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鏡錄卷第五十四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
夫!意言分別,萬有俱空,則名義無性。
一切眾生於見聞中,應不成顛倒。以名中無義、義中無名,俱是客故
答:萬法本空,熏習成有;於本空中,起諸情執顛倒。
《寶性論》云:『 (T1617.卷1)
問:「名中無義、義中無名,二俱客」者。
若人執「名異於義、義異於名」,此人既無顛倒,則於義中應無僻執。
不應聞說好惡,生憂喜心,名義不相關故。當知客義是汝顛倒。
答:由久時數習顛倒故有此僻執,不關名義相應。
由名言熏習心故,必由此法門生分別心,起虛妄僻執。』
如《密嚴經》偈云:『 (T0682.卷3)
是時金剛藏,復告大眾言:賴耶無始來,為戲論熏習,諸業所繫縛,輪轉無有窮。
亦如於大海,因風起波浪,恒生亦恒滅,不斷亦不常。
由不悟自心,隨識境界現;若了於自心,如火焚薪盡,通達於無漏,則名為聖人。
藏識變眾境,彌綸於世間,意執我我所,思量恒流轉。
諸識類差別,各各了自境,積集業為心,遍積集名意,了別名為識,五識取現境。
如瞖見毛輪,隨見而迷惑。於似色心中,非色計於色。
譬如摩尼珠,日月光所照。隨其所應現,各雨自類物。阿賴耶亦爾。
如來清淨藏。和合於習氣,變現周世間,與無漏相應,雨諸功德法。
譬如乳變異,成酪至酪漿。藏識亦如是,變似於眾色。
如瞖見毛輪,有情亦復爾,以惡習氣瞖,住藏識眼中,於諸非色處。
此所見諸色,猶如於陽焰。遠離於有無,皆賴耶所現。
仁者依眼色,而生似色識。如幻住眼中,飄動猶熱焰。
色皆是藏識,與色習相應,變似體非有,愚夫妄分別。
諸惛醉放逸,坐臥及狂走,頓起諸事業,皆是賴耶識。
猶如盛赫日,舒光照於地。蒸氣如水流,渴獸望之走。
賴耶亦復爾,體性實非色,而似於色現,惡覺妄生著。
如磁石吸鐵,迅速而轉移,雖無於情識,似情識而動。
如是賴耶識,為生死所攝,往來於諸趣,非我而似我。
如海中漂物,無思隨水流,賴耶無分別,後身而運動。
譬如二象鬪,被傷者永退。賴耶亦如是,斷染無流轉。
譬如淨蓮華,離泥而皎潔,人天皆受用,莫不咸珍敬。
如是賴耶識,出於習氣泥,轉依得清淨,佛菩薩所重。
譬如殊勝寶,野人所輕賤。若用飾冕旒,則為王頂戴。
如是賴耶識,是清淨佛性。凡位恒雜染,佛果常寶持。
如美玉在水,苔衣所纏覆。賴耶處生死,習氣縈不現。
於此賴耶識,有二取相生,如蛇有二頭,隨樂而同往。
賴耶亦如是,與諸色相具。一切諸世間,取之以為色。
惡覺者迷惑,計為我我所,若有若非有,自在作世間。
賴耶雖變現,體性恒甚深,於諸無智人,悉不能覺了。
譬如於幻師,幻作種種獸,或行而或走,似有情非實。
賴耶亦如是,幻作於世間,一切諸有情,體性無真實。
凡愚不能了,妄生於取著,起微塵勝性,有無異分別,及與於梵天,丈夫等諸見。』
問:眼見色者,為是眼見?為是識見?
答:非眼識境等各有決定見性,但以三和合故,假名為見。下五根聞嗅嘗觸等例爾。
《雜集論》云:「 (T1606.卷2)
非眼見色亦非識等,以一切法無作用故。由有和合假立為見,故稱眼能見色。」
又「 (T1785.卷4)
識之於根,乍出乍入,如鹿在網、猶鳥處籠,啄一捨一,周而復始,無暫休息。
識在根籠,亦復如是,或在於耳、或在於眼,來去無定,不可執常,雖復無定,相續不斷。」
何為不斷?以妙用無間故。
若凡夫為色塵所縛,不得自在;若見一法,則被一法礙,不能圓通法界。
是以
《金剛經》云:「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,如人入闇,則無所見。」 (T0235.卷1)
《首楞嚴經》云:「由塵發知,因根有相,相見無性,猶若交蘆。」 (T0945.卷5)
由塵發知者,即見分;因根有相者,即相分。
相見無性者,心境互生,各無自體。
心不自立,由塵發知;境不自生,因根有相。二虛相倚,猶若交蘆。
「知見立知,即無明本。知見無見,斯即涅槃。」 (卷5)
但了"了見無可見",即通法界,見即是涅槃。
若了"了聞無可聞",無可聞即通法界,聞即是涅槃。
一切諸法本來涅槃,以分別心妄見所隔,不知自識,翻作無明。
又《首楞嚴經》云:「緣見因明,暗成無見;不明自發。」 (卷4)
若不假明暗等見,見色之時,則見餘根。
若離念,遍法界見鐵圍山,一切相皆不能蔽。
若六根伏,則不得六根相。如十人患瞖共見空華,一人眼可則不見,餘九人還見。
各各自除妄見,則不得一切相,物物皆真。
又十箇空華,一人能見;十人眼可,餘華總亡。但一妄除,皆不見諸相。
一相則一切相,為一切相皆我心起。
是知一瞖在目,千華競飛;一妄動心,諸塵併起。
若能離念,則當處坐道場,轉大法輪,俱成佛道。
問:耳聞說法聲時,總具幾識?
答:具三識。第八先託佛無漏聲名句文為本質了,耳識緣聲,意識同時緣名句文等,方得名聞。
古德問云:且如緣佛聲名句文時,為自耳識、意識緣得名句文名聞。
為先要自第八託佛本質聲變起相分了,耳識意識託第八相分為質,變相分緣,方得聞耶?
答:設爾何失?
難:二俱有過。
若第八不先變佛聲,耳意二識便緣名句文者。
即因中前六劣,不能直緣,須先假第八變。若第八不先變,即心外取法,唯識不成。
若託自第八相分為質緣者。
第六識所變相分即無名句文。既無名句文,即意不能生解。
為第八識但變得佛本質徑直聲,本質徑直聲上,且無名句文,為第八不緣故。
此答云:
理實第六識緣自第八相分為境,謂佛本質聲,及自第八變影像聲,合為一聲。
世尊本質聲,既有名句文等,第六識於自耳根緣第八相分聲,名句文三不無;
為佛本質聲上有名句文。
例如世間人共看一紙文書。
若不識書人,但見其紙墨黑白色,即不能知其義理差別;
若識書人,見紙墨黑白,及能知其間義理差別。
今耳識及第八,如不識書人,第六如識書人;第六既緣實聲,亦能緣得名句文故。
又聲是所依,名句文是能依。名句文依實聲上有,既有實聲,其名句文自連帶聲上有故,
意識為能分別故自然緣得。
又聞即比量,聽聞名句文三等時,向心所上比度生解。
唯第六識具比量,若緣名義,便在意中。
問:夫聞法者,既託諸佛悲願為本質,作增上緣;
眾生但自心識心上所變,得影像相分文義,此即實無心外法。
為執見未信者,於世法中事,如何引證印成後信,入一乘門?
答:世法即佛法,佛法即世法,云何更舉事立況?然為未決定信者,寧無方便?
若論比知,觸目咸是,且舉一二,略類此宗。
如西國婆羅門求聰明,常供養天神等。後於夢中,見有天人授與呪論等法。
然夢中實無天人為說聰明法論呪等。託天人為增上緣,自識心上變作論呪解。
今眾生見聞亦爾。然於比況中,夢喻最親。以自夢中實無外境,皆是夢心變起,可為現證。
又此土周暢耕田,母欲得子歸。
其母遂齧指,周暢在田下心痛,念云:「是母喚我」。
及歸,果如其言,母雖有喚子之心,而不發言。
如來但有說法之心而不說法,自是眾生心上變起故。
若正解者,即諸佛悲願為應,機熟宜聞為感。
感應道交,非一非異,唯心方顯,不落斷常,不可各取一邊,違於中道。
問:根塵所對,現證分明。如何圓通,得入空理?
答:眼對色塵,無而有見。異熟業果,不可思議,唯智所知,非情所測。
諸法實性,親證方明。有見有聞,世俗心量,若約真諦,根境俱空。
且如世俗門中,見無自性。
如眼勝義根如火,既能發識,又能照境;識如人,能了別;境如物。
故知,無根不能發識,無識不能了境,無境不能起見。
三法和合,方成見性;則見性無從,和合非有。
如《思益經》偈云:『 (T0586.卷3)
悉見十方佛,一切眾生類,而於眼色中,終不生二相。
諸佛所說法,一切能聽受,而於耳聲中,亦不生二相。
能於一心中,知眾生諸心,自心及彼心,此二不分別。』
《廣百門論.破根境品》云:『 (T1571.卷7)
眼等根塵,若執實有,理必不然。所以者何?違比量故。
謂眼非見,如耳等根;耳亦非聞,如眼等根;鼻不能嗅,如舌等根;
舌不能嘗,如鼻等根;身不能覺,如上諸根;一切皆由造色性故,或大種故,或業果故。
又眼等根皆有質礙,故可分析悉令歸空,或無窮過。 【令悉歸空】
是故不應執為實有,但是自心隨因緣力,虛假變現如幻事等,俗有真無。』
又〈破情品〉云:『 (T1569.卷2)
眼為到色見耶?不到色見耶?
若眼去到色乃見者。
遠色應遲見,近色應速見。何以故?去法爾故。
而今近瓶遠月一時見。是故,知眼不去,若不去,則無和合。
復次,若眼力不到色而見者,何故見近不見遠?遠近應一時見。』
故知,見性無從,諸根例爾。
如《還原集.自他觀門》云:「
兩身為自他,彼身為他,己身為自;一身復為自他,色身為他,心即為自。
心復為自他,心即為他,智即為自;智復有自他,有所得智為他,無所得智為自。
無所得智復有自他,淨智為他,是淨亦淨為自。
觀身實相,觀佛亦然,稽首如空無所依,心淨已度諸禪定。
無住則無本,覺此名為佛,假名名為佛,亦無佛可成。
無成可成,無出可出,是名佛出。
無所見了了見,了了見無所見,但有名字,名字性空無所有。
鏡像如虛空,虛空如鏡像;色心如虛空,虛空如色心;色心如鏡像,鏡像身無二,亦復非是一。
若能如是解,諸佛從中出;諸佛唯有名,如空應響聲。
無心究竟道,法法自然平,平處亦無平,無平作平說。
此中言語斷,心行處亦滅。
眼空保色空,色空保眼空,兩空自相保,則無眼識賊。
耳空保聲空,聲空保耳空,兩空自相保,則無耳識賊。
鼻空保香空,香空保鼻空,兩空自相保,則無鼻識賊。
舌空保味空,味空保舌空,兩空自相保,則無舌識賊。
身空保觸空,觸空保身空,兩空自相保,則無身識賊。
心空保法空,法空保心空,還是一空。能保二空,亦能保一空,是故號空空,假名說見諦。
若知六根淨,即無六塵賊;若無六塵賊,心王自清淨,方便持化凡,題名寄佛性。」
釋曰:「
是以,若眼空色不空,色空眼不空,則不可相保。以根境異故,必為侵害。
若同一性,即無疑矣。
如世間作保之人,若是忠良人,即可忠良人作保;若惡行人,則不可保,以情性異故。
六種根塵和同既爾,一切萬法順旨亦然。」
故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5)
佛告阿難:根塵同原,縛脫無二。識性虛妄,猶如空華。
阿難!由塵發知,因根有相,相見無性,同於交蘆。
是故,汝今知見立知,即無明本;知見無見,斯即涅槃。
無漏真淨,云何是中更容他物?』
問:色塵質礙,可分析歸空。聲性虛通,應是實有?
答:聲塵生滅,動靜皆空。聲不至於耳根,根不往於聲所。
既無一物中間往來,則心境俱虛,聲不可得。
如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3)
復次阿難!云何十二處,本如來藏妙真如性?
阿難!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。於意云何?此等為是色生眼見?眼生色相?
阿難!
若復眼根生色相者,
見空非色,色性應消,消則顯發一切都無。
色相既無,誰明空質?空亦如是。
若復色塵生眼見者,
觀空非色,見即消亡,亡則都無,誰明空色?
是故當知,見與色空俱無處所,即色與見二處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
又推聲處,文云:
阿難!汝更聽此祇陀園中,食辦擊鼓,眾集撞鐘,鐘鼓音聲,前後相續。
於意云何?此等為是聲來耳邊?耳往聲處?
阿難!
若復此聲來於耳邊,
如我乞食室羅筏城,在祇陀林則無有我。
此聲必來阿難耳處,目連迦葉應不俱聞。
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門,一聞鐘聲,同來食處。
若復汝耳往彼聲邊,
如我歸住祇陀林中,在室羅城則無有我。
汝聞鼓聲,其耳已往擊鼓之處,鐘聲齊出,應不俱聞。何況其中象馬牛羊種種音響?
若無來往,亦復無聞。
是故當知,聽與音聲俱無處所。即聽與聲二處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
又推香處,文云:
阿難!汝又嗅此鑪中栴檀,此香若復燃於一銖,室羅筏城,四十里內同時聞氣。
於意云何?此香為復生栴檀木,生於汝鼻?為生於空?
阿難!
若復此香生於汝鼻,
稱鼻所生,當從鼻出;鼻非栴檀,云何鼻中有栴檀氣?
稱汝聞香,當於鼻入;鼻中出香,說聞非義。
若生於空,空性常恒,香應常在,何藉鑪中爇此枯木?
若生於木,則此香質,因爇成煙。若鼻得聞,合蒙煙氣,
其煙騰空未及遙遠,四十里內,云何已聞?
是故當知,香鼻與聞俱無處所,即嗅與香二處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
推味處,文云:
阿難!汝常二時眾中持鉢,其間或遇酥酪醍醐,名為上味。
於意云何?此味為復生於空中?生於舌中?為生食中?
阿難!
若復此味生於汝舌,
在汝口中只有一舌,其舌爾時已成酥味,遇黑石蜜,應不推移。
若不變移,不名知味;若變移者,舌非多體,云何多味,一舌之知?
若生於食,食非有識,云何自知?
又食自知,即同他食。何預於汝名味之知?
若生於空,汝噉虛空,當作何味?必其虛空。
若作鹹味,既鹹汝舌亦鹹汝面,則此界人同於海魚,既常受鹹了不知淡。
若不識淡亦不覺鹹,必無所知,云何名味?
是故當知,味舌與嘗俱無處所,即嘗與味二俱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
推觸處,文云:
阿難!汝常晨朝以手摩頭。
於意云何?此摩所知,誰為能觸?能為在手?為復在頭?
若在於手,頭則無知。云何成觸?
若在於頭,手則無用。云何名觸?
若各各有,則汝阿難應有二身。
若頭與手一觸所生,則手與頭當為一體。
若一體者,觸則無成;若二體者,觸誰為在?
在能非所,在所非能,不應虛空與汝成觸。
是故當知,覺觸與身俱無處所,即身與觸二俱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
(編者補)
推法處,文云:
阿難!汝常意中所緣善.惡.無記三性,生成法則;此法為復即心所生?為當離心別有方所?
阿難!
若即心者,法則非塵,非心所緣,云何成處?
若離於心別有方所,則法自性為知?非知?
知則名心,異汝非塵,同他心量。即汝即心,云何汝心更二於汝?
若非知者,此塵既非色聲香味、離合冷煖及虛空相,當於何在?
今於色空都無表示,不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緣,處從誰立?
是故當知,法則與心俱無處所,則意與法二俱虛妄,本非因緣、非自然性。』
今推十二根塵,處所既無,則前六根門無處而入,後十八界無界而分。
可驗眾生界中,即今現行心境俱空;世俗諦中,假施設法悉皆無有。
夫宗鏡所錄,皆是現證法門。一入全真,更無前後。
如或不信,但靜思看。若見一念無生,自然與經冥合。
如《菩薩念佛三昧經》偈云:『 (T0414.卷4)
此身常無知,如草木瓦礫;菩提無形色,寂滅恒不生。
身不觸菩提,菩提不觸身;心不觸菩提,菩提不觸心。
而能有相觸,實為不思議。』
釋曰:「
故知,色不至眼,耳不到聲,而有見聞是不可思議,以自性離中而有顯現。
故知,六根無對,皆是無諍法門;諸境含虛,盡冥不二之道。
即今眾生境界,真不可思議矣!曷用遠求諸聖作用,而自鄙劣者哉!」
此宗鏡是照眾生之癡闇,同諸佛之光明,使法界含生一時圓證。
如《法集經》云:『 (T0761.卷5)
須菩提白佛言:世尊!眼色二法無所諍競,以不和合故,以此二法不相到故。
夫!不合、不到法,皆無違諍。世尊!法無有二,是故不諍。』
《廣百門論.破根境品》云:『 (T1571.卷7)
復次,若耳根境合知者,不應遠近一時俱聞。
聲從質來,既有遠近,不應一念同至耳根。耳無光明,不應趣境。
又聲離質,來入耳聞,亦不應理。鐘鼓等聲現不離質,遠可聞故。
若耳與聲無聞而取,如香等不辨方維。
若耳與聲不合而取,應無遠近一切皆聞,不合體無。相無別故,或應一切皆不能聞。
是故耳根聲合不合,實取自境,二俱不成。
又云:
心若趣塵,體則不遍;心常往境,我應無心。
然微細心,身中恒有,睡眠悶等,諸位常行。
有息等故,夢可得故、勞倦增故、引覺心故、任持身故、觸身覺故。
又若內身恒無心者,如死屍等,害應無愆,供應無福,則與空見外道應同。
有執「心體不遍不行,但用有行」,亦同此過,心用心體不相離故。
又若「心體往趣前塵,有觸內身」,應無覺受,應動思慮,不損內心。
如是諸宗執實根境,皆不應理,應信非真。
又,
一切世間有情無情諸法義相,如依陽焰有水想生,誑惑自心亦為他說。
由此妄想,建立根塵,及餘世間諸事差別。
如顯此想,依多法成,是假非真,故說想蘊。 【為顯此想】
乃至,
如諸幻事,體實雖無,而能發生種種妄識。
眼等亦爾,體相皆虛,如矯誑人,生他妄識,想隨此發,境豈為真?
根境皆虛,猶如幻事。』
《大集經》偈云:「 (T0397.卷12)
至心念法思惟法,是故不見色與聲。
若得入於深法界,爾時則無色聲等。」
《般若燈論》偈云:「 (T1566.卷4)
眼不見色塵,意不知諸法。此名最上實,世人不能度。」
是以,根境唯心,名相俱寂。故知,世諦真諦同趣佛乘,有情無情咸歸智地。
以真無中,絕名絕相,心智路斷,是不可思議。
以俗有中,如幻如化,無中顯現,是不可思議。
不可以情識知,不可以有無測。
所以《廣百門論》明世間法,有五種難測。
『頌云:「世間諸所有,無不皆難測。根境理同然,智者何驚異?」 (T1571.卷7)
論曰:
如一思業,能感當來內外無邊果相差別,極善工匠,所不能為,是名世間第一難測。
又如外種,生長芽莖無量枝條華葉根果,形色間雜,嚴麗宛然,是名世間第二難測。
又如華樹名曰無憂,婬女觸之眾華競發,枝條垂拂,如有愛心,是名世間第三難測。
又如華樹名如樂音,聞作樂聲舉身搖動,枝條裏娜,如舞躍人,是名世間第四難測。
又如華樹名好鳥吟,聞鳥吟聲即便搖動,枝條裏娜,如喜抃人,是名世間第五難測。
如是難測世事無邊,根境有無方之甚易,世俗故有,勝義故空,諸有智人不應驚異。』
如《中觀論》偈云:『 (T1564.卷2)
以法知有人,以人知有法。離法何有人,離人何有法?
法者,眼耳苦樂等;人者,是本住。
汝謂以有法故知有人,以有人故知有法。
今離眼耳等法何有人,離人何有眼耳等法?
復次,
一切眼等根,實無有本住。眼耳等諸根,異相而分別。
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,實無有本住。
因眼緣色生眼識,以和合因緣知有眼等諸根,不以本住故。
如是故偈中說「一切眼等根,實無有本住。眼耳等諸根,各自能分別」。
問曰:
若眼等諸根,無有本住者。眼等一一根,云何能知塵?
若一切眼耳等諸根、苦樂等諸法無本住者,今一一根云何能知塵?
眼耳等諸根無思惟,不應有知而實知塵,當知離眼耳等諸根,更有能知塵者?
答曰:若爾者,為一一根中各有知者?為一知者在諸根中?二俱有過。』
何者?若諸根各有知者,即成多人。
若一知在諸根中者,或眼正緣色時,知已屬眼,聲塵起時,耳應不聞。
『如《無言說經》偈云:「 (T1566.卷4)
內外地界無二義,如來智慧能覺了。
彼無二相及不二,一相無相如是知。」
《金光女經》云:「
文殊師利語彼童女:應觀諸界。
童女答言:文殊師利!譬如劫燒時,三界等亦爾。」
《般若波羅蜜經》云:「
彼一切法,無知者、無見者,
彼說法師亦不可得,不可以心分別,不可以意能知。」
《佛母經》云:「
阿姊!眼不見色,乃至意不知法。
如是菩提離故眼色離,乃至菩提離故意法離等。」』
《入楞伽經》偈云:『 (T0671.卷4)
如水流枯竭,波浪則不起。如是意識滅,種種識不生。
又偈云:此中無心識,如虛空陽焰。如是知諸法,而不知一法。』 (卷9)
《究竟一乘寶性論》偈云:『 (T1611.卷1)
如一切世間,依虛空生滅。依於無漏界,有諸根生滅。
火不燒虛空,若燒無是處。如是老病死,不能燒佛性。
地依於水住,水復依於風,風依於虛空,空不依地等。
如是陰界根,住煩惱業中。諸煩惱業等,住不善思惟。
不善思惟行,住清淨心中。自性清淨心,不住彼諸法。
陰入界如地,煩惱業如水。不正念如風,淨心界如空。
依性起邪念,念起煩惱業。依因煩惱業,能起陰界入。
依止於五陰,界入等諸法。有諸根生滅,如世界成壞。
淨心如虛空,無因復無緣。及無和合義,亦無生住滅。
如虛空淨心,常明無轉變。為虛妄分別,客塵煩惱染。』
又五現識不動,唯意識分別。
如《首楞嚴經》云:『 (T0945.卷3)
佛告阿難:識性無源,因於六種根塵妄出。
汝今遍觀此會聖眾,用目循歷,其目周視,但如鏡中無別分析。
汝識於中次第標指,此是文殊,此富樓那,此目犍連,此須菩提,此舍利弗等。』
如五現量周圓而視,如鏡中鑒像而無分別。
若第六意根,即次第分別,非如五現量頓見。
又經云「識動見澄」者,見澄,即五現量識,分別為動。
又經云「本無所從」者,此識心本來湛然,不從修得,本來澄寂。五現量識,亦復如是。
問:意識緣境多少?三境三量,如何分別?
答:古德云:第六意識即比量意識,能緣三世法、三性法、三界法、一百法等。
法爾皆是第六意識緣也。有二:一明了、二獨頭。
且明了者。
唯於五根門中,取五塵境。
是初念與五同緣時,率爾心中唯是現量,緣其實五塵境。
若後念已去,不妨通比量、非量,作行解。
緣其長等假色,即比量;或於五塵上起執時,便是非量。
即明了意識前後許通三量三境中。
若緣五塵實法時,是性境;
若後念行解,心緣長等假色時,即真獨影似帶質。
二獨頭意識有三:
一夢中獨頭,亦緣十八界法,唯是獨影境非實。此夢中境,唯是法處收,亦無本質。
二覺寤獨頭,而緣一切法,
有漏無漏、有為無為、世出世間、有體無體,空華兔角,三世一切法,皆悉緣得。
問:此覺寤意識,一念緣十八界時,有幾相分?幾本質?幾見分?
答:本質相分,各有十八箇,見分唯一
問:如何有十八相分?
答:十八相分,從十八本質起,即有十八相分。
如一面鏡中觀無量人影,外邊有十八實人,鏡即是一,於鏡上現有十八人影像。
見分亦爾,一見分能緣得十八相分。
若質影有十八,以是所緣境則無過。若一念有十八見分,便有多心過。
三定中獨頭,亦緣十八界一百法過未境及真如等,若假若實,皆能緣故。
三量分別者。
若是明了意識,前後念通三量。
夢中獨頭唯非量,以不稱境故;
覺寤通三量,
若緣有體法時,緣五境界等,通現量故;
若緣五根界七心界等,是比量;
若緣空華、過未境等,通比量、非量。
若定中,唯是現量。雖緣假法,以不妄執,無計度故唯現量。
又獨頭意識,即獨生散意,緣影像門。
影像者,諸有極微,是極逈、極略二色,皆是假影色也。
但於觀心,析麁色至色邊際,假立極微,唯觀心影像,都無實體。
宗鏡錄卷第五十四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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