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五十六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三能變中,已論八識。今依經論,更有多門,舒則無邊,卷唯一道。
經中又明有九種識,
以兼識性故,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,非是依他體有九,亦非體類別有九識。
九識者,以第八染淨別開為二,以有漏為染,無漏為淨;前七識不分染淨,以俱是轉識攝故。
第八既非轉識,獨開為二,謂染與淨,合前七種,故成九識。
問:以何經論證有九識?
答:《楞伽經》說頌云:「 (T0672.卷6)
由虛妄分別,是則有識生,八九識種種,如海泉波浪。」
又《金剛三昧經》云:『 (T0273)
爾時,無住菩薩而白佛言:尊者!以何利轉,而轉眾生一切情識入唵摩羅?
佛言:諸佛如來常以一覺,而轉諸識入唵摩羅。
何以故?一切眾生本覺,常以一覺覺諸眾生,令彼眾生皆得本覺,覺諸情識空寂無生。
何以故?決定本性本無有動。』
《論》釋云:「一切情識,則是八識;奄摩羅者,是第九識。」 (T1730.卷2)
古德云「一切唯心造」者,『 (T1736.卷42)
然其佛果契心,則佛亦心造,謂四智菩提是淨八識之所造故。
若取根本,即淨第八;若依真諦三藏,此佛淨識稱為第九,名阿摩羅識。
唐三藏云:「此翻無垢,是第八異熟,謂成佛時,轉第八成無垢識,無別第九。」
若依《密嚴》,文具說之。
經云:「心有八識,或復有九。」又云:「如來清淨藏,亦名無垢智。」
即同真諦所立,第九以出障故不同異熟,為九有由。
又真諦所翻《決定藏論.九識品》云:「第九阿摩羅識。」
三藏釋云:「
阿摩羅識有二種:一者所緣,即是真如、二者本覺,即真如智。
能緣即不空藏,所緣即空如來藏;若據通論,此二並以真如為體。」』
《華嚴論》明:『 (T1739.卷1)
《解深密經》說「九識為純淨無染識。
如瀑流水生多波浪,諸波浪等以水為依,五六七八等,皆以阿陀那識為依故。」
又云「如是菩薩,雖由法住智為依止,為建立故。」
此經意欲令於識處,便明識體本唯不離真智故,如彼瀑流不離水體而生波浪。
又如明鏡,依彼淨體無所分別,含多影像,不礙有而常無故。
如是自心所現識相,不離本體無作淨智,所現影相都無自他內外等執,任用隨智無所分別。
又經云「阿陀那識甚深細」。
深細者,引彼凡流就識成智。
不同二乘及漸始菩薩破相成空,不同凡夫繫而實有,不同彼故不空不有。
何法不空?為智能隨緣照機利物故。
何法不有?為智正隨緣時,無性相故、無生住滅故。
《華嚴經》則不然!
但彰本身本法界一真之根本智佛體用故,混真性相法報之海,
直為上上根人,頓示佛果德一真法界本智,以為開示悟入之門,不論隨妄而生識等。
如《法華經》以佛智慧示悟眾生,使得清淨,故出現於世。故不為餘乘,若二若三。』
今宗鏡大意亦同此說,但先標諸識次第權門,然後會同真智。
然不即識亦不離識,但見唯識實性之時,方鑒斯旨。
似寶鏡普臨眾像,若海印頓現森羅,萬法同時更無前後。
又《釋摩訶衍論》云:『 (T1668.卷2)
凡集一代聖說中異說契經,總有十種識:
一者立一種識總攝諸識,此中有四:
一者立一切一心識總攝諸識。所謂以一心識遍於二種自在,無所不安立故。
《一心法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爾時文殊師利承佛威神之力,即白佛言:世尊說幾種識?體相云何?當願為我分別開示。
爾時世尊告文殊言:
善哉善哉!文殊師利!為諸大眾當問此事。
諦聽諦聽,善思念之,我當為汝分別解說。
於是文殊白佛言:善哉世尊!願欲樂聞。
佛告文殊言:
我唯建立一種識,所餘之識非建立焉。所以者何?
一種識者多一一識,此識有種種力,能作一切種種名字,而唯一識終無餘法。
是故我說建立一種識,所餘之識非建立焉。」
二者立阿賴耶識總攝諸識。所謂以阿賴耶識具足障礙義、無障礙義,無所不攝故。
《阿賴耶識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爾時觀自在菩薩即白佛言:世尊!云何名為通達總相識?以何義故名為總相?
佛告觀自在菩薩言:
通達總相識者,即是阿賴耶識。此識有礙事及非礙事,具一切法、備一切法。
譬如大海為水波等作總相名,以此義故名為總相故。」
三者立末那識總攝諸識。所謂以末那識具足十一種義,無所不攝故。
《顯了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種種心識,雖有無量,唯末那轉,無有餘法。
所以者何?是末那識具足十一義,無所不作故。
四者立一意識總攝諸識。所謂以意識有七種轉變自在,隨能作其事故。
《七化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譬如幻師唯是一人,以幻術力變化七人。
愚人見之謂有七人,而智者見唯有一人,無餘七人。
意識幻師亦復如是,唯是一識能作七事。
凡夫見之謂有七事,而覺者見唯有意識,無餘七事故。
是名「建立同一種識四種契經」。
二者立二種識總攝諸識:一者阿賴耶識、二者意識。
阿賴耶識者,總舉業轉現三識故。意識者,總舉七種轉識故。
《楞伽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大慧!
廣說有八種識,略說有二種:一者了別識、二者分別事識。
乃至廣說故。」
三者立三種識總攝諸識:一者阿賴耶識、二者末那識、三者意識。
阿賴耶識者,總舉三相識故。末那識者,直意根故。意識者,總舉六種轉識故。
《慈雲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復次敬首!
廣說有十種識,總說有三種識:一者細相性識、二者根相性識、三者分離識。
乃至廣說。」
四者立四種識總攝諸識。謂前三中加一心識故。
《無相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識法雖無量,不出四種識:
一者所依本一識、二者能依持藏識、三者意持識、四者遍分別識。
乃至廣說故。」
五者立五種識總攝諸識。謂前四中加隨順遍轉識故。
《大無量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復次,
有識,非彼彼識攝,遍於彼彼識。所謂隨順轉識故。」
六者立六種識總攝諸識。所為眼等五種別識及第六意識故。
《四聖諦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佛告樹王:我為小根諸眾生故,以密意趣作如是說,但有六識無有餘識。
而實本意,為欲令知六種識中具一切識。於大眾中作如是唱故。」
七者立七種識總攝諸識。謂前六識加末那識故。
《法門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復次,文殊師利!
識法有七種,所謂六識身及末那識。如是七識,或一時轉或前後轉。
復次,第七識有殊勝力故,或時造作持藏之用,或時造作分別之依故。」
八者立八種識總攝諸識。謂前七中加阿賴耶識故。
《道智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心王有八,一者眼識心王,乃至八者異熟執識心王。 【執識/報識】
種種識法,不出此數故。」
九者立九種識總攝諸識。謂前八中加唵摩羅識故。
《金剛三昧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爾時無住菩薩而白佛言:世尊!以何利轉,而轉眾生一切情識入唵摩羅?
佛言:諸佛如來常以一覺而轉諸識入唵摩羅故。」
十者立十種識總攝諸識。謂前九中加一切一心識故。
《法門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心量雖無量,而不出十識。」』
又《攝大乘論》明十一種識:『 (T1595.卷5)
由本識能變異作十一識,本識即是十一識種子。
分別是識性,識性何所分別?分別無為有,故言虛妄。
分別為因,虛妄為果,以此分別性攝一切種子盡。 【種子盡/諸識皆盡】
諸識差別有十一:
身識、身者識、受者識、應受識、正受識、世識、數識、處識、言說識、
自他差別識、善惡兩道生死識。
身識至言說等九識,因言說熏習種子生;
自他差別識,因我見熏習種子生;
善惡兩道生死識,因有支熏習種子生。 【有支/有分】
身識謂眼等五界,身者識謂染污識,受者識謂意界,應受識謂色等六外界,
正受識謂六識界,世識謂生死相續不斷識,數識謂從一至阿僧祇數識,
處識謂器世間識,言說識謂見聞覺知識。
又欲顯「虛妄分別但以依他性為體相」。
虛妄分別即是亂識變異,略有四種識:一似塵識、二似根識、三似我識、四似識識。
若不定明"一切法唯有識",真實性則不得顯現。』
又《大乘起信論》說「三細識、六麁相」。
三細相者。
論云:『 (T1667.卷1)
復次,依於覺故而有不覺,生三種相,不相捨離。
一無明業相,以依不覺,心動為業,覺則不動;動則有苦,果不離因故。
二能見相,以依心動,能見境界,不動則無見。
三境界相,以依能見,妄境相現,離見則無境,以有虛妄境界緣故。
復生六種相。
一智相,謂緣境界,生愛非愛心。
二相續相,謂依於智苦樂覺念相應不斷。
三執著相,謂依苦樂覺念相續而生執著。
四執名等相,謂依執著分別名等諸安立相。
五起業相,謂依執名等起於種種諸差別業。
六業繫苦相,謂依業受苦,不得自在。
是故當知,一切染法悉無有相,皆因無明而生起故。』
古釋云:『 (T1846.卷2)
初無明為因,生三細識;後境界為緣,生六麁相。
以依無明成妄心,依妄心起無明。
三細相者,
初業相。依不覺故心動,心動名業。
業有二種。
一動作故是業義,故云「依不覺故心動名業」。
覺則不動,得始覺時則無動念,是知今動只由不覺也。
二為因義。動則有苦。
如得寂靜無念之時,即是涅槃妙樂,故知今動則有生死苦患。
此動念極微細,是精動隱流之義,緣起一相能所不分,當阿賴耶識自體分也。
如《無相論》問:此識相何境界?
答:相及境界不可分別,一體無異,當知此約賴耶業相義說也。心王念法不分能所故。
次約本識見相二分為二也。
能見相,即是轉相,依前業相轉成能見,故言以依動故能見。
若依性淨門,即無能見,故云不動即無見,反顯能見心必依動義。
如是轉相,雖有能緣,以境界微細故猶未辨之。如《攝論》云「此識緣境不可知故」。
既所緣不可知,則約能緣,以明本識轉相義也。
三境界相,則是現識。
依前轉相,能顯境界,故云「依見故境界妄現」。 【能顯/能現】
《楞伽經》云「譬如明鏡持諸色像,現識處現亦復如是」。此之現相當在本識。
此三細相,並由根本無明,動本靜心,成此三細。
後以境界為緣,生六種麁相,則分別事識也。
如《楞伽》偈云「境界風所動,起種種識浪」。
問:三細屬賴耶,六麁屬意識,何故不說末那?
答:有二義意。
一前既說賴耶,末那必執相應,故不別說。
故《瑜伽》云:「賴耶識起,必第二識相應故」。
又由意識緣外境時,必內依末那為染污根,方得生起。
是故,隨說六麁必自依末那故,亦不別說。 【隨說/次說】
二以義不便故,略不說之。
不便相者,以無明住地動本靜心,令心起和合成賴耶。末那既無此義,故前三細中略不說。
又由外境牽起事識,末那無此緣外境義,故六麁中亦略不說。
亦可計內為我屬前三細,計外為我所屬後六麁,故略不論也。
《楞伽》亦同此說,彼經云:「大慧!略有三義,廣說八相。 【三義/三識】
何等為三?謂真識、現識、分別事識。」即是六麁。』
又《顯識論》但說二種識,彼論云:『 (T1618)
一切三界但唯有識,識有二種:
一顯識,即是本識,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。
二分別識,即是意識,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、長短大小、男女諸物等,分別一切法。
譬如依鏡影色得起,如是緣顯識分別色得起。』
又《轉識論》:『 (T1587)
能迴轉造作無量識法,或轉作根、或轉作塵、轉作我、轉作識,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。
或於自於他互相隨逐者,於自則轉為五陰,於他則轉為怨親中人。
一一識中皆具能所,能分別是識,所分別是境;能即依他性,所即分別性。
由如此義,離識之外無別境,但唯有識義成。
又《轉識論》
明「所緣識」轉有二轉:一轉為眾生、二轉為法。
一切所緣不出此二,此二實無,但是識轉作二相貌也。
次明「能緣識」有三種:一果報識即是阿賴耶識、二執識即是阿陀那識、三塵識即是六識。
果報識者。
為煩惱業所引,故名果報。亦名本識,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止。
亦名宅識,一切種子之所栖處;亦名藏識,一切種子隱伏之處。
又此阿賴耶識,與五種心所法相應:一觸、二作意、三受、四思惟、五想。
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;心恒動行名為作意;受但是捨受;
思惟籌量可行不可行,令心成邪成正,名為思惟。
作意如馬行,思惟如騎者。馬但直行,不能避就是非;由騎者故,令其離非就是。
思惟亦爾,能令作意離漫行也。
此識及心法,但是自性無記,念念恒流如水流浪。
本識如流,五法如浪,乃至羅漢果,此流浪法亦猶未滅。
是名第一本識。
依緣此識,有第二執識。
此識以執著為體,即末那,與四惑相應。
此識名有覆無記,亦有五種觸等心所法相應,前細此麁。
此識及相應法,至羅漢位究竟滅盡,及入無心定,亦皆滅盡。
是名第二識。
第三塵識者。
識轉似塵,更成六種。
體通三性,與十種遍行、別境心所法相應,及十善惡并大小惑,具三種受。
五識,於第六意識及本識、執識,於此三識中隨因緣,或時俱起,或次第起。
以作意為因,外塵為緣,故識得起。
若先作意欲取色聲二塵,後則眼耳二識一時俱起,而得二塵。
若作意欲至某處著色聽聲取香,後亦一時三識俱起,得三塵。
乃至一時具五識,俱起亦爾。
或前後次第而起,唯起一識,但得一塵,皆隨因緣,是故不同也。
如是七識,於阿賴耶識中盡相應起,如眾影像俱現鏡中,亦如眾浪同集一水。
乃至,如此識轉不離二義:一能分別、二所分別。
所分別既無,能分別亦無。無境可取,識不得生,以是義故,唯識義得成。
何者?立唯識義,意本為遣境遣心。今境界既無,唯識又泯,即是說唯識義成也。』
已上能緣三種識,亦是三能變。
又《楞伽經》云:『 (T0670.卷1)
有三種識,謂真識、現識,及分別事識。
譬如明鏡,持諸色像,現識處現亦復如是。
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,是現識因;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,是分別事識因。
又諸識有三種相,謂轉相、業相、真相。
乃至,譬如泥團微塵,非異非不異;金莊嚴具亦復如是。
大慧!若泥團微塵異者,非彼所成而實彼成,是故不異;若不異者,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。
如是大慧!
轉識、藏識真相若異者,藏識非因;若不異者,轉識滅,藏識亦應滅,而自真相實不滅。
是故大慧!非自真相識滅,但業相滅;若自真相滅者,藏識則滅。
大慧!藏識滅者,不異外道斷見論議。
大慧!彼諸外道作如是論,謂「攝受境果滅,識流注亦滅。若識流注滅者,無始流注應斷」。』
釋云:『 (T1844.卷1)
《入楞伽經》直明:"自真相"者,
本覺之心,不藉妄緣,性自神解,名自真相,是依異義門說。 【異義/不一義】
又隨無明風作生滅時,神解之性與本不異,故亦得名為自真相,是依不異義門說。
又識有二種生,謂流注生及相生。』 (卷2)
所言『 (T1668.卷4)
真識,是根本無明所熏本覺真心;現識,是阿賴耶識;分別事識,是意識。
經云:「
妙嚴菩薩白佛言:世尊!麁相意識、細相意識,以何為因?以何為緣?
佛言:如是麁細意識,以現鏡識而為其因,以六塵境為緣,相續而轉故。」
又三細中,麁是現識;七識中,強是意識。
第六意識分別六塵,必依末那為所依根,是故意識是能依,末那是所依。』
略三細識,麁有八相;又麁分意識,細分末那。
《楞伽經》偈云:『 (T0670.卷1)
譬如巨海浪,斯由猛風起,洪波鼓溟壑,無有斷絕時。
藏識海常住,境界風所動,種種諸識浪,騰躍而轉生。
青赤種種色,珂乳及石蜜,淡味眾華果,日月與光明。
非異非不異。海水起波浪,七識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。
譬如海水變,種種波浪轉,七識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。
為彼藏識處,種種諸識轉,謂以彼意識,思惟諸相義。
不壞相有八,無相亦無相。』
《釋論》云:『 (T1668.卷4)
依此經文作解釋故,起六相文。
今此經文為明何義?謂欲顯示"現識之海"性自常住,為彼六塵境界之風所飄動故。
此七種轉識,現識之體以為內因,六塵境界以為外緣,興盛六種麁重相故。
如經:
「譬如巨海浪,斯由猛風起,洪波鼓溟壑,無有斷絕時。
藏識海常住,境界風所動,種種諸識浪,騰躍而轉生。」
云何名為境界之風?其風形狀,當如何耶?
謂青黃等種種顯色,能起眼識。
寶珂等珠,出現種種勝妙音聲,能起耳識。
檀乳等香,熏布種種芬芳香氣,能起鼻識。
木羅石蜜等,諸安觸著和合種種善美樂具,能起身識。
甘淡等味,隨其所應,出種種味,能起舌識。
現在之華、未來之果,種種法塵,隨為彼識所緣境界,能起意識。
今此文中,舉塵取識,應審觀察。彼末那識,即是意微細分位,無別體耳。
如是六塵,能動心體,令使散亂,譬如猛風,故名為風。
如經:「青赤種種色,珂乳及石蜜,淡味眾華果。」
如是七識及與藏識,同耶異耶?非同非異,離二邊故。
譬如日與光明、水與波浪,非同非異。七識藏識非同非異義,亦復如是。
如經:「日月與光明,非異非不異,海水起波浪。七識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。」
如是七識,從何處所來,入藏識作七種數,流轉起動無斷絕時?
如是七轉識,不從內來、不從外來、不從中間來,唯藏識體變作七識,譬如海水變作波浪。
如經:
「譬如海水變,種種波浪轉。七識亦如是,心俱和合生。
謂彼藏識處,種種諸識轉,謂以彼意識,思惟諸相義。」
如是現識及七轉識,八種心識,唯有生滅無常相耶?亦有實相常住相耶?
如是八識從無始來,三際不動、四相不遷,真實常住、自性清淨,不壞之相具足圓滿無所闕失。
而如是等一切功德,同法界故無有二相,無二相故唯是一相,
唯一相故亦是無相,皆以無相故,無相亦無相。
如經:「不壞相有八,無相亦無相。」
此《楞伽經》凡明幾識?即有二門:一者略說門、二者廣說門。
如是二門中,三本各異說。
謂一本分流《楞伽》中作如是說:大慧!
略說有三種識,廣說有二相。何等為三?謂真識、現識、分別事識。
又一本分流《楞伽》中作如是說:大慧!
廣說有八種,略說有二種。何等為二?一者了別識、二者分別事識。
又一本分流《楞伽》中作如是說:大慧!
略說有四種,廣說有七種識。云何為四?業識、轉識、現識、分別事識。
如是三經,直是真說,當應歸依何等楞伽?
初契經中,
第一真識,直是根本無明所熏本覺真心。
第二現識,直是現相阿賴耶識。
第三分別事識,直是意識麁分,意識細分即末那故。
中契經中作如是說:
第一了別識,直是現相阿賴耶識。
第二分別事識,直是意識,義如前說,同說末那。
後契經中,
四種識法,文相明故,且略不說。
言七識者,末那意識總為一故,麁細雖別,唯一識故。
《法界法輪契經》中作如是說:「
第六意識分別六塵境界時,中必依末那為所依根,方得生起。」
是故,意識當是能依,彼末那識當是所依也。』
又《華嚴論》云:『 (T1739.卷1)
「世尊於南海中楞伽山說法,其山高峻,下瞰大海,傍無門戶。
得神通者堪能昇往,乃表心地法門,無心無證者方能昇也。
下瞰大海,表其心海本自清淨,因境風所轉,識浪波動。
欲明達境心空,海亦自寂;心境俱寂,事無不照。猶如大海無風,日月森羅,煥然明白。」
此經意:直為根熟菩薩,頓說種子業識為如來藏。
異彼二乘"滅識趣寂"者故,亦為異彼般若修空菩薩"空增勝"者故。
直明識體本性全真,便明識體即成智用。如彼大海無風,即境像便明。
心海法門亦復如是,了真即識成智。
此經異彼《深密經》意,別立九識接引初根,漸令留惑長大菩提故。
不令其心植種於空,亦不令心猶如敗種。
《解深密經》乃是入惑之初門;《楞伽》《維摩》直示惑之本實。
《楞伽》即明八識為如來藏;《淨名》即觀身實相,觀佛亦然。
《淨名》與《楞伽》同,《深密》經文與此二部少別。』
當知入胎出胎、少年老年,乃至資生住處,若色若空、若性若相,皆是自識,唯佛能知。
如《顯識論》云:『 (T1618)
四有者,從識支至六歲,是生有;從七歲已上,能分別生熟起貪至未捨命,是業有;
死有者,唯一念;中有,即中陰。
就業有中,六識起三種業:善、不善、不動等三業。
有為、有分識所攝持六識自謝滅,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。
問曰:何故立「有分識」?
一期生中常緣一境,
若生人天,此識見樓觀等事報。
若起六識,用麁覆障,則不覺此識用。
若生惡道,此識但緣火車等。
若報起六識用強,則不覺此識緣也。
若欲界六識緣欲界,凡夫不能覺,乃至無色亦然。
若無色諸識滅,此有分識用則顯,如賴耶及意識也。』
是以,諸教同詮,圓證非一。
又如《入楞伽經》云:『 (T0671.卷2)
大慧!復有餘外道,見色有因,妄想執著形相長短。
見虛空無形相分劑;見諸色相異於虛空,有其分劑。
大慧!虛空即是色,以色大入虛空故。
大慧!色即是虛空,依此法有彼法,依彼法有此法故;以依色分別虛空,依虛空分別色故。
大慧!四大種性自相各別不住虛空,而四大中非無虛空。
大慧!兔角亦如是,因牛角有,言兔角無。
大慧!又彼牛角析為微塵,分別微塵相不可得見。
彼何等何等法有、何等何等法無,而言有耶無耶?若如是觀,餘法亦然。
大慧!汝當應離兔角牛角、虛空色異、妄想見等。
大慧!汝亦應為諸菩薩說"離兔角"等相。
大慧!汝應當知自心所見虛妄分別之相。
大慧!汝當於諸佛國土中為諸佛子,說汝自心現見一切虛妄境界。
爾時世尊,重說偈言:「
色於心中無,心依境見有,內識眾生見,身資生住處。
心意與意識,自性及五法,二種無我淨,如來如是說。
長短有無等,展轉互相生,以無故成有,以有故成無。
分別微塵體,不起色妄想,但心安住處,惡見不能淨。
非妄智境界,聲聞亦不知,如來之所說,自覺之境界。」』
《攝大乘論》云:『 (T1594.卷2)
又此識皆唯有識,都無義故。此中以何為喻顯示?
應知夢等為喻顯示,謂如夢中都無其義,獨唯有識。
雖種種色聲香味觸,舍林地山似義影現,而於此中都無有義。
由此喻顯,應隨了知,一切時處皆唯有識。』
夫!從心現境,結業受生,不出三細六麁、九相之法。
如《石壁》釋云:唯一夢心喻。
如有一人,忽然睡著,作夢見種種事,起心分別,念念無間,於其違順,深生取著。
為善為惡、是親是疎;於善於親則種種惠利,於惡於疎則種種陵損。
或有報恩受樂,或有報怨受苦。忽然覺來,上事都遣。
如有一人者,即真如一心也。
忽然睡著者,即不覺無明忽起也。
作夢者,最初三細業識相也。
見者,第二轉識相也。
種種事者,第三現識相也。
起心分別者,最初六麁境智相也。
念念無間者,第二相續相也。
於其違順深生取著者,第三執取相也。
為善為惡是親是疎者,第四計名字相也。
於善於惡得損益者,第五起業相也。
受苦樂報者,業繫苦相也。
忽然覺來上事都遣者,即覺唯心,得入宗鏡。
故云:佛者,覺也。如睡夢覺,如蓮華開。
宗鏡錄卷第五十六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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