性,在境稱法性。從緣雖別,能所似分,約性本同,一體無異。
如瓶貯醍醐,隨諸器而不等;猶水分江海,逐流處而得名。
一味真心,亦復如是;凡聖境智,一際無差。
所以《法王經》云:『 (查無)
一切眾生,一心佛性平等,等諸法故。
只為真心不守自性,隨緣轉動,於轉動處,立其異名。』
古德云:『 (查無)
譬如珠,向月出水,向日出火,一珠未曾異,而得水火之名,以珠體是一,能應二緣。
且如月為水緣時,月中未曾無火性;日為火緣時,日中未曾無水性。
何以故?
二性相冥故,但緣水火;
事有優劣故,使二性冥伏不現,各從自體,得水火名,非全無性。
真如一心,亦復如是。
在有情中名佛性,在無情中名法性,一如未曾異,而得法佛之名。以真如體一,能應二緣。
且如有情正為佛緣時,有情未曾無法性;無情正為法緣時,無情未曾無佛性。
何以故?
二性相冥故,但猶色心;
事有優劣故,二性冥伏不現,各從自體,得法佛名,非全無性。』
《清涼記》云:『 (T1736.卷37)
法性即佛性者,故經云:「知一切法,即心自性。」
若以心性為佛性者,無法非心性,則不隔內外。
而體非內外,內外屬相,性不同相,何有內外?
然!迷一性而變成外,外既唯心,何有非佛?
所變無實,故說牆壁;言無佛性,以性說相,無非性矣!
如煙因火,煙即是火。而煙欝火依性起相,相翳於性而相即性。
如水成波,波即是水。境因心變,境不異心,心若有性,境寧非有?
況心與境皆即真性,真性不二,心境豈乖?
若以性從相,不妨內外;
若以外境而例於心,令有覺知,修行作佛,即是邪見外道之法。
故須常照,不即不離、不一不異,無所惑矣。
故知佛性,非內非外,隨物迷悟,強說昇沈。』
又 (T1736.卷51)
今為遮妄執「一切無情有佛性義」,就計此義,自有淺深。
一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,梟獍負塊以成於子,情變非情、非情變情。
斯為邪見,不異外道眾生計生草木有命,故不可也。
若說無情同一性故,則稍近宗,亦須得意。
彼本立意:「約於真如自體遍故,真實之性無有二故。」
《涅槃經》說"第一義空為佛性"故,
一切法中有安樂性,攝境從心無非心故,色性智性體無二故。
如是等文,諸經具有。
今謂此釋太即太過,失情無情壞於性相。
若以《涅槃》第一義空該通心境,涅槃何以簡於瓦礫言無性耶? 【簡/揀】
今直顯正義,謂性與相非一非異,情與非情亦非一異。
故應釋言「以性從緣」,則情與非情異。
一如《涅槃》簡去牆壁瓦礫等故。 【原=揀去牆壁】
二無覺不覺者,真性之中無心境故。
三無非覺悟,以無情性融覺性故。
故《起信論》問云: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,云何能現種種色相?
答曰:即此法身是色體故,能現於色。所謂,從本已來,色心不二,
以色性即智故,色體無形說名智身。
以智性即色故,說名法身遍一切處。
今取二性相即互融之義說耳!』
百門義海云:『 (T1875)
謂覺塵及一切法,從緣無性,名為「佛性」。
經云:「三世佛種,以無性為性。」
此但一切處,隨了無性即為佛性;不以有情故有,不以無情故無。
今獨言有情者,意在勸人為器。 【勘】
常於一毛一毫之處,明見「一切理事,無非如來性」。
是開發如來性起功德,名為佛性。』
是知,六道四生、山河大地、情與非情,皆同一性。
如世尊最後垂示《應盡還原品》三告之。
又經云:『 (T0377.卷1)
爾時世尊如是逆順入諸禪已,普告大眾:「
我以甚深般若遍觀三界一切六道、諸山大海、大地含生。
如是三界,根本性離,畢竟寂滅,同虛空相。
無名無識,永斷諸有,本來平等,無高下想。
無見無聞、無覺無知,不可繫縛、不可解脫。
無眾生、無壽命,不生不起、不盡不滅,非世間、非非世間。
涅槃生死,皆不可得,二際平等,等諸法故。
閑居靜住,無所施為,究竟安置,必不可得。
從無住法,法性施為,斷一切相,一無所有。
法相如是,其知是者,名出世人;是事不知,名生死始。
汝等大眾,應斷無明,滅生死始。」
又復告大眾:「
我以摩訶般若遍觀三界有情無情、一切人法,悉皆究竟,無繫縛者、無解脫者。
無主無依,不可攝持,不出三界,不入諸有。
本來清淨,無垢無煩惱,與虛空等不平等,非不平等。
盡諸動念,思想心息。如是法相,名大涅槃。
真見此法,名為解脫;凡夫不知,名曰無明。」
作是語已,
復入超禪,從初禪出乃至入滅盡定,從滅盡定出乃至入初禪。
如是逆順入超禪已,復告大眾:「
我以佛眼遍觀三界一切諸法,無明本際,性本解脫,於十方求,了不能得,根本無故。
所因枝葉皆悉解脫,無明解脫故,乃至老死皆得解脫。
以是因緣,我今安住常滅寂光,名大涅槃。」』
如上真實慈父廣大悲心,不可思議三告之文。
或有偶斯教者,可以折骨為筆,剝皮為紙,刺血為墨而書寫之。不可頃刻暫忘,剎那失照。
且如
第一文云:「遍觀三界一切六道、諸山大海、大地含生,如是三界,根本性離,畢竟寂滅。」
第二文云:「遍觀三界有情無情、一切人法,悉皆究竟。」
第三文云:「遍觀三界一切諸法,無明本性,性本解脫。」
是以,
遍法界內,盡十方中,若有情若無情、若有性若無性、山河大地、草芥人畜,
不在三界,不出三界,不隨生死,不住涅槃,皆同真如一心妙性。
如是信解,頓入一乘,更無祕文能出斯旨。離此有說皆是權施,誘引提携咸歸宗鏡。
問:既云「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」,
云何《涅槃經》云「或有佛性,闡提人有,善根人無」等? (T1736.卷24)
答:一切眾生實有佛性,經約善惡無記、理果等,互說有無。
《薦福疏》云:『 (T1736.卷8)
今准經明佛性,略有五種:謂善、不善、無記,及理、果等。
今言
「一闡提有善根人無」者,此是「不善佛性」也。
然善根人有其二種:
一是離欲善根人,離欲斷一切不善故。
二是五住已上,五住已上無不善性故。
此之二人俱無不善性也。
「善根人有闡提人無」者,此是「善佛性」也。闡提斷一切善,故云無也。
「二人俱有」者,理及無記也。
「二人俱無」者,俱無果性故。
《涅槃經》云:「
如來佛性,則有二種:一有、二無。
有者,所謂三十二相,乃至無量三昧,是名為有。
無者,所謂如來過去諸善不善無記業因果報、煩惱、五陰、十二因緣,是名為無。
乃至,闡提佛性亦爾。」
是則,上從乎佛,下至闡提,皆有有無二性,非全無性。
是知,但約三性及果,而論有無; (原無)
若言理性,尚無凡聖,豈說有無?則約理無不具者。
所以生法師云:「
夫稟質二儀,皆是涅槃正因。闡提含生之類,何得獨無佛性?
蓋是此經度未盡耳。」
』
故生法師忍死十年,以證斯旨。
及涅槃後分到後,果有斯文,遂踞師子座,因而坐蛻。
問:如上決定說一切眾生有佛性者,眾生既具,云何不免沈淪?
答:眾生雖具正因,而無緣了。
所以《圓覺經》云:『 (T0842)
未出輪迴而辨圓覺,彼圓覺性即同流轉;若免輪迴,無有是處。』
故先德頌云:「圓成沈識海,流轉若飄蓬。」 (T2012B)
是以,真如本覺不守自性,以無性故,但隨緣轉。
如云:「法身流轉五道,故號眾生。」
應須以善巧方便發之,以智照助之,以良緣了了見時,方逃境縛。
如《起信鈔》云:『且夫真之與妄,皆依一法界心所說。』 (查無)
蓋以此心本來有體有用。即用之體,則蕩然空寂;即體之用,則了然覺知。
以無始時來迷故,於空寂之處,確然根身塵境;於覺知之處,則紛然分別緣念。
故《肇論》云:『法身隱於形㲉之中,真智隱於緣慮之內。』 (T1857.緣/念)
然其
形㲉緣念,元來體空;空寂覺知,元來不變。
不變之真,元來隨緣;體空之妄,元來成事。
非因造作,法爾如斯,眾生身心,現今若此。
即約此義,以明染淨緣之義相也。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4.卷26)
佛告:善男子!如汝所言,若一闡提有佛性者,云何不遮地獄之罪?
善男子!一闡提中無有佛性。
善男子!
譬如有王聞箜篌音,其聲清妙,心即耽著喜樂愛念,情無捨離。
即告大臣:「如是妙音,從何處出?」
大臣答言:「如是妙音,從箜篌出。」
王復語言:「持是聲來!」
爾時大臣持箜篌置於王前,而作是言:「大王當知,此即是聲。」
王語箜篌:「出聲,出聲!」而是箜篌聲亦不出。
爾時大王即斷其弦,聲亦不出。取其皮木,悉皆拆裂,推求其聲,了不能得。
爾時大王即嗔大臣:「云何乃作如是妄語?」
大臣白王:「夫取聲者,法不如是。應以眾緣,善巧方便,聲乃出耳。」
眾生佛性,亦復如是。
無有住處,以善方便故得可見,以可見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一闡提輩不見佛性,云何能遮三惡道罪?
善男子!
若一闡提信有佛性,當知是人不至三惡,是亦不名一闡提也。
以不自信有佛性故,即墮三惡,故名一闡提。』
是知,
一切眾生,雖有正因,不得了緣,枉沈生死;
為不知故,甘稱下凡;為不聞故,不親善友。
常迷智眼,豈有了因?恒習惡緣,何成善本?
今為未聞者,廣搜祕藏,發起信心;為未知者,直指心原,了然無滯。
為已聞者,智慧開發,萬善資熏;為已知者,一向保任,理行成就。
有斯深益,豈厭文繁?普望後賢,廣重傳授!
問:佛性若定有無,即成斷常之見,如何體會理合正因?
答:非一非異,能契一乘之門;亦有亦無,不謗三因之性。
如《大涅槃經》云:『 (T0374.卷36)
佛言:善男子!
若有說言「一切眾生定有佛性,常樂我淨,不作不生,煩惱因緣,故不可見。」
當知是人謗佛法僧。
若有說言「一切眾生都無佛性,猶如兔角,從方便生,本無今有,已有還無。」
當知是人謗佛法僧。
若有說言「眾生佛性,非有如虛空,非無如兔角。何以故?虛空常故,兔角無故。」
是故得言「亦有亦無;有破兔角,無破虛空。」
如是說者,不謗三寶。』
問:教說一心佛性之理,有何因緣,獲何善利?
答:佛眼諦觀,正理不謬。
若人決定信受,則除五種過失、生五種功德。
《佛性論》云:『 (T1610.卷1)
如來為除五種過失、生五種功德故,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。
除五過失者。
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。
有諸眾生,未聞佛說有佛性理,不知自身必當有得佛義。
故於此身,起下劣想,不能發菩提心。
二為離慢下品人故。
若有人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,因此發心。
既發心已,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,作輕慢意,謂他不能。
為破此執,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。
三為離虛妄執故。
若人有此慢心,則於如理如量正智,不得生顯,故起虛妄。
虛妄者,是眾生過失。過失有二:一本無、二是客。
一本無者。
如如理中本無人我,作人我執,此執本無,乃至,故知能執皆成虛妄。
由於此執,所起無明諸業果執,並是虛妄;
無受者作者而於中執有是虛妄,故言本無。
二是客者。
有為諸法皆念念滅,無停住義,則能罵所罵,二無所有。
但初剎那為舊,次剎那為客。能罵所罵起而即謝,是則初剎那是怨,次則非怨。
以於客中,作於舊執,此執不實,故名虛妄。
若起此執,正智不生。
為除此執,故說佛性。佛性者,即是人法二空所顯真如。
由真如故,無能所罵,通達此理,離虛空執。
四為除誹謗真實法故。
一切眾生過失之事,並是二空。
由解此空故,所起清淨智慧功德,是名「真實」。
言誹謗者,若不說佛性,則不了空,便執實有,違謗真如,淨智功德皆不成就。
五離我執故。
若不見虛妄過失、真實功德,於眾生中不起大悲。
由聞佛說佛性故,知虛妄過失、真實功德,
則於眾生中起大悲心,無有彼此故除我執。
為此五義因緣,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:
一起正勤心、二生恭敬事、三生般若、四生闍那、五生大悲。
由五功德,能翻五失。
由正勤故,翻下劣心;由恭敬故,翻輕慢意;由般若故,翻妄想執;
由生闍那俗智,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,翻謗真法;由大悲心,慈念平等故,翻我執。
乃至,
由般若故,不捨涅槃;由大悲故,不捨生死。
由般若故,成就佛法;由大悲故,成就眾生。』
是以,若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,自然不謗不慢、無失無違。
何者?以眾生妙故,皆不可思議。
如佛在竹林中說法,授白鴿鳥,劫國名號「八相之記」。
諸大菩薩等皆申懺悔,咸云:「若智未齊如來,我等自此已後,更不敢稱量眾生。」
寶堅和尚云:「我見老鵶在生槃上,迴頭轉腦,便全體見渠法身。」
又有俗官入寺,與盤山和尚登殿。 (T2076.卷7)
問云:此雀兒,還有佛性不? 師云:有。
問:既有佛性,為甚麼向佛頭上阿? (阿=放糞)
師云:是伊何不向鷂子頭上阿?
問:佛性於五眼中,何眼能見?
答:《涅槃經》云:『佛眼見故,而得明了。』 (T0374.卷27)
以佛眼見一切美惡差別等事,悉皆不動。
為見性故,《維摩經》云:『善能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。』 (T1728.卷2)
此是心鑒無礙為眼,非取根塵所對。
是以,肉眼見麁,天眼觀細,慧眼明空,法眼辯有,佛眼觀不二相一實之理。
《華嚴經.離世間品》『說十眼。所謂 (T0278.卷41)
肉眼,見一切色故。
天眼,見一切眾生心故。 (心/死此生彼)
慧眼,見一切眾生諸根境界故。
法眼,見一切法真實相故。
佛眼,見如來十力故。
智眼,見諸法故。 (原=分別一切法)
光明眼,見一切佛光明故。
出生死眼,見涅槃故。
無礙眼,所見一切法無障礙故。
一切智眼,見普門法界故。』 【字異】
又「慧眼所見,無法可見,故名為見」者; (T0374.卷25)
見法空故,名為慧眼;非獨慧眼能見,五眼俱現。
如是五眼,照如千日,十方之中無處不見,於一切處地平如掌,無諸穢惡。
若有可見,即是生盲。何以故?無所有故,當知無空,色空俱遣。
又見一切塵全是眼,更不可見;聞一切聲全是耳,不復更聞。
所以云:「一切聲是佛聲,一切色是佛色。」 (T1988.卷2)
又云:「離心之外,更無一法。」
縱見內外,但是自心所見,無別內外,此無過也。
乃至, (T1875)
『若了塵時,塵全是知也。終不以知知於塵,即有所知也。
若知於知,此無知不異知也。
今塵即是知,不復更以知及不知知於無知。 【字異】
但無能所之知,非無知也。』
此方顯無知也。
經云:「顯現一切法,各各不相知。」 (T1875)
見亦如是。
又聞者,『圓教明我,我即聞故。』 (T1778.卷1)
能聞所聞皆法界故,故使我外更無別聞。
是以,若見若聞、若知若覺,皆一心故。
《華嚴經》云:『 (T0279.卷19)
所見不可見,所聞不可聞,所知不可知,一心不思議。』
問:五眼,凡聖共有,則眾生具佛眼,如來有肉眼。
云何唯佛眼能觀,十住菩薩等不見佛性?
答:以十住菩薩有行有住故,所以不了了見。
若見性了了,證實之時,不見已外更有菩提可行可住。
『以十住位,緣觀未盡,故心有所在。 (T1764.卷8)
心有所在故有所不在,是故不能覺一切法。
至佛位息緣,真心平等,無處不在。無不在故,無有一法在於心外,亦無一心在於法外。
心與法界同體照明,故覺一切。』
又此心性,是真實了知義、遍照法界義,以本有為所照,以淨眼智明為能照。
如《涅槃經》云:『見性。肉眼即名佛眼。』 (T1736.卷27)
《大涅槃經》明『二種見佛性:一相貌見、二了了見。』 (T0374.卷17)
相貌見者,謂登地菩薩,方便權智,識變似空,名相貌見。
了了見者,謂地上菩薩,根本正智,親證真理,不變相緣,名了了見,即是親證。
相貌見者,比量知;
了了見者,現量得。
問:既云佛眼能觀佛性,
如何教中又言「我以五眼不見,三聚眾生、狂愚無目而言見耶」? (T1911.卷7)
答:若約實相體,性遍法界,以實相無相故,則不可見。
若論照用,相遍法界,以無相之相,亦可得見。
又五眼圓照,三諦之理,諸境分明。
雖云洞鑒,未必是有;雖云不見,未必是無;斯乃無相之相、不觀之觀。
當知,相中無相只勿相,觀中無觀只勿觀。
體萬物而自虛,同一道之清淨,豈同執實隨塵作所斷常之見耶?
問:夫佛眼者,皆是圓修圓證方具;
十住菩薩尚未分明,云何無明煩惱凡夫,尚未得天眼,云何得同佛眼?
答:如來五眼,眾生悉具,非待證聖方有。
《涅槃經》云:『 (查無)
若學大乘人,雖是肉眼而名佛眼。
二乘,雖具天眼,不名佛眼。』
又云:『見如來性者,雖有煩惱,如無煩惱。』 (T0374.卷8)
若實明宗見性,即肉眼而明佛眼,以智照為眼故。
台教約五品初位中,以凡夫心同佛所知,用所生眼齊如來見。
若論明昧淺深,即落修證;今直論見性,即無前後。
所以『 (T1911.卷7)
《鴦崛摩羅經》偈云:「 (T1716.卷2)
所謂彼眼根,於諸如來常,具足無減修,了了分明見。」者
《止觀》釋云:「
「彼」是九法界眼根也。
「於如來常」者,九界自謂各各非真,如來觀之,即佛法界,無二無別。
「無減修」者,觀諸眼即佛眼,一心三諦,圓因具足,無有缺減也。
「了了分明見」者,
照實為了了,照權為分明;三智一心中,五眼具足圓照,名為了了見佛性也。
見論圓證,修論圓因。
又「具足修」者。
觀於眼根,捨二邊漏,名為檀。
眼根,不為二邊所傷,名為尸。
眼根寂滅,不為二邊所動,名為羼提。
眼根及識,自然流入薩婆若海,名為精進。
觀眼實性,名為上定。
以一切種智,照眼中道,名為智慧。
是為眼根具足無減修。無減故了了分明,見眼法界。
乃至,
彼意根,於諸如來常,具足無減修,了了分明見。
於一一根,即空即假即中,三觀一心,名無減修。
證慧眼、法界、佛眼一心中得,名了了見。
皆如上說。
根既如此,塵亦復然,一切諸法亦復如是,是為圓教調伏諸根滿足六度。
此則究竟調伏、究竟滿足。
如是助道、助究竟道。當知六度遍能調伏一切諸根也。』
又若論差別者,則諸天是報得,二乘是修得。
我此宗門,非報非修,是發得五眼,以本圓具故。
若悟佛乘人,雖具煩惱性,能知如來祕密之藏,即肉眼而名佛眼。
二乘人,雖證滅修道,具漏盡通,即天眼而為瞖眼。
所以志公云:「大士肉眼圓通,二乘天眼有瞖。」
融大師云:「不取天眼等五通。」
造事外道,唯取入理凡夫耳。
宗鏡錄卷第八十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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