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五十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此第八識,為定是真?是假?
答:是真是假,不可定執。
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陀那微細識,習氣成瀑流,真非真恐迷,我常不開演。』 (T0945.卷5)
釋曰:
梵語「阿陀那」者,此云「執持識」。
此識體淨,被無明熏習,水乳難分,唯佛能了。
以不覺妄染故,則為習氣,變起前之七識,瀑流波浪,鼓成生死海。
若大覺頓了故,則為無漏淨識,執持不斷,盡未來際作大佛事,能成智慧海。
真非真恐迷者。
佛意:「我若一向說真,則眾生不復進修,墮增上慢;以不染而染,非無客塵垢故。
又外道執此識為我,若言即是佛性真我,則扶其邪執,有濫真修。
我若一向說不真,則眾生又於自身撥無生斷見,故無成佛之期。
是以對凡夫二乘前,不定開演,恐生迷倒,不達如來密旨。
以此根本識,微細難知故。」
問:此第八識,於真俗二諦中俱建立不?
答:染淨之本,真俗俱存。
不達真異熟正唯識人,多執俗有真無,強生異見,不知諸佛密意;
執遣相空理以為究竟,此乃破遍計情執,是護過遮詮,便撥依他圓成,悉作空華之相。
若無依圓,本識及一切法皆則無體,既非實有,成大邪見。
論云:『 (T1585.卷3)
外道毀謗染淨因果,亦不謂全無,但執非實故。
若一切皆非實有,菩薩不應為不捨生死,精勤修集菩提資糧。
誰有智者,為除幻敵,求石女兒,用為軍旅?
故應信有能持種心,依之建立染淨因果;彼心即是此第八識。
又契經說:「有異熟心善惡業感。」
若無此識,彼異熟心不應有故,謂眼等識有間斷故,非一切時是業果故。
如電光等非異熟心,異熟不應斷已更續,彼離命根等無斯事故。
眼等六識業所感者,猶如聲等非恒續故,是異熟生非真異熟。
定應許有真異熟心,酬牽引業遍而無斷,變為身器作有情依。
身器離心,理非有故,不相應法無實體故,諸轉識等非恒有故。
若無此識,誰變身器?復依何法恒立有情?』 【無此心】
釋云:『 (T1830.卷4)
外道亦不謂染淨等皆無。
現所見故,但執非實,染因不能感惡果,善因不能感善果,以非實故,如空華等。
因果不無,可信此識。
「總立三性,若於二諦中分別有無」者。
我真諦中亦非無法,但不可說為因為果,言語道斷故。 【法無】
俗諦之中"依他、圓成"有故,遍計所執是無故。
真異熟心酬牽引業、遍而無斷者、真異熟心一切時相續、酬牽引業非餘滿業者,
有間斷者是滿業故,餘轉識不能引業,但來滿善惡之業果。
引果之識遍三界有,六識不遍,無色界、無心定等,五識及意無故。
無斷者,言恒續故。』
所以經云:「深信大乘,不謗因果。」
但真諦中,以一切法不可得故、言語道斷故、心智路絕故,或言一切法空。
此是第一義空、不可得空;非是外道斷空、小乘但空等。
不可起龜毛兔角之心、執蛇足鹽香之見。
問:受生命終,既依本識,生時、死時,復住何心?
答:夫論生滅之事,必住散動之心。經云:「有念即魔網,不動即法印。」 (T1720.卷4.字異)
魔網立生死之道,法印成涅槃之門,故知散亂寂靜二途,皆依本識而有。
論云:『 (T1585.卷3)
契經說:「諸有情類受生命終,必住散心,非無心定。若無此識,生死時心不應有故。」
謂生死時身心惛昧,如睡無夢極悶絕時,明了轉識心不現起。
又此位中,
六種轉識行相所緣,不可知故,如無心位,必不現行。
六種轉識行相所緣,有必可知,如餘時故。
真異熟識極微細故,行相所緣俱不可了。
是引業果一期相續,恒無轉變,是散有心,名生死心,不違正理。
又說五識,
此位定無意識取境,或因五識,或因他教,或定為因。
生位諸因既不可得,故受生位意識亦無。
乃至,
又將死時,由善惡業下上身分冷觸漸起;若無此識,彼事不成。
轉識不能執受身故,眼等五識各別依故,或不行故,第六意識不住身故,
境不定故,遍寄身中恒相續故,不應冷觸由彼漸生。
唯異熟心,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,捨執受處冷觸便生。
壽煖識三不相離故,冷觸起處即是非情,雖變亦緣而不執受,故知定有此第八識。
又契經說:「識緣名色,名色緣識。如是一一法展轉相依,譬如束蘆俱時而轉。」
若無此識,彼識自體不應有故。
謂彼經中自作是釋:「名謂非色四蘊,色謂羯邏藍」等。
此二與識相依而住,如二束蘆更互為緣,恒俱時轉,不相捨離。
眼等轉識攝在名中,此識若無,說誰為識?
亦不可說「名中識蘊為五識身」,識為第六,羯邏藍時無五識故。
又諸轉識有間轉故,無力恒時執持名色,寧說恒與名色為緣?
故彼識言顯第八識。』
問:一切有情皆依食住,即是第八識。食約有幾種,行相如何?
答:《識論》云:『經說,食有四種。 (T1585.卷4)
一者段食。
變壞為相,謂欲界繫香味觸三,於變壞時能為食事。
由此色處非段食攝,以變壞時色無用故。
二者觸食。
觸境為相,謂有漏觸纔取境時,攝受喜等能為食事。
此觸雖與諸識相應,屬六識者,食義偏勝。
觸麁顯境,攝受喜樂及順益捨,資養勝故。
三者意思食。
希望為相,謂有漏思與欲俱轉,希可愛境能為食事。
此思雖與諸識相應,屬意識者,食義偏勝,意識於境,希望勝故。
四者識食。
執持為相,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,能為食事。
此識雖通諸識自體,而第八識食義偏勝,一類相續執持勝故。
此四能持有情身命,令不壞斷,故名為食。
段食,唯於欲界有用;
觸意思食,雖遍三界,而依識轉,隨識有無。
眼等轉識有間有轉,非遍恒時能持身命,謂無心定、熟眠、悶絕、無想天中有間斷故。
設有心位,隨所依緣性界地等有轉易故,於持身命非遍非恒。
乃至,
由此定知,異諸轉識有異熟識,一類恒遍,執持身命令不斷壞。
世尊依此故作是言:一切有情皆依食住。』
釋云:『 (T1830.卷4)
此觸雖與諸識相應,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者。
此觸食體皆通八識,雖體通與諸識相應,屬六識者食義偏勝。
以所觸之境相麁顯故,別能攝受喜樂受故,能生順益身之捨故,是偏勝義;
七八俱觸境微細故,全不能生喜樂受故,雖生捨受,但不為損而非益故。
由此義顯觸生憂苦,非順益捨,即非食體,不資養故。』
《增一經》云:『 (T2122.卷99)
世尊告阿那律曰:一切諸法由食而住。
在眼以眠為食,耳以聲為食,鼻以香為食,舌以味為食,身以細滑為食,
意以法為食,涅槃以無放逸為食。
爾時佛告諸比丘如此妙法:夫飲食有九事。 【觀食】
人間有四食:一段食、二更樂食、三念食、四識食;
復有五種是出世間食:一禪食、二願食、三念食、四八解脫食、五喜食。
是出世間之表,當共專念,捨除四種之食,求辦出世之食。』
所以《維摩經》云:『 (T0475.卷1)
迦葉!住平等法,應次行乞食。
為不食故,應行乞食;為壞和合相故,應取摶食;為不受故,應受彼食。』
斯皆是「破五陰法,成涅槃食」。
問:住滅定者,於八識中,滅何等識?
答:但滅六識,以第八識持身故。
論云:『 (T1585.卷4)
契經說:「住滅定者,身語心行無不皆滅,而壽不滅亦不離煖,根無變壞,識不離身。」
若無此識,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。
謂眼等識行相麁動,於所緣境,起必勞慮,厭患彼故暫求止息,
漸次伏除,至都盡位,依此位立住滅定者,故此定中彼識皆滅。
若不許有微細一類恒遍執持壽等識在,依何而說識不離身?
若謂後時彼識還起,如隔日瘧,名不離身,是則不應說心行滅。
識與想等起滅同故,壽煖諸根應亦如識,便成大過。
故應許識如壽煖等,實不離身。
又此位中,若全無識,應如瓦礫非有情數,豈得說為住滅定者?
又異熟識,此位若無,誰能執持諸根壽煖?無執持故皆應壞滅,猶如死屍便無壽等。
既爾後識必不還生,說不離身,彼何所屬?諸異熟識捨此身已,離託餘身,無重生故。
又若此位無持種識,後識無種,如何得生?
過去未來不相應法非實有體,已極成故。諸色等法離識皆無受熏持種,亦已遮故。
乃至,無想等位,類此應知。』
又滅定等位,稱無心者,未必全無。
《成業論》云:『心有二種: (T1609.卷1)
一集起心,無量種子集起處故。
二種種心,所緣行相差別轉故。
滅定等位闕第二心,故名無心;如一足馬,闕餘足故亦名無足。』
問:小乘入滅盡定,云何不能現其威儀?
答:小乘是事滅,大乘是理滅。
如《清涼疏》云:『 (T1735.卷46)
一切法滅盡三昧智通者,
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,斯即理滅,不同餘宗滅定但明事滅,唯滅六七心心所法,不滅第八等。
但事滅故,不能即定而用;證理滅故,定散無礙,由即事而理故不礙滅,即理而事故不礙用。
是以經云:「雖念念入而不廢菩薩道」等。
亦非心定而身起用,亦不獨明定散雙絕,但是事理無礙故。
《十地》中云:「雖行實際而不作證,能念念入亦念念起。」
及《淨名經》云「不起滅定,現諸威儀。」皆斯義也。』
又古師云:「
若大乘滅定由具五蘊,有第八識及第七淨分末那平等性智在,而能引起種種威儀。
小乘唯有色行二蘊,前六識已滅。
以小乘所現威儀事,須意識始能引起,既無意識,則無運用之功,與大乘有異。」
問:大小等乘,皆從意識能起威儀,以第六意識是滅定所厭。
即第六意識已無,縱有第七平等性智,且非起威儀之識。
第八識雖許持緣,亦非能起威儀,如何說能引起威儀耶?
答:古釋云:「正入滅定之時,雖無意識,
然未滅之前,加行心中,願我入滅之後,若有眾生合聞我說法、見我威儀,我當教化。
以此願故,入定之後,擊發本識化相種子,生起現行,以平等性智而能現起威儀。」
然平等性智,雖與第六願樂所現威儀而不相應;若欲起於平等之化,須平等性智也。
已上猶是約行相分別,若就理而論,威儀即定,定即威儀,以色心其已久如故。
問:百法數中,雖名義差別,窮原究本但唯一識。經中云何於命根中說為三法壽煖識等?
答:雖是一識,義別說三。
論云:「義別說三,如四正勤等。」 (T1585.卷1)
釋云:『 (T1830.卷2)
謂阿賴耶識,相分色法身根所得名煖;此識之種名壽,以能持識故;現行識是識。
故言三法,義別說之,非謂別有體性。
是則,身捨煖時,有餘二不必捨,如無色界生;如餘二捨時,煖必隨捨。
然今此三,約義別說,但是一體。
如四正勤,已生未生善惡二法義,別說為四,體但是一精進數也。』
問:識種即是命根者,以何義為根?
答:論云:然依親生此識種子,由業所引功能差別,住時決定,假立命根。 (T1585.卷1)
釋云:『 (T1830.卷2)
言此者,簡親生餘識種子。
言識者,簡相應法種,唯取識故。
言種者,簡現行,不取第八現行為命根故,彼所簡者非皆命根。 【非皆/皆非】
今取親生之名言種上,
由先世業所引持身差別功能,令色心等住時決定,依此功能說為命根,非取生現行識義。
以此種子為業力故,有持一報之身功能差別,令得決定;若此種子無此功能,身便爛壞。
阿賴耶識現行,由此種故,能緣及任持於眼等法,亦名能持。
此種正能持於現行之識,若不爾者,現行之識應不得有,及無能持餘根等法。
由此功能故,識持於身。
現行由種力故生,及緣持法,不名命根,非根本故。
由種生故,此種不由現行有故,種為諸法之根本故。』
又現行識是所持故,從所持說「能持種識名命根」。 【種識/種業】
命根之所持,體非命根,令六處住時決定故。
故種子為命根,餘現行色心等非命根,不恒續故,非業所引故。
然業正牽時,唯牽此種子,種子方能造生現行,非謂現行名命根,故唯種是根。
『又夫命根者,依心假立,命為能依,心為所依。 (T1736.卷33)
生法師云:「焚薪之火,旋之成輪。輪必攬火而成照。情亦如之,必資心而成用也。」
命之依心,如情之依心矣!』
問:諸心法等,為有差別?為無差別?
答:法性無差,約相有異。雖然有異,互不相違。
《瑜伽論》云:『 (T1579.卷51)
如諸心法,雖心法性無有差別,然相異故,於一身中一時俱轉,互不相違。
如是阿賴耶識與諸轉識,於一身中一時俱轉,當知更互亦不相違。
如一瀑流有多波浪,又如於一清淨鏡面有多影像,一時而轉,互不相違。
如是於一阿賴耶識,有多轉識一時俱轉,當知更互亦不相違。
又如一眼識,於一時間於一事境,唯取一類無異色相;或於一時,頓取非一種種色相,
及耳鼻舌身識,乃至分別意識,於一時間,或取一境相,或取非一種種境相。
當知道理,亦不相違。
並,末那亦恒與阿賴耶識俱轉,常與俱生任運我慢等四種煩惱,一時相應。』
問:《淨名經》云「從無住本立一切法,無住本即阿賴耶識」。云何說此識為一切法本?
答:此識,建立有情無情,發生染法淨法。
若有知有覺,則眾生界起;若無想無慮,則國土緣生。
因染法而六趣迴旋,隨淨法而四聖階降。可謂凡聖之本、身器之由。
了此識原,何法非悟?證斯心性,何境不真?可謂絕學之門,栖神之地矣!
《瑜伽論》云:『 (T1579.卷51)
阿賴耶識,是一切雜染根本。所以者何?
由此識,
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,能生諸根、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;
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,由能生起器世間故。
亦是有情互起根本,一切有情相望互為增上緣故。所以者何?
無有有情與餘有情互相見等時,不生苦樂等更相受用。
由此道理,當知有情界互為增上緣。
又即此阿賴耶識,能持一切法種子故,
於現在世是苦諦體,亦是未來苦諦生因,又是現在集諦生因。
如是能生有情世間故,能生器世間故,
乃至,阿賴耶識,所攝持順解脫分,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。
及眼識等十八界,經云「惡叉聚喻」,由於阿賴耶識中有多界故。』
問:若成就阿賴耶識,亦成就轉識不?
答:應作四句分別。
《瑜伽論》云:『 (T1579.卷51)
或有成就阿賴耶識,非轉識。謂無心睡眠、無心悶絕、入無想定、入滅盡定、生無想天。
或有成就轉識,非阿賴耶識。謂阿羅漢、若諸獨覺、不退菩薩,及諸如來住有心位。
或有俱成就。謂餘有情住有心位。
或有俱不成就。謂阿羅漢、若諸獨覺、不退菩薩,及諸如來入滅盡定,處無餘依般涅槃界。』
問:至聖垂慈,覺王應跡,以廣長之舌相,出誠實之微言。
於無名相中,布難思之教海,以假名相說,演無盡之義宗。
且如第八識心,本無名相,隨位立號,因執得名。至何位次之中,而捨虛假之稱?
答:《唯識論》云:『 (T1585.卷3)
第八識,雖諸有情皆悉成就,而隨義別立種種名。
謂或名心,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習故。
或名阿陀那,執持種子及諸色根而不壞故。
或名所知依,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。
或名種子識,能遍任持世出世間法種子故,此等諸名通一切位。
或名阿賴耶識,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,我見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。
此名唯在異生有學,非無學位不退菩薩。有雜染法執藏義故。
或名異熟,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。
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,非如來地。猶有異熟無記法故。
或名無垢識,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。
此名唯在如來地有。菩薩二乘及異生位,持有漏種可受熏習,未得善淨第八識故。
如契經偈說「如來無垢識,是淨無漏界。解脫一切障,圓鏡智相應。」
阿賴耶識名過失重故、最初捨故,此中偏說。
異熟識體,菩薩將得菩提時捨,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;
無垢識體,無有捨時,利樂有情無盡時故,心等通故,隨義應說。』
釋云:『 (T1830.卷3)
積集義是心義,集起義是心義,以能集生多種子故。
或能熏種於此識中,既能積集,復起諸法,故說此識名為心義。
阿陀那者,此云執持,執持諸種有色根故,此通凡聖。
所知依者,即三性與彼為依,名所知依。』
又古德云:『 (T1846.卷2)
阿賴耶識,名為藏義。
良以真心不守自性,隨熏和合似一似常,故諸愚者以似為真,取為內我。我見所攝故名為藏。
二種我見永不起位,即失賴耶名。又能藏自體於諸法中,又能藏諸法於自體內。』
又云:「
第八識名者,八地已上無阿賴耶名,唯有異熟識;第七但執異熟識為法。
又第八識本無阿賴耶名,由第七執第八見分為我,令第八得阿賴耶名;若不執時,但名異熟識。
第八或名為心者,由種種法積集種子,故名為心。
雖受熏持種,積集集起義得名心者,唯自證分也。
喻如倉庫能藏諸物,能持一切種子故,後令種子生起現行,與種子為依持生起二因也。
即知第八受熏持種,得名心也。
因中持新舊種子,故名為心;
果位持舊種一切無漏種子,故名心也。
此亦名持種心,或名質多;此名有為心,或名牟呼栗多。
此云貞實心,即是真如;此是無為心,或名阿陀那。
此云執持識,能執持種子根身生相續義,即是界趣生義,此通一切位。」
執持有三:
一執持根身,令不爛壞;
二執持種子,令不散失;
三執取結生相續者。
即有情於中有身臨末位第八識初一念受生時,有執取結生相續義。
結者,繫也屬也,於母腹中一念受生,便繫屬彼故。
亦如磁毛石吸鐵,鐵如父母精血二點,第八識如磁毛石,一剎那間便攬而住。
同時根塵等種,從自識中,亦生現行,名為執取結生故。
在胎五位者。
初七日內名雜穢,狀如薄酪,父精母血相和名雜,自體不淨名穢。
二七日內名靤,猶如豌豆瘡,靤之形表裏如酪,未生肉故。
三七日內名凝結,謂稍凝結形,如就了血。
四七日內名凝厚,漸次堅硬。
五七日內名形位,內風所吹,生諸根形,一身四支生差別故;用此三十五日,盡其五根皆足。
六七日內名髮毛爪齒位。
七七日內名具根位,以五根圓滿,漸次生識;即未具空明等緣,或名種子識。
問:此識與心義何別?
答:種子與心義別,即取第八識現行,亦名種子故,但是種能生現行,故名種子識。
此識現行能起前七識,即有能生法種功能義邊。
第八識名種子識,前言心者,但是積集、集起義名心。
又第八識而隨義別立種種名,或名根本識、流轉因、還滅因、界趣生體、引果總報主、阿賴耶者。
此云「我愛執藏異熟識」者,
此是善惡業果位,以善惡業果為因,即招感得此引果故。
前世業為因,因是善惡,今世感第八識,是無記異熟,即果異於因故名異熟。
又具四義:一實、二常、三遍、四無雜。是名真異熟識。
問:第八真異熟識,如何名「引果」?
答:為善惡業為能引,第八為所引,是能引家之果,故名引果,故是總報主。
前六識名為滿果,有一分善惡別報來滿故。
此滿業所招,名異熟生,非真異熟也;不具四義,唯第八是引果。
真異熟識具四義故,此通異生至十地,皆有異熟識名,至金剛心末一剎那間永捨也。
解脫道中,即成無垢識,名阿摩羅,即果中第八識一純無漏。
不攝一切染法種子故,不與雜染種現為所依故,唯與鏡智相應,名無垢識。
又心之別名有六。
『一集起名心,唯屬第八,集諸種子,起現行故。 (T1836.卷1)
二積集名心,屬前七轉識能熏,積集諸法種故;
或初集起屬前七轉識現行共集熏起種故;後積集名心,屬於第八含藏,積集諸法種故。
此上二解,雖各有能集、所集之義,今唯取能集名心,如理應思。
三緣慮名心,俱能緣慮自分境故。
四或名為識,了別義故。
五或名為意,等無間故。
六或名心。』
又廣釋。
一集起名心者,即第八識,集諸種子,起現行故。
言集諸種子者,即色心、人天三界有漏無漏一切諸法種子,皆是他第八識能集,猶如世間人庫藏。
言起現行故者。
為三界五趣有漏無漏一切色心等現行,皆從第八識生起。
即第八識是能集起;一切色心等種子是所集起,今但取能集起名心。
今正取第八心王自證分,名「集起心」。
相分是色,見分是用,證自證分落後邊故。
為自證分,能集諸法種子令不散失,復能起諸種現行功能,
從無始來更不間斷故,獨有集起義。
即知第八自證分與識中種子為二因,便是此中集起二義。
一為依持因,即是集義。
二與力令生起因,即是起義。
二積集名心者。
亦第八識中,持諸三界五趣種子故,第八得名含藏。
積集,即第八自證分,能持舊種故名積,又能集新熏故名集。即知積集、集起以解心。
第八識獨名心,為正義故《唯識論》云:「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法種故。」 (T1585.卷3)
是藏識義,即自證分是能任持、能積集;一切種子是所任持、所積集。
前七名轉識者,轉為改轉,是不定義。即三性三量三境,易脫不定,方名轉識。
今第八唯是一類無記,又唯性境、唯現量故,名「不轉識」。
又集起名心,亦屬第七轉識。
集者,為集前七現行;
言起者,即前七現行,各自有力,能熏生新種名起。
且如眼識緣色時,必假同時意識,共集熏種,餘四識亦爾。
問:若明了意識與五同緣所名共集,
且如獨頭意識緣十八界時,不與餘識同緣,亦熏起種。何有共集之義?
答:由第七為所依,第六方轉熏種,亦名共集。
三緣慮名心者。
謂能緣慮自分境故,即八箇識各能緣慮自分之境。緣謂緣持,慮即思慮。
若緣慮以解心,是通名;
前五識,唯緣五塵是自分境,除諸根互用及佛果位,
第六識,緣十八界及三世法,并一切有漏無漏、世出世間法為自分境。
第七識,緣第八見分為自分境。
第八識,緣三境為自分境。
是頓常緣三境,以第八是常識,境常有故;不同前六識有間斷,所緣境又非常有。
其第八正義,
若欲界繫者,即緣欲界根身器界為自分境;若種子,即通緣三界為自分境。
上二界亦爾,只除無漏種不能緣,以有漏無漏種不相順故。
由是但能持而不能緣,以持義通、緣義狹。
喻如赤眼人把火,亦如頂上戴物。但持而不緣,只持令不散,不離識故。
第四名了別識。
即八箇識見分皆能了別自所緣境。
即眼識能了別色,乃至第八識能了別根身器界種子,即了別以解識。
八識通名識,若了別麁境以解識,即於六轉名識。
第五或名為意者,等無間故。
即前念八識與後念八識為依止。
今取前念八識名意,若前念心不滅者,後念無因得生,依前滅處後方得生於等無間。
自類心不間隔,名等無間。
大乘有二種:一思量意,即七識;二無間意,通八識。
意者是依止義,即如第七與第六為依止故名意。
若為等無間以解意,八識通名意;
若思量以解意,第七獨名意,第六名心者。或第八名心,第七名意,第六名識。
此第六義是約勝彰名。
謂積集集起以解心,第八獨名心,思量以解意;第七獨名意,了別麁境以解識。
前六獨名識,即於八識各具通別二名,
為第八具二義名心:一積集集起義、二緣慮義。
第七亦二:一思量義、二等無間義。
前六名識亦二:一了別義、二了別麁境義。
具四義名麁:
一易可了知,乃至兒童亦知。
二共許有,即三乘共許。
三行相麁,為了別行相顯故。
四所緣麁,即五塵是麁境。
又九識中,總分四段,每識別立十名。
一第六識十名者。
一對根得名, 名為六識。
二能籌量是非,名為意識。
三能應涉塵境,名攀緣識。
四能遍緣五塵,名巡舊識。
五念念流散, 名波浪識。
六能辨前境, 名分別事識。
七所在壞他, 名人我識。
八愛業牽生, 名四住識。
九令正解不生,名煩惱障識。
十感報終盡,心境兩別,名分段死識。
二第七識十名者。
一六後得稱,名為七識。
二根塵不會,名為轉識。
三不覺習氣,忽然念起,名妄想識。
四無間生滅,名相續識。
五障理不明,名無明識。
六返迷從正,能斷四住煩惱,名為解識。
七與涉玄途,順理生善,名為行識。
八解三界生死,盡是我心,更無外法,名無畏識。
九照了分明,如鏡顯像,名為現識。
十法既妄起,恃智為懷,令真性不顯,名智障識。
三第八識十名者。
一七後得稱,名為八識。
二真偽雜間,名為和合識。
三蘊積諸法,名為藏識。
四住持起發,名熏變識。
五凡成聖, 名為出生識。
六藏體無斷,名金剛智識。
七體非靜亂,名寂滅識。
八中實非假,名為體識。
九藏體非迷,名本覺識。
十功德圓滿,名一切種智識。
四第九識十名者。
一自體非偽,名為真識。
二體非有無,名無相識。
三軌用不改,名法性識。
四真覺常存,體非隱顯,名佛性真識。
五性絕虛假,名實際識。
六大用無方,名法身識。
七隨流不染,名自性清淨識。
八阿摩羅識,此翻名無垢識。
九體非一異,名真如識。
十勝妙絕待,號不可名目識。
《解節經》云:『 (T1595.卷1)
佛告廣慧菩薩:
此識或說名阿陀那。何以故?由此本識,能執持身故。
或說名阿梨耶識。何以故?此本識,於身常藏隱、同成壞故。
或說名質多。何以故?此識色聲香味觸等諸塵所生長故。
廣慧!
此本識,是識聚得生。
謂眼識乃至意識,依有識眼根緣外色塵,眼識得生;與眼識同一時共境,有分別意識起。
若一眼識生,是時一分別意識生,與眼識共境。
此眼識,若共二識,或三四五共起,是時一有分別意識,與五識共緣境生。
如大水流,若有一能起浪因至則一浪起,若二若多能起浪因至則多浪起。
是水常流,不廢不斷。
復次,
於清淨圓鏡面中,若有一能起影因至則一影起,若二若多能起影因至則多影起。
是圓鏡面不轉成影,亦無損滅;此本識,猶如流水及鏡面等。』
又《成業論》云:『心有二種。 (T1609.卷1)
一集起心,無量種子集起處故。
二種種心,所緣行相差別轉故。』
《天台淨名疏》云:『 (T1777.卷6)
一法異名者,
諸經異名說真性實相,或言一實諦,或言自性清淨心,或言如來藏,
或言如如,或言實際,或言實相般若,或言一乘,或言即是首楞嚴,
或言法性,或言法身,或言中道,或言畢竟空,或言正因佛性、性淨涅槃。
如是等種種異名,以皆是實相之異稱。
故《大智論》偈云:「般若是一法,佛說種種名。隨諸眾生類,為之立異字。」
《大涅槃經》云:「如天帝釋,有千種名。」解脫亦爾,多諸名字。 (卷2)
又云:「佛性者,有五種名。」 (卷6)
故皆是赴機利物,為立異名也,而法體是一,未曾有異。
如帝釋千名,名雖不同,終是目於天主。豈有聞異名故,而言非實相理?
如人供養帝釋,毀憍尸迦;供養憍尸迦,毀於帝釋。如此供養,未必得福。
末代弘法者亦爾。
或信賴耶自性清淨心,而毀畢竟空;或信畢竟空無所有,毀賴耶識自性清淨心。
或言《般若》明實相、《法華》明一乘,皆非佛性。此之求福,豈不慮禍?
若知名異體一,則隨喜之善,遍於法界,何所諍乎!』
又諸經內,逗緣稱機,更有多名,隨處安立。
以廣大義邊,目之為海;以圓明理顯,稱之曰珠;
以萬法所宗,號之曰王;以能生一切,詺之曰母。
但是無義之真義,多亦不多;無心之真心,一亦不一。
故《華嚴私記》云:「
取決斷義,以智言之;
取能生長,以地言之;取其高顯,以山言之;
取其深廣,以海言之;取其圓淨,以珠言之。」
此上約有名,尚乃無數;更有無名,豈可測量?
如《大法炬陀羅尼經》云:『 (T1340.卷3)
佛告諸菩薩:汝等勿謂天定天也、人定人也、餓鬼定餓鬼也。
乃至,如一事有種種名,如一人有種種名,如一天乃至餓鬼畜生有種種名,亦復如是。
亦有多餓鬼全無名字,於一彈指頃,轉變身體作種種形。
如是眾生於一時間現無量色身,云何可得呼其名也?
若餓鬼等有生處名字、受食名字及壽命名字。
若地獄眾生無有名字生處者,則其形亦無定,彼中惡業因緣未盡故,於一念中種種變身。』
釋曰:「
如地獄中,一日一夜之中,萬生萬死。
又無間獄中,一一身無間各各盡遍八萬四千由旬地獄之量,不相障礙。」
如云「清淨妙法身,湛然應一切。」 (T1716.卷5)
今時人將謂諸佛法身能分能遍,不信眾生亦一身無量身。
以眾生業果不可思議故,是以經云:「佛界不可思議,眾生界亦不可思議。」
宗鏡錄卷第五十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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